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有何异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08:10:26 103 人看过

1.二者体现的权力不同,一是国家审判权;一是国家执行权。

2.二者任务与作用不同。民事审判是法院解决当事人各方之间利益争端的活动。民事执行的任务和作用在于使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付诸实现。

3.二者在是否是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方面不同。民事审判程序是诉讼解决纠纷的必经程序,而执行程序则不是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

4.二者在程序构成上不同。审判程序由多种程序构成,其中既有适用于审理民事争议案件的一审、二审、再审程序,也有适用于审理非讼案件的各种特别程序。而执行程序则是由一般规定、执行的开始、执行措施等组成的单一程序。

涉外民事诉讼执行程序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样的

涉外民事诉讼执行程序的相关规定

第五百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

(一)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的;

(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

(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

(四)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

(五)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其他情形。

第五百二十三条外国人参加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护照等用以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

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参加诉讼,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代表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参加诉讼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其有权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的证明,该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本条所称的“所在国”,是指外国企业或者组织的设立登记地国,也可以是办理了营业登记手续的第三国。

第五百二十四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以及本解释第五百二十三条规定,需要办理公证、认证手续,而外国当事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建立外交关系的,可以经该国公证机关公证,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

第五百二十五条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的代表人在人民法院法官的见证下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进行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认可。

第五百二十六条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的代表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进行民事诉讼,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机构公证的,人民法院应予认可。

第五百二十七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中文翻译件。

当事人对中文翻译件有异议的,应当共同委托翻译机构提供翻译文本;当事人对翻译机构的选择不能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确定。

第五百二十八条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或者领事特权和豁免。

第五百二十九条涉外民事诉讼中,外国驻华使领馆授权其本馆官员,在作为当事人的本国国民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情况下,可以以外交代表身份为其本国国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聘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代理民事诉讼。

第五百三十条涉外民事诉讼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应当制发调解书。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以依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送达当事人。

涉外民事案件申请执行程序的模式和证明责任问题的提出

1、申请执行程序的模式

从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看我国对外国司法文书在国内申请执行实行的是裁定承认、执行制度,其具体操作程序是首先由需要申请外国司法文书在我国执行的当事人或者外国法院向我国法院提出申请,其中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我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外国法院提出申请的应当依照该国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提出。

2、外国司法习惯

英国对外国司法文书的承认和执行实行的是登记制度,英国规定,“外国法院的判决要在英国得到执行,须由胜诉方在英国伦敦高等法院进行登记,以外国法院判决为诉由提起债务诉讼。英国法院对其重新进行审理。2”英国的登记制度由于耗时过长,易造成民众诉累,后来又规定了一种特殊登记制度,减少了审查进程,但这种制度只适用于与英国有互惠约定的国家。

