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专利法第三次修改中的相关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0:32:34 436 人看过

引子

根据现行专利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这个规定可以认为是一种针对“中国单位或者个人”的义务条款,而且,如果违反这一条款,专利法并没有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如果利用专利法第6条与第8条关于职务发明与权利可以事先合同约定的规定,很可能导致对现行专利法第二十条的“合法规避”。对此,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注意到这一问题,其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第三次修改研究课题指南》中,将外商在华研发成果专利申请问题列为课题之一,表明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三次修改中[1],必定会修改相关条款。

外商在华研发成果专利申请问题,不仅涉及到专利法本身,还涉及到如何理解专利法与其他法律的协调。本文通过解读专利法第三次修改送审稿的相关规定,试图找出现行专利法与修改送审稿规定的差别,分析新规定是否完全解决了外商在华研发成果专利申请问题。由于是基于尚未正式公布的《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故本文的观点仅限于在小范围内讨论,最终还要视第三次修改并公布实施的新专利法而定。

一、有关《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涉及外商在华研发成果专利申请问题的规定

涉及外商在华研发成果专利申请问题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修改稿中的第四条与第七十六条。具体规定如下:

第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办理。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

第七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其就该发明创造在中国提出的专利申请不得被授予专利权;泄露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更进一步地,考虑到现行专利法第二十条的不足,需要设置法律责任条款,对违反修订稿第四条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其就该发明创造在中国提出的专利申请不得被授予专利权,以此来加大执行修订稿的第四条的力度。

二、如何正确理解修订稿中的涉及外商在华研发成果专利申请问题的规定

(一)何谓“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创造”?

