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国有土地时确认强拆违法后如何补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20:54:59 126 人看过

一、征收国有土地时确认强拆违法后如何补偿

强拆程序违法的应当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拆迁补偿跟拆迁赔偿的法律性质及适用条件是不一样的。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二、如果违法强拆房屋如何办

违法强拆房屋的,违法强拆的人要被追究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三、强制拆迁的程序是什么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行政强制拆申请书;

(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7)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2.依据强制拆迁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四章 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第三十六条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n(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n(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n(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n(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n(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n(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n(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n(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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