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赃款挥霍了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0 14:12:03 201 人看过

赃款已经花没了可以进行强制执行犯罪人的财产。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有关机关应当根据判决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

司法工作人员贪污、挪用或者私自处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一、盗窃罪赃款如何判刑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参照上列数额,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0日 14: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挥霍公款罪重吗
    有期徒刑
    国家没有挥霍公款罪,但是刑法规定了下列犯罪应该受到处罚: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
    2023-06-14
    193人看过
  • 公款挥霍何时休
    招商引资
    作者:方远辉2010-11-1511:42:46来源:湖南省洞口县审计局公款挥霍,顾名思义,拿公家的钱吃喝、旅游,也就是说上级部门的人为下级部门办事一定要白吃、白玩、白拿、洗脸、洗脚、按摩等。这股风气且有熳延之势,已逐步演变成“灰色腐败”。第十七届中纪委第五次全会指出,要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整治奢靡之风。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必须严肃处理。公款奢侈浪费是社会的一个顽症。它不仅败坏了党风政风,而且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首先,说说公款吃、喝,上级来人检查考核,要吃吃喝喝搞好接待;向领导请示汇报,要吃吃喝喝聊表敬意;到上级争取项目资金,要吃吃喝喝搞好协调;兄弟单位交流学习,要吃吃喝喝尽地主之宜;出门在外招商引资,要吃吃喝喝表示诚意。此外,接风宴、送别席、庆典酒,不一而足。一些单位领导甚至呼朋引伴,互相宴请,你来我往,蔚然成风。公款吃喝已经成为一项社会玩疾。对此,上至中央,
    2023-06-07
    99人看过
  • 离婚前挥霍财产多少算挥霍
    一、法律上认定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消费行为属于正常还是挥霍,是采用了如下判断标准的:1、数额标准。该标准并非是一个具体的数额,而是需要以日常生活经验为根据,将消费数额与当事人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比较。如果该数额足以对家庭的经济状况造成较大影响,则符合挥霍的特点;2、时间标准。在进行了上述第一项判断,并认为符合挥霍的特点后,还要分析当事人的消费是否是在短时间内完成的。如果是在短时间内消费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的话,也是符合挥霍的特点的;3、该消费是否为生活所必须。关于这个标准通常要结合当事人的家庭经济状况来综合判断。比如上述案件中,女方原本外貌普通,并不存在必须进行整容才能正常生活的情况。4、配偶的意见。这一点其实是很重要的。消费行为完全符合上述三个标准,但是如果配偶同意,甚至支持如此消费的话,则也不宜认定为法律所规定的挥霍行为。综上,有关夫妻一方的消费行为是否属于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需要综
    2023-03-24
    287人看过
  • 诈骗的钱挥霍了应该怎么判
    诈骗的钱挥霍了的判刑: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诈骗罪退赃了怎么判刑诈骗罪退赃了如何判刑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酌情减轻量刑。相关法律知识《刑法》第六十一条【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二条【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第六十三条【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
    2023-07-29
    494人看过
  • 霍峰涛盗窃案
    公诉机关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霍峰涛,男,1981年6月23日出生,汉族,小学肄业,农民,住汝州市杨楼乡双庙村。因本案于2009年7月7日被汝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17日被汝州市公安局逮捕。现羁押于汝州市看守所。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汝检刑诉[2009]22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霍峰涛犯盗窃罪,于2009年9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霍峰涛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1月24日22时许,被告人霍峰涛趁无人之机,将寄料镇温楼村温X朝停放在家门口的一个手扶拖拉机拖斗拉至庙鲁路杨楼乡与寄料镇交界处,又找来同村的郑X涛共同将拖斗拉至同村的霍X云家存放。2009年1月25日,霍峰涛到霍X云家将拖斗拆解后分两次卖掉。经鉴定,被盗拖斗价值840元。上述事实,被告人霍峰涛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表
    2023-06-11
    286人看过
  • 盗窃成功退赃怎么办?
    对于盗窃罪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一、退赃和罚金有什么区别退赃可以减轻判刑。交罚金是本身是一种附加刑,不是从轻处罚的因素。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以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二、诈骗中间人只退佣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以及具体情节,可从轻处罚。诈骗中间人只退佣金,也属于退赃一部分,可以从轻处罚。三、诈骗罪退赃法律有什么规定1、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2、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
    2023-06-29
    24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诈骗赃款已经挥霍,怎样退赔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15
      诈骗案件中的退赃问题不是由人民法院来处理的,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如果已经追回赃款了的话,公安机关会直接退还给受害人,如果人民法院拒不退赃,公安机关也会主动收缴赃款,赃款被嫌疑人挥霍一空了的话,受害人只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当事人赔偿。
    • 盗窃首饰钱给挥霍了,盗窃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31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五条【盗窃罪】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
    • 刑事案件没有挥霍赃款, 是不是就结案了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13
      上述问题,已经对犯罪人实施了应有的刑事处罚,如赃款被犯罪人挥霍,无法追缴的,法律不再支持由犯罪人赔偿被害人被诈骗的金额。所以,至此本案已经结束。无法追缴赃款会在量刑中加重处罚量:公检法机关在侦查受理刑事案件中,会努力依法追缴犯罪人的违法所得,对属于被害人的款项会及时返还被害人,如不能全部追缴的,追缴多少返还多少。如果犯罪人将犯罪所得挥霍一尽,无法追缴的,会在具体的量刑标准上酌情从重处罚。法律不再支
    • 盗窃两万元都给挥霍了,盗窍2万元以上判多久?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6
      盗窃公私财物2万,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诈骗人知情了把钱挥霍了怎么办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8
      犯罪嫌疑人涉嫌诈骗罪的,如果是已经挥霍,无法退赃的,量刑时会从重处罚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