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可以约定财产的属性或产权归属。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约定是指夫妻之间在婚姻存续期间,就结婚之前财产和结婚之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对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
一、婚内财产公证协议书怎么写呢
婚内财产公证协议书: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现有夫妻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
3、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及今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债务)的归属;
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
5、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如何清偿,财产孳系息归属。
二、办理离婚手续期间买彩票中的奖金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办理离婚手续期间,买彩票中的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关系尚未终止,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彩票,应当认定为彩票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所得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是离婚之后中奖,法律规定这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双方对于婚后财产归属有特殊约定的,则根据双方的约定,确定彩票的奖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是什么
双方签订的家庭共同财产分割协议书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制度,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当事人通过协议形式,对婚前、婚后财产的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终止时的财产清算等事项作出约定的一种财产制度。
-
夫妻财产约定只能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吗?
500人看过
-
夫妻财产约定何时进行比较好
67人看过
-
怎么对夫妻婚前已约定好的财产进行公证
336人看过
-
房屋有贷款进行夫妻财产约定是否可以
206人看过
-
夫妻之间应当如何进行财产约定
79人看过
-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怎么样进行公证
258人看过
离婚手续的办理有两种: 第一种为,双方自愿离婚,且达成共同意思表示后,夫妻双方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重要证件和离婚协议书等书面材料,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第二种为,一方不同意离婚,要求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 更多>
-
夫妻双方婚内财产约定财产公证后可以对外进行分割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4在婚姻财产关系中法律明确规定的财产别除方式是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据此,婚前财产约定只有经过公证才具有对外的法律效力,否则只能在夫妻之间有效,不利于保护夫妻双方的财产合法权益。夫妻可以对婚后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法律对此也未禁止,但该约定是夫妻双方私下进行的,不能当然发生对外的法律效力,目前比较可行的方式是在签订婚后财产协议的同时办理公证,并尽可能选择在报纸上进行公告,即通过此程序赋予婚后财产约定协议书
-
好朋友在忙财产呢,夫妻能否可以对财产进行约定啊?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25夫妻约定财产制度体现了平等、自愿的契约自由原则,同时夫妻之间对财产的约定在本质上是合同,在约定的形式、效力、解除等方面一定程度上也要受《民法典》的影响;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人私有财产增多的同时出现的经济纠纷也日益增多,实行夫妻之间财产约定渐成趋势,立法上确立夫妻约定财产制度是可取的,这实际上是在私法领域给予了当事人充分的自由,允许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处分其财产权利。
-
一般夫妻会对夫妻财产进行查证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5可以申请法院查证GG-A律师9:51:55打电话或加本手机号微信详细咨询,A律师为北京XX合伙人、受伤维权部主任、XX的创始人,本团队拥有律师109名,分布在全国47个城市,承办全国案件,愿能为您提供满意法律服务--陈律师]
-
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夫妻可以进行约定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17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夫妻可以进行约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半路夫妻财产约定一方为子女的还婚夫妻间可以进行财产约定的协议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24双方协商,只要是双真实意思的表达就可以。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用约定 (1)财产归子女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