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不得提起行政诉讼。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行行政机关未依法支付抚恤金、未依法支付抚恤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双方到场吗?
不需要。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这样就具有法律效力。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
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需要双方到场吗,认定书签字后可以复议吗
465人看过
-
交通事故申请了复议可以撤吗
358人看过
-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可行吗?
146人看过
-
交通事故对鉴定委托书可以撤销吗
82人看过
-
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可以撤回吗
498人看过
-
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撤回可以吗
378人看过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该结论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 更多>
-
-
签了协议书就可以撤销事故认定书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5事故认定书其实只是判决双方责任的一种依据,它一般在交通事故发生二十天之后,去交警大队肇事科领取。如果双方责任明确,签了人民调解书,那事故认定书也就没多大意思了,而且认定费也有肇事方或事故直接责任人或起决定作用方负担。
-
交通事故复核申请后提请认定书法院是否会采纳法院撤销认定书的事实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3事故复核后,就不能提请法院撤消认定书了。但是责任认定书毕竟只是证据的一种,如果有相反证据可以推翻责任认定书认定的事实,法院也会采纳的,所以,想办法搜集证据来证明责任认定书是错误的。如果没有相反证据,或者有相反证据,但不足以推翻责任认定书,法院就会采纳责任认定书所认定的事实和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
交警开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书面书后可以撤销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29签字前可以解决认定书,签字后就没办法了。对方承担全部损失,但不改变事故认定结果。如果认定双方未签字的,事故认定不生效。事故认定只是一种责任证据,不会有任何违法效果。与对方协商的结果保留相应的证据。在法律上,你的协商结果将取代责任认定。但认定结果仍不变。
-
北京通州交通事故认定书到哪复议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4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话,在北京通州交通事故认定书到哪复议,不服的可以申请上级机关重新认定。一些法院还受理对此不服的行政诉讼。但是现在,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只是民事诉讼的证据的一种。在当事人共同申请的交警调解中认定书是当然的依据;在法院的民事赔偿诉讼中,交警的认定书只是比较重要的证据,已经不再是法院审理案件的当然依据。法院根据当事人各方举证证明的事实,完全可能依据不同的责任分担比例作出判决。当事人在申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