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法发布投标信息属于垄断行为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22:03:07 449 人看过

一般来说,如果政府方面想要招标的话,都会先发布投标信息。但是,有些机关为了限制其他投标者参加,没有依法发布投标信息,造成其他想要参加投标的人没争取到。没依法发布投标信息,然后后面就公布了中标者名单,这种做法完全就是在剥夺其他想要参与投标的人的机会。

不过,你要判断这种行为究竟属不属于垄断行为,其实也不能因为你的权利被限制了,就可以作出结论来的。

实际中,你要判断这是不是一种垄断,首先就得先了解哪些垄断行为。不过,一般发布招标信息都涉及相关的行政机关,所以你可以先判断哪些属于行政垄断行为。

按规定,行政垄断的行为方式主要包括如下几种:

1、地区封锁,意思就是不给你进。

2、强制交易,你进来了,商品卖给谁由他决定。

3、强制经营者实施危害竞争的垄断行为。

4、制定含有限制竞争内容的行政法规、行政命令等。

按照上面列出的几种情形,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依法发布招标信息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的招标投标活动的,就是属于行政垄断行为。

确定他们属于一种行政垄断行为,你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建议你可以按照下面的做法处理:

向监督检查部门检查反映。在行政垄断中,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你向监督检查部门投诉之后,监督检查部门会没收其他们的违法所得,然后再根据具体情节处他们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不过,在招标投标中,通常上你会比较难判断是不是行政垄断行为。所以,建议你可以先找个专业的律师给你分析分析,避免判断错了,走错维权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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