3、证明责任问题的产生

从上述论述中可以明确看到我国在申请执行程序模式方面不像英国等国家以一个与国内普通诉讼程序制度对外国司法文书的承认和执行,这就导致在申请执行涉外民事案件时,如何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尤其是在当事人直接向我国法院提出申请时,由于各国司法的缺乏联系,当事人不诚实的申请行为就可能成功,比如提供一些虚假的司法文书,这就是由谁承当证明责任来证明申请的正当性和合法性。是由申请人、被申请人亦或我国法院自己查明这一点必须明确加以区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15: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民事诉讼相关文章
  • 民事,刑事及行政诉讼的法院审判程序
    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一审程序一审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第一审民事诉讼和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所通常适用的诉讼程序。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一)起诉和受理1.起诉《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方式,应当以书面起诉为原则,口头起诉为例外。在工程实践中,基本都是采用书面起诉方式。《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旅、职业、
    2023-11-28
    151人看过
  • 刑事诉讼审判程序是怎样的?刑事诉讼什么程序审判?
    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是:一、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二、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三、被告人.被害人陈述,公诉讯问被告人;4、质证,申请人出庭,出示鉴定意见。5、法官宣布辩论结束,被告人陈述;六、法官的评议和判决。刑事诉讼审判程序流程是什么(一)庭前准备。查阅公诉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二)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各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宣读法庭规则等,审判人员就座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被告人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三)法庭调查通过向被告人或证人发问以及举证质证等查明案件事实。(四)法庭辩论控诉方与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互相辩论。(五)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
    2023-08-06
    386人看过
  • 二审程序和死刑审查程序的异同有哪些?
    二审程序和死刑审查程序区别有:1、审判对象不同:二审程序和死刑审查程序审理判决或裁定未生效的案件,前者为一审判决或裁定未生效,后者为死刑判决或裁定未生效;2、主体不同:二审程序由依法享有上诉权的被告人和在一审程序中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提起。死刑审查程序由作出死刑判决和裁定的法院主动提交;3、提出的条件不同:二审程序由上诉人提出的,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不服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就可以表示上诉;4、提起的期限不同:提起二审的程序必须在法定上诉期和抗诉期内。死刑审查程序本质上是一种积极的申请程序。一审和二审的区别一审和二审的区别:1、适用的法院与审级不同。第二审程序是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程序,是终审程序;第一审程序则是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时适用的程序,是初审程序;2、程序发生的原因与启动程序的主体不同。第二审程序是因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已经作出但尚未发生效力
    2023-07-04
    98人看过
  • 执行程序是诉讼程序吗
    我们国家把执行法放在民事诉讼法中的,有很多国家把执行法独立出来作为单独的民事执行法。在理论上,程序有非诉讼程序和诉讼程序的区别。诉讼程序是通过法院司法权解决争议的程序,非诉讼程序是通过法院以外的机关解决争议的程序,如仲裁。在诉讼程序中,又有争讼程序和非讼程序的区别。前者是解决实体权利义务争议的诉讼程序,后者是不解决实体权利义务争议的诉讼程序,如督促程序、认定无行为能力程序、破产程序等。民事执行程序按照通常的说法是“诉讼程序”中的“非讼程序”。诉讼程序里面也可以分为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审判程序除了解决实体权利义务纠纷的程序以外还包括非讼审判程序。一、执行程序中可以调解吗在执行程序中不能进行调解,并不是说双方当事人不能自行协商达成协议从而结束执行程序。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执行和解与调解有明显的不同。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执行标的的一部分或者
    2023-06-20
    173人看过
  •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审判程序
    审判程序第一节审理船舶碰撞案件的规定第八十二条原告在起诉时、被告在答辩时,应当如实填写《海事事故调查表》。第八十三条海事法院向当事人送达起诉状或者答辩状时,不附送有关证据材料。第八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完成举证。当事人完成举证并向海事法院出具完成举证说明书后,可以申请查阅有关船舶碰撞的事实证据材料。第八十五条当事人不能推翻其在《海事事故调查表》中的陈述和已经完成的举证,但有新的证据,并有充分的理由说明该证据不能在举证期间内提交的除外。第八十六条船舶检验、估价应当由国家授权或者其他具有专业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承担。非经国家授权或者未取得专业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所作的检验或者估价结论,海事法院不予采纳。第八十七条海事法院审理船舶碰撞案件,应当在立案后一年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第二节审理共同海损案件的规定第八十八条当事人就共同海损的纠纷,可以协议委托理算机构理算,也可以
    2023-06-08
    57人看过
  • 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的开庭审理有何程序
    一审程序应当一律实行开庭审理,不得进行书面审理。开庭审理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一律公开审理,并且原则上不适用调解,只能依法作出裁判。(1)宣布开庭回避有两种形式,即依申请回避和主动回避。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的,也应当申请回避。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2)法庭调查(
    2023-06-13
    265人看过
  • 行政诉讼判决的执行程序
    一、行政诉讼执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问题解释)第83条规定: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负有义务一方的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行政诉讼的执行条件行政诉讼的执行,必须在具备法律规定的一定条件后才能发生,没有这些条件,执行程序也就不能启动。(一)须有执行根据,就是强制执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即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赔偿调解书。(二)须有可供执行的内容。一般是指赔偿;实施特定行为的义务,如拆除违章建筑、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或者恢复原状等
    2023-11-25
    179人看过
  • 民事诉讼执行程序全面解读
    1、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2、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3、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4、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股权的执行程序1、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执行规定》第53条第二款规定冻结股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自行转让。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进行冻结,首先,债权人应依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作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权的具体证明资料,如公司的
    2023-07-02
    356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执行程序
    十七、执行程序254、强制执行的标的应当是财物或者行为。当事人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向当事人发出执行通知。在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间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的,应当强制执行。255、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制作支付令的人民法院负责执行。256、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当事人分别向上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执行。257、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的中止执行,应当限于案外人依该条规定提出异议部分的财产范围。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不应中止执行。异议理由不成立的,通知驳回。258、执行员在执行本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院长审查处理。在执行上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
    2022-04-24
    452人看过
  •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程序不同于其他程序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I.审前准备。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但申请期限不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的限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对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下列情形分别予以审查和处理:(一)异议成立的,移送普通程序审理,并书面通知合议庭组成人员和有关事项;(2)如果异议不成立,应口头通知双方,并将上述内容记录在书面记录中。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从人民法院立案的次日起计算。听力1。人民法院应当先行调解的民事案件包括:(一)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2)劳动合同纠纷;(3)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权利义务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4)宅基地及相邻关系纠纷;(5)合伙协议争议;(6)与少量诉讼标的发生纠纷。但是,除非在达成调解协议并经法官审查后,根据案件性质和当事人的
    2023-05-07
    242人看过
  • 特别程序和非讼程序的异同分析
    选民资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统称特别程序案件。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所适用的特殊审判程序。不存在民事权利义务之争,也不存在利害冲突的双方当事人。仅限于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不适用。限于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和非讼案件。小额诉讼程序是非讼程序吗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小额诉讼程序是指基层法院的小额诉讼法庭或专门的小额法院适用比普通简易程序更加简易化的诉讼程序审理数额甚小的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所以小额诉讼程序并不是非诉案件。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六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
    2023-07-06
    106人看过
  •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区别
    简易程序是普通程序的简化。它审理程序简便,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普通程序适用于除简单的民事案件之外的其他民事诉讼案件。法律规定,简易程序只适用于简单的民事案件,只有基层法院和其派出法庭才能适用,中级以上法院审理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中原告可以用口头方式向法院起诉,普通程序中口头起诉是例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告提交诉状后,要通知被告应诉,并在15日内提交答辩状。在开庭3日前发布公告,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审理按照阶段进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不用书面形式通知被告应诉和限期答辩。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需要,可以当即审理也可另定审理日期,不受3日前发布公告通知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限制,也不受开庭审理阶段的限制。适用普通程序传唤当事人、证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按照法定送达方式送达给当事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法院可随时传唤当事人、证人,电话、口头、当面通知均可。适用普通程序
    2023-03-28
    276人看过
  • 民事审判程序与刑事审判程序的区别有哪些?
    法官审判中的类推权刑事与民事有别我们知道在刑事审判中,法官必须严格遵守罪刑法定的原则,禁止类推。通俗一点说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法官对此没有丝毫的自主权,否则就是滥用职权。可是在民事审判中,法官不仅可以适用类推,而且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用习惯和法理来判决。当然这也不是说法官可以随意根据法律、习惯、法理来判决,而是有严格的规则的。首先,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当查明事实后,有法律规定的必须适用法律规定,没有法律规定的,才可以依次适用习惯和法理。不能有法律不依而去适用习惯和法理,这样就是本未倒置了。而且在适用习惯和法理也有先后之分,有习惯的依习惯,没有习惯规定的才能依法理。因为习惯规定是人们长期实践形成的约定,而法理是法学家的论述和法学理论,必须对此加以从理论到实践的复杂过程,更容易产生偏差。其次,在适用习惯和法理时还有一个选择的过程。因为习惯规定有不同的层次,有村规、乡规及
    2023-06-11
    271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如何申请强制执行程序
    一、民事诉讼中如何申请强制执行程序民事诉讼申请强制执行流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二、民事纠纷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限是多久民事纠纷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限为两年。根据法律规定
    2023-09-28
    95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涉外民事诉讼,是指一国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涉外民事案件的程序。有些也被称为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从各国的立法实践来看,一些国家在制定民事诉讼法的同时,还制定了涉外民事诉讼法;少数国家分别在民事诉讼法和国际私法中作出了相应规定;其他国家在民事诉讼... 更多>