修订稿中第四条之第二款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08: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专利相关文章
  •  修改公司法中股东变更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之间进行股权的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公 司 法 规 定 股 东 股 权 转 让 需 其 他 股 东 同 意 , 满 3 0 日 未 答 复 视 为 同 意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和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因此,股东间股权转让需要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
    2023-10-05
    156人看过
  • 关于专利权终止的规定的解读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释义】本条是关于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情形的规定。本条规定了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两种情形:1.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依照本法规定,专利权人应当按期缴纳年费。这是专利权人的一项义务,是维持其专利权效力的必要条件。专利权人要想在保护期限届满前保持其专利权的效力,就必须按期缴纳年费。否则,按照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不履行按期缴纳年费的义务,就不能继续保持其享受专利保护的权利。考虑到专利权人没有按期限缴纳年费有可能是由于其失误或者某些特殊原因造成的,为慎重对待专利权人的权利,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了一个补救办法,即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不包括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专利行政部门应当
    2023-04-23
    208人看过
  • 《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第67号)
    第六十七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已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5日起施行。局长2013年9月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专利审查指南》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一部分第二章第11节修改为:11.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审查初步审查中,审查员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不具备新颖性进行审查。审查员可以根据其获得的有关现有技术或者抵触申请的信息,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不具备新颖性。实用新型可能涉及非正常申请的,例如明显抄袭现有技术或者重复提交内容明显实质相同的专利申请,审查员应当根据检索获得的对比文件或者其他途径获得的信息,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不具备新颖性。有关新颖性的审查参照本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的规定。二、将第一部分第二章第13节修改为:13.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的审查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同
    2023-06-05
    206人看过
  • 专利专家解读美国专利改革法案
    路透社——美国参议院或于本周后几天就专利改革法案进行投票表决。此次法案并不是对现有法案的彻底革新。梅尔布朗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事务联合主管约翰.曼西尼(JohnMancini)称,待表决的法案将有助于使专利法规走向现代化。这份《美国发明法案》有两个层面的使命:一是减少专利诉讼,二是鼓励创新。此外,法案还将使美国从发明优先制转移到申请优先制,这意味着专利将被授予给最先申请专利的人,而不是能够证明自己是发明创意人的人们。如果获准通过,那么《美国发明法案》的出台时间正处于专利诉讼的上升期。休斯顿大学法律中心的研究显示,2010年美国新增专利案件2800起。就专利律师可对这部被提议的法案抱有何种期待,路透社对曼西尼进行了访谈。拥有22年专利诉讼从业经验的曼西尼还就专利法和专利诉讼的未来分享了他的一些看法。为简短明晰起见,以下回答均做过删减和重新整理。路透社:从发明在先制转到申请在先制为什么是一件大事
    2023-06-05
    500人看过
  • 三改一拆的法律法规解读
    三改一拆的含义。三改一拆是指浙江省政府决定,自2013年至2015年,在全省深入开展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三年行动。三改一拆是浙江省政府,为了推进浙江省城市建设,推出的重要政策措施。全省通过三年努力,旧住宅区、旧厂区和城中村改造全面推进,违法建筑拆除大见成效,违法建筑行为得到全面遏制。遭遇“三改一拆”,你该如何应对?随着征收拆迁的持续深入,拆迁方越来越多的开始探索“打包”“整合”式拆迁,即人为的将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整治、拆除违法建筑与征地拆迁结合起来一起搞,从而实现其所追求的“大干快上”的运动式治理效果。从另一个方面而言,这种做法加大了所涉法律问题的复杂性,为其通过政策解读问题提供了注脚。那么,普通群众究竟该如何有效应对这样的新型拆迁呢“三改一拆”,究其出发点和目的而言,无疑是具有积极性的。然而实践中地方政府的粗放操作却导致了各种各种的矛盾、纠纷,令好的政策在落实中面
    2023-07-08
    146人看过
  • 对我国商标法第三次修改的三点建议
    我国商标法自2001年完成了第二次修改以来已有近9年时间,在此期间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第二次修改后的商标法因此不可避免地又陆续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其中有部分问题是老问题——比如商标的申请程序、商标抢注等;另一些则是新问题——比如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中的不规范;驰名商标保护的异化;商标侵权法定赔偿额过低等等。如果说我国商标法的前两次修改——特别是履行我国为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所做的承诺而进行的第二次修改,均带有因为国际形势变化而为之的原因,那么,第三次修改应当说是为了变“中国制造”为“中国创造”,为了巩固我国经济环境的改善和保障我国综合国力的进一步提高而从事的积极主动的修改。在此,笔者将就三个方面谈谈商标法第三次修改应当予以特别关注的问题。遏制商标恶意抢注现行商标法中对于遏制商标抢注行为已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这些规定的原则性很强,但是实际可操作性尚不足,第三十一条更是如此。希望通
    2023-06-05
    64人看过
  • 第三次专利法修订加大对侵权行为惩处
    从1984年到1992年再到2000年,也许是巧合,每隔8年,《专利法》修订一次。转眼又是8年光阴荏苒,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企业成为国家创新主体的2008年,《专利法》的第三次修订草案于近期通过了国务院审议。据统计,截至2007年,我国受理的专利侵权案件已逾1.3万件,平均每年增长10%,很多创新型企业因遭遇专利侵权而蒙受重大损失,一些创新先进甚至因此成为了创新先烈。《专利法》第三次修订时,重点加大了对专利侵权的惩处力度专利侵权后果真的很严重众所周知,经济处罚是全球各国处理专利侵权者的重要司法手段之一。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对于专利侵权者的罚款金额,为其违法所得的3倍,如果侵权者没有违法所得,则处以5万元罚款;而此次通过国务院审议的《专利法》第三次修订草案,则一举将以上数字分别调整为4倍和20万元。不仅如此,对于那些妄图打擦边球的侵权者,草案也进一步作出了明确规定:在专利侵权
    2023-06-05
    379人看过
  • 专利法解读: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六条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释义】本条是关于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作出处理决定的程序以及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司法救济规定。一、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专利无效的请求,应按以下程序处理:1.对专利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的审查,包括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对专利无效请求的形式审查,主要是审查无效宣告请求书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请求书中是否说明了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以及提出的理由是否符合本法第四十五
    2023-04-23
    161人看过
  •  第二次修改规定:时间提示
    根据所给条件,以下公民可以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1. 在同一单位或近亲属中名字相同;2. 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3. 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4. 名字的谐音或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5. 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6. 姓名粗俗不雅的。以下条件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1.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2.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3.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4.名字的谐音或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5.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6.姓名粗俗不雅的。 能 否 在 同 一 单 位 或 近 亲 属 中 改 名 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一
