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保释的定义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3 18:42:41 107 人看过

保释是指在被逮捕的人提供担保或接受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将其释放的制度。在英美法系,保释制度已较为发达,立法趋于完善,司法实践经验也较为丰富。保释权的概念开始显现,并成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我国现行法律是没有保释这一说的,我国法律有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因此,在我国取保候审之中的“保证”,不仅有被保释之人的“保证”(在西方的刑事诉讼法中,往往是“宣誓”),还应包括财产之担保或他人之担保;而所候之“审”,除了法院的审判外,还包括侦查机关和起诉机关之传讯(审问)。

一、取保候审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司法部门“可以”或者“应当”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件,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二)法律也规定以下情况不能适用取保候审:

(1)累犯

(2)犯罪集团的主犯

(3)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5)暴力犯罪(轻伤案件除外)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6)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21: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我国2023年减刑假释规定是怎么样的?
    关于我国减刑假释规定是怎么样的?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一、减刑假释新规定是怎么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一条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第二条对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第三条“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认罪悔罪;(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二、认定为有“立功表现”的情形(一)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二)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
    2023-04-20
    230人看过
  • 企业改制的定义在我国是什么?
    一、概述企业改制也指企业所有制的改变。通常我们所提到的企业改制是指国有企业的改制,但广义上也包括其他性质企业的改制,比如集体企业的改制、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改制、中外合作企业的改制等等,甚至更多类型的非企业单位,比如事业单位改制,也被统称为企业改制。企业改制的目标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是随着企业上市的需求增大,很多企业将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己的改制目标。国有企业的改制方案应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的改制必需要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审核,并报本级政府批准。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而私有企业的改制则应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资产重组: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和非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二、类别方式各类企业的改制方式从总体上分为: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1、整体改制整体改制是指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整体改建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的企业。整体改制特
    2023-03-23
    233人看过
  • 检察院取保候审规定在我国是怎样的
    检察院取保候审的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社会危险性小;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社会危险性小等情形的,检察院可以对其适用取保候审。一、非法拘禁罪可以取保候审吗如符合法定条件,非法拘禁罪也可能被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情形,可以取保候审。二、醉驾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条件?涉嫌醉驾取保候审的条件有这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2023-03-22
    135人看过
  • 遗弃在我国法律中的定义
    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如父母不抚养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不赡养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配偶不履行扶养对方的义务等。在我国遗弃孩子会不会判刑在我国遗弃孩子会被判刑。如果对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则具有扶养义务的人就构成遗弃罪。致使儿童因无人发现而死亡或者重伤的,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23-07-07
    463人看过
  • 在我国性受贿罪是怎样认定的
    一、在我国性受贿罪是怎样认定的?性贿赂没有定罪,主要是取证难,但是我国法学界呼吁把性贿赂定罪的要求比较高,希望立法者也可以考虑,制定适当的立法来规范此类犯罪!二、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的基本特征如下:(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权利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两种:1、索贿。即行为人在公务活动中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2、收受贿赂。即行为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可以是不正当利益,也可以是正当利益。主动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比被动受贿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规定
    2023-06-03
    231人看过
  • 我国保释制度的具体规定
    我国对于保释的条件的规定: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保释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三、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我国关于担保的法律规定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规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保释,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2023-07-19
    458人看过
  • 济南社保补缴条件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一、社保补缴新政策1、人员范围具备4项条件的企业人员可“入保”曾在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人员(含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企业工作的“五七工”、“家属工”),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在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纳入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一)2010年12月31日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二)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三)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规定的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下同);(四)1996年1月1日前,与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2、补缴及待遇计发一次性补齐可按月领养老金。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照统一规定的补缴标准,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自补缴全部费用到账后的次月起,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全省统一的养老保险费补缴及养老金计发标准分为三个档次,由补缴纳入人员自行选择
    2023-04-17
    383人看过
  • 我国法律关于保释的规定