    #涉外民事诉讼
    相关咨询
    • 民事审判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的关系,下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3
      这两者是没有关系的,审判程序是确定法律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执行程序是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因此这两者是没有必然的联系,不能认为审判是执行的前提,也不能认为执行是审判的继续。
    • 涉外民事诉讼案件审理程序中对涉外民事案件的普通程序和执行程序。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2
      根据民事案件当事人争议内容的不同,《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并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作出了特别的规定.经济纠纷案件涉及的诉讼程序主要有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 1.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一审普通程序是最初受理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所适用的审判程序,它是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程序.经济案件适用最多的是第一审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实行"
    • 民事诉讼二审程序与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异同点是什么二审有什么区别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3
      民事诉讼二审程序与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相同之处主要是:1、都是基于诉讼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上诉而引起的诉讼;2、都应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3、二审民作出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判决、裁定。二者的主要区别是;1、审理范围不同。在民事二审中,二审法院仅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未上诉的内容不进行审理;而在刑事二审中,二审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
    • 取保候审案件的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
      甘肃在线咨询 2024-11-21
      判决和裁定的执行与多久执行以及取保候审没有直接联系。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在通过司法程序后执行。 以下判决和裁定自发生法律效力后生效: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或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五条
    • 诉讼的执行程序和诉讼保全程序有什么区别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7
      诉讼中的诉讼保全与执行程序中的诉讼保全的区别: 1、依据不同: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在生效判决尚未产生之前;而执行程序中的财产保全,已经是在执行生效判决了。 2、申请的主体不同: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法院不得依职权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