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保释的定义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3 18:42:41 107 人看过

保释是指在被逮捕的人提供担保或接受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将其释放的制度。在英美法系,保释制度已较为发达,立法趋于完善,司法实践经验也较为丰富。保释权的概念开始显现,并成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我国现行法律是没有保释这一说的,我国法律有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因此,在我国取保候审之中的“保证”,不仅有被保释之人的“保证”(在西方的刑事诉讼法中,往往是“宣誓”),还应包括财产之担保或他人之担保;而所候之“审”,除了法院的审判外,还包括侦查机关和起诉机关之传讯(审问)。

一、取保候审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司法部门“可以”或者“应当”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件,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二)法律也规定以下情况不能适用取保候审:

(1)累犯

(2)犯罪集团的主犯

(3)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5)暴力犯罪(轻伤案件除外)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6)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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