    2023-09-12
    429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中证据的相关法律规定与解读
    本文重点介绍了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类型及其定义。物证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痕迹,如犯罪工具、赃款赃物、指纹、脚印等;书证是指以其记录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材料;其他证据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护、鉴定意见、勘验、检查、鉴定、侦查实验等笔录以及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刑事诉讼法中所指的证据有以下几种:1.物证,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所有物品和痕迹,例如犯罪工具、赃款赃物、指纹、脚印等;2.书证。指以其记录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材料;3、证人证言;4、受害者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护;6、鉴定意见。指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者聘请的鉴定人对案件中的特殊问题进行鉴定后的书面意见;7、勘验、检查、鉴定、侦查实验等笔录。指调查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痕迹、尸体等进行调查和检查的记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指以录音、录像、电
    2023-09-10
    247人看过
  • 中国酝酿修改专利法
    据《信息时报》报道,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启动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的准备工作,此次修改力求全面解决专利制度中存在的某些突出问题。跨国公司滥用知识产权的问题,也成为专利法修改中的一个热点。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副司长宋建华表示,这次修改将力求解决现有专利制度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包括专利权滥用的法律规制,完善专利权归属及职务发明奖励制度,增加遗传资源来源地的披露义务等。宋建华指出,被许多专家称为圈养肥猪的手段,是许多跨国公司采用的策略。跨国公司在某一个有潜力的行业早早布好专利圈套,专等中国企业把市场培育好,再收紧包围圈。跨国公司往往怠于使用诉权,给市场造成混乱。此外,一些跨国公司还会积极参与甚至控制国际标准的制订工作,并将其专利渗透到国际标准中,迫使其他公司使用其专利,并收取高额专利费。宋建华表示,在第三次专利法修改中,专家建议对滥用专利的行为进行制约。例如,作出
    2023-06-08
    362人看过
  • 解读医疗期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工伤医疗期间,企业不得解除或终止其劳动合同以及作开除、解雇、辞退处理。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收入。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应当停发工伤津贴,
    2023-07-05
    200人看过
  • 员工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解读
    传统意义上的职工保险主要是国家规定缴纳的“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如果有的人不是长期用工,那就最好选择商业员工保险,便宜,保额高,保障全,理赔快,一般不到200元,可以保10万的意外身故,1万的意外医疗,对企业来说很划算。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愿意为员工购买团体保险来补充员工的福利。但是对于一些小企业,可能公司规模只有十几个人甚至是几个人。员工保险缴费比例国家规定必须缴纳的职工保险比例:1、养老保险:单位交20%,个人交8%,其中8%进入到个人帐户。2、医疗保险:单位交8%或9%,个人交2%,其中2.8%进入到个人医保卡上(每月进一次)。3、失业保险:单位交1.5%,个人交0.5,供员工失业时到社会上领取失业金。4、工伤和生育保险,分加是1%和0.8%。如果是商业员工保险,比如国寿企业团体员工工伤意外保障保险,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门诊和住院
    2023-05-05
    312人看过
  •  修改监护人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
    该段内容讲述了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的监护权不能被取消,但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可委托他人代为监护。同时,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但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另外,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的,需认定收养关系成立,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不得以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能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如果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2、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3、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如收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并无不利,又办了合法收养手续的,认定收养关系成立;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不得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
    2023-09-10
    198人看过
换一批
#专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专利
    词条

    专利,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专利在现代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 更多>

    #专利
    相关咨询
    • 著作权利解读——修改权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0
      t著作权利解读——修改权tt修改权是指作者有权自己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自己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指作者有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所谓歪曲,是指曲解作品原意,破坏作品表达方式的行为;篡改是指擅自增补、删除从而变更作品的行为。大多数国家将修改权内容包含在保护作品完整权中。作品反映的是作者在一定时期、一定环境下的思想情感,是作者人格的体现。歪曲和篡改作品,表面上损坏的是作品,实质上损害的是注入
    • 专利法2018第四次修改通过了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6
      (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
    • 第三者责任险指定专修有哪些相关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5
      “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要求车辆在出险后可自主选择具有被保险机动车辆专修资格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并愿意为此选择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相反,如果车主没有选择该条款,那么车辆出险之后,由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修理方式和费用。“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是作为机动车损失险的附加条款来使用的。 具体要看4S店规定,一般高端品牌的车会有要求加指定维修,如果不购买指定维修时,发生事故到4S店维修需要
    • 我国宪法经过几次修改,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0-22
      我国现行宪法经历了五次部分修改,分别如下: 1、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2、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3、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4、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
    • 专利与版权相关的法律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3-24
      《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法》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