    在我国被判处刑事处罚之后是不能申请保释的,仅能在被判刑处罚之前申请进行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强奸罪可以保释吗强奸罪符合条件的是可以保释的。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二、在我国取保候审可以出省玩吗犯罪分子若已经被判刑处罚,则是不能再申请取保候审了的;被判刑
    2023-06-28
    113人看过
  • 遗失物的法律定义在我国是如何规定的
    遗失物,即并非源自于遗失者因自身意愿而暂时失去占有权的事物,必须是处于动产范畴的物品;另外,相较之其他类型的事物,遗失物唯有在拾获者具备实际行动能力时方可完成。需要明确指出的是,遗失物仅限于动产,因为不动产并未涉及遗失的现象。同时,遗失物也并非所谓的无主财产,其实质上只是所有者对该类物品的所有权暂时丧失,且临时未被任何其他人所占据的物体而已。《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024-07-25
    271人看过
  •  宪法在我国的意义是什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本文介绍了宪法的作用和内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以及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此外,有的宪法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通常包含以下重要内容: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此外,有的宪法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这些内容涵盖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宪 法 确 立 国 旗 国 歌 国 徽 首 都 等 国 家 制 度 , 具 有 最 高 法 律 效 力 。宪法确立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等国家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这些制度的确立,
    2023-09-01
    125人看过
  • 我国法律关于抚养义务是怎样规定的
    婚姻双方当事人离婚以后,彼此不再承担同居义务,这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只能由一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双方轮流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这就是抚养义务。抚养义务的确立在我国,根据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权义务的确立主要有以下原则:1、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3、哺乳期后的子女,以双方协商优先,不能达成协议时,以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为补充为原则;抚养义务的特征(1)抚养时间的长期性。即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均责无旁贷地承担抚养义务。(2)抚养内容的复合性。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精心关怀、照料子女、为子女营造安全、健康、幸福的生活条件和氛围,确保子女的生命权、健康权、生存权;二是提供子女所必需的一切生活费用,为子女健康成长和发展提供经济保障;三是提
    2023-06-18
    416人看过
  • 在我国工伤认定判决书是怎样的?
    一、在我国工伤认定判决书是怎样的?工伤认定行政判决书上诉人(原审原告)中xx集团xx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路xx号。法定代表人xx,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xx,xx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xx市xx区xx路xx号。法定代表人xx,该局局长。委托代理人xx,系该局职员。原审第三人xx,男,汉族,生于1964年2月19日,住xx市xx镇xx村xx组xx号。委托代理人xx,xx事务所律师。上诉人中xx集团xx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因与被上诉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社保局)、原审第三人xx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确认一案,不服xx市雨城区人民法院(2011)雨城行初字第16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2年2月2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2年3月2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xx公司委托代理
    2023-04-28
    61人看过
  • 我国对于诈骗罪怎样保释
    一、我国对于诈骗罪怎样保释保释就是取保候审。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3、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
    2024-01-27
    353人看过
  • 保释在我国是否被广泛运用?
    保释在我国叫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保释金会归还吗,是否会退还保释金1、犯罪嫌疑人在保释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保释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释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第七十一条规定:被保释人的义务(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保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释金的,没收保释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释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保释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保释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释金。
    2023-07-03
    14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在我国的法律里保释的定义是什么, 保释保证人应履行的义务包括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26
      我国现行法律是没有保释这一说的,我国法律有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
    • 在我国申请保释的保释申请怎样写啊?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8
      亲属申请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刘××,女,汉族,××市××村人,住××市××村,联系电话:1391××××。 系犯罪嫌疑人万××之妻。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 万××,男,汉族,××市××村人,××厂××会计。因涉嫌挪用公款罪,于2012年×月×日被××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关押在××市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万××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挪用公
    • 在我国商业贿赂罪是要怎样定义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25
      一是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二是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三是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四是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五是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六是给予或收
    • 划痕险险定义在我们国家是怎么样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16
      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家庭自用车辆、非营业车辆可投保,是指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发生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负责赔偿。划痕险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即需要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情况下方可投保,不可单独投保。
    • 特殊工种的定义在我国的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2
      1、特殊工种: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标准或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2、特殊工种,不同于特种作业。1991年,原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条对特种作业作出了定义。国家经贸委1999年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