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发布文号:鲁劳社[2001]57号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完善失业保险政策,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失业保险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超过规定登记申领时限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问题失业人员因故没有按规定时限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或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须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有效书面证明材料,经确认后,办理登记和申领手续。二、关于失业人员患病享受医疗补助问题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不包括打架斗殴,违法犯罪,交通事故致伤、致病、致残者),其门诊医疗补助金按本人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5%,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给本人;患严重疾病的,需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指定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个人全部负担确有困难的,经审核,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不超过其基本医疗费70%的标准予以补助(住院治疗的月份不再发给门诊医疗补助金),一个医疗年度累计领取的医疗补助金最高不得超过本人年度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4倍。享受医疗补助金的失业人员的住院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三、关于农民合同制工人合同期未间断转招为城镇合同制工人,失业后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计算发放问题农民合同制工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按《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和鲁政发〔1999〕103号文件第八条规定领取生活补助金。农民合同制工人,合同期未间断转招为城镇合同制工人后失业,享受的待遇分段计算。单位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农民合同制期间按享受生活补助金计算;转招为城镇合同制工人后,按单位和个人缴费年限计算失业保险待遇。生活补助金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但领取生活补助金和享受失业保险金的累计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四、关于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自谋职业的人员能否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问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自谋职业的人员,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五、关于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如何使用问题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根据社会需要和本人意愿,由劳动保障部门统筹安排进行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组织的免费职业培训,经考核合格,职业培训补贴不再发给失业人员本人;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组织的免费职业介绍,由劳动保障部门的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就业的,职业介绍补贴不再发给失业人员本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对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给予补贴(培训补贴中含职业资格鉴定费)。劳动保障部门无条件统一组织培训的,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失业人员可以参加具有法人资格和培训条件的培训机构培训,凭取得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和合法收费票据按规定领取职业培训补贴。六、关于职工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失业保险关系如何处理问题机关国家公务员(含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人员)进入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自进入之月起,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职工由企业、事业单位进入机关成为国家公务员(含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人员),不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原单位及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其失业保障按《人事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被辞退后有关问题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人发〔1996〕64号)及我省有关规定(鲁人〔1996〕13号)执行。七、关于新纳入失业保险单位的范围问题新纳入失业保险范围单位系指《失业保险条例》颁布前,政策未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新纳入失业保险范围的单位,自单位成立之日到《失业保险条例》颁布的时间,视为缴费年限,与纳入失业保险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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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行政厅发布关于补发失业保险待遇的通知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7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适用(178)本通知。 (一)经原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或有关行政部门下达计划指标招用,曾与我省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招用手续不全、但有明确档案记载或原始资料能证明其在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工作经历的人员。 (二)工作满3年以上,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曾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截止2011年12月31日年满60周岁的人员。 (三)具有我省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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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2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第一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月)。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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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社保厅财政厅民政厅关于劳社发2021年.50号退休工人丧命丧葬补贴费.抚恤金融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5丧葬费赔偿金额的计量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限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2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准则,以六个月总额计量。”根据上述限定,丧葬费的计量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2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为准则。受诉法院所在地通常为被告所在地,在无须经过诉讼流程时,即视为意外职责人所在地。其计量公式为:丧葬费赔偿额意外职责人所在地上2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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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劳动厅作出的规定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13为进一步做好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实际,现就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劳动争议的受理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