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承担,债务加入,第三人清偿,第三人自愿履行是什么意思
债务承担: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是目前我国法律关于债务承担的最明确之规定。债务承担是债的移转之一种,是指有第三方介入债权债务关系,基于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的协议,为原债务人承担一部分或全部债务的法律行为。
债务加入:
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
第三人清偿:
第三人清偿是指由第三人为消灭债务,以自己的名义向债权人为清偿。清偿一般是由债务人为给付行为,但也可以由第三人代债务人清偿债务。当第三人的给付能够使债权人得到满足,同时又对债务人并无不利的,原则上第三人的清偿应为有效。
第三人自愿履行:
第三人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履行合同义务的人或接受义务履行的人不是合同当事人,而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情形。只要在合同中有约定,第三人就可以成为合同履行的主体。
《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三条【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四条【第三人清偿规则】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什么意思
138人看过
-
执行过程中第三人愿意承担债务
396人看过
-
第三人代为承担和债务加入
441人看过
-
第三人债务加入是怎样
264人看过
-
对债务承担与第三人自愿履行行为是如何区分的
62人看过
-
第三人主动加入债务
425人看过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更多>
-
第三方能够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意思江苏在线咨询 2024-11-15第三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作用,指的是合同当事人之外,负责履行义务或接受义务的主体。进行此类替代履行的前提条件是合同双方需充分协商并取得一致同意,且该操作方式应由债务人和第三方共同确定。此外,第三方代表履行的义务不应对债权人的权益产生任何实质性的损害。
-
债务人是否需要同意,才能让第三人加入债务?西藏在线咨询 2024-12-03在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未消除或转移的情况下,第三方可以加入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这种行为被称为债务加入,也称为债务并存或附加债务承担。在此情况下,第三方和原始债务人需要共同对债权人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 债务加入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具体要求:首先,原始的债权债务关系必须合法且已建立;其次,原始债务必须具备可转让性,即法律允许或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转让的债务;再次,第三方和原始债务人应属于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
-
第三人是怎样承担债务的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21第三人承担债务的前提条件为,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
第三人是否需要清偿债务新疆在线咨询 2023-07-26代为清偿如果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的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只要债权人同意由第三人清偿的,就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 一、代为清偿,是指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也没有约定清偿可以由第三人进行时,第三人向权利人所为的债务履行行为。 二、代为清偿的条件如下: 1、依合同的性质,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 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无不得由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 3、债权人没有拒绝代为清偿的正当理由,债务人也无提出异
-
在债务承担的概念中,债务第三履行的区别是什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0债务第三履行的区别是债务承担是指基于债权人、 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 成协议, 将债务移转给第三人承担, 由第三人取代债务人承受合同义 务。债务移转可以是全部移转,也可以是部分移转,在债务全部移转 的情况下, 债务人已经脱离了原来的合同关系, 而由第三人取代原债 务人承担原合同债务。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 学者通常将债务的全部移 转称为免责的债务承担。 在债务部分移转的情况下, 原债务人并没有 脱离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