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共同犯罪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5:40:37 489 人看过

1、共同过失犯罪

2、一方为故意犯罪,一方为过失犯罪。

3、同时犯,即同时实施犯罪,但彼此之间没有任何意思联络。

4、先后故意实施相关犯罪行为,彼此没有主观联系。

5、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即实行过限。

6、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没有重合内容的不同犯罪。

7、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行为,以及事前无通谋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行为。

8、间接正犯:

(1)利用无责任能力者的身体活动;

(2)利用他人不属于犯罪行为的身体活动;

(3)利用他人丧失自由意志的身体活动;

(4)利用不知情的人的行为。

一、共同犯罪应当怎样处罚

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条件是两人以上。这里要注意准确对“人”的理解,这里的“人”是指符合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主体条件的人,不仅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单位等法律拟制的人。具体而言,即包括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所构成的共同犯罪,也包括两个以上的单位所构成的共同犯罪,还包括单位与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所构成的共同犯罪(后两种情况可称之为单位共同犯罪,对其处理既要根据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也要考虑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

共同犯罪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19: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共同犯罪中哪些情况不适用于故意杀人
    根据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常见的不构成或不作为共犯处理的几种情形:(1)共同过失犯罪行为,即二个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属于共犯,只需根据个人的过失犯罪情况分别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即可。(2)二人以上实施危害行为,即一个为故意犯罪,一个为过失犯罪,两个的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3)实施犯罪时故意内容不同的。(4)同时犯,即指没有共同实行犯罪的意思联络,而是在同一时间针对同一目标实行同一犯罪,对此应作为单独犯罪分别论处。(5)实行过限行为,即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行为,不构成共犯。(6)片面共犯不宜作为共犯处理,所谓片面共犯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共同造成一危害结果,但双方没有犯意联系,一方知道对方的行为与性质,但对方却对此不知,双方的犯意联络不是共同的而是片面的。(7)事后通谋的窝藏、包庇、窝赃、销赃等行为,因为在事先无通谋、在犯罪实行过程中也无通谋,故缺乏共犯的主观条件。什么样的情形不构成共同犯罪
    2023-07-04
    61人看过
  • 共同抢劫犯罪哪些属于加重情节
    (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一、抢劫犯有辩护权吗?抢劫犯有辩护权,辩护权包括以下权利:(一)陈述权。(二)诘问权。(三)调查证据申请权。(四)辩论权。(五)选任辩护人权。(六)救济权。(七)回避申请权。二、满16周岁构成抢劫罪会被判处死刑吗?满16周岁构成抢劫罪不会被判处死刑,在我国,不适用死刑的主体包括: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三、抢劫案件的庭审流程有哪些?1、开庭宣布;2、法庭调查;3、举证质证;4、法庭辩论;5、被告人最后陈述;6、休庭,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合议量刑;7、宣判
    2023-03-31
    274人看过
  •  共同犯罪行为有哪些属于贷款犯罪?
    共同犯罪是指两人或多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其中以下行为被认定为贷款犯罪共同犯罪:协助制造虚假的现金支付、银行会计记录、第三方支付记录等支付事实;协助司法公证;提供资金、场所、交通等帮助;协助以虚假事实提起民事诉讼;非法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帮助、掩盖、隐瞒转移犯罪所得及其收入,包括套现和取现;中介长期参与常规贷款犯罪活动;其他符合共同犯罪的情形。以下行为被视为贷款犯罪共同犯罪:1.协助制造虚假的现金支付、银行会计记录、第三方支付记录等支付事实;2.协助司法公证;3.提供资金、场所、交通等帮助;4.协助以虚假事实提起民事诉讼;5.非法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6.帮助、掩盖、隐瞒转移犯罪所得及其收入,包括套现和取现;7.中介长期参与常规贷款犯罪活动;8.其他符合共同犯罪的情形。贷款犯罪共犯贷款犯罪共犯是指在贷款过程中,多个犯罪分子共同参与犯罪行为,从而形成共同犯罪。对于这种犯罪行为,我国刑法采
    2023-10-30
    393人看过
  • 属于重婚的情况有哪些?不属于重婚的又有哪些?
    重婚,不但严重违反社会道德,更是一种犯罪行为。重婚结成的婚姻必然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都属于重婚行为:(一)有配偶者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情况比较复杂,法律特规定如下几种情况不属于重婚行为:(一)有配偶者与他人偶尔通奸;(二)先有事实婚姻,后与他人登记结婚;(三)先有事实婚姻,后与他人有事实婚姻;(四)有配偶者被拐卖后被迫再次成亲的。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给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复》。
    2023-06-14
    486人看过
  • 情况属于无效合同的有哪些
    一、情况属于无效合同的有哪些1、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签订的合同无效;4、违背公序良俗签订的合同无效;5、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合同无效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二、合同无效后的处理方式有哪些当遇到合同属于无效的情形,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立即终止履行。合同被确认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1、返还原物或折价补偿。合同无效,自始无效。合同无效之后,需回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该
    2023-06-16
    80人看过
  • 我国刑法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以及不属于共同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一、我国刑法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1、二人以上犯罪主体。“二”人以上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犯罪主体与单位犯罪主体。自然人犯罪主体,是指刑法规定的,实施构成要件行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没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能构成共同犯罪。两个以上的犯罪主体构成共同犯罪的,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况:(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犯罪主体构成共同犯罪;(2)两个以上的单位犯罪主体构成共同犯罪;(3)自然人犯罪主体与单位犯罪主体构成共同犯罪。2、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共同的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明知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3、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共同的构成要件行为:是指刑法所规定的,各共同犯罪人意识与意志支配下的,危害社会身体动与静的活动整体。二、不属于共同犯罪的情形有哪些(1)共同过失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基于意思联络,在过失心态的支配下共
    2023-04-26
    218人看过
  • 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的情况有哪些
    结婚后,如果是夫妻之间的以一方的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么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债务仍然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负债,需要共同偿还。但是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协商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约定只对夫妻之间具有约束力,对银行没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尽管夫妻间对房产的归属和债务的承担进行了约定,但不能以此为由对抗银行,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通过以上文章的内容可以知道离婚时房贷还没有还完,按照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分为两种情况,其中需要共同偿还的情况中即使双方私下约定由一方偿还但是如果这一方没有钱另一方仍然有向银行还款的义务,离婚时没还完的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没还完的房贷债务分割分为以下情况:1、如果是一方婚前贷款购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名
    2023-08-04
    182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属于绑架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的规定,即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应是指从犯罪预备、实施犯罪、以及犯罪行为实施终了而犯罪结果尚未发生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仅仅绑架了人质,尚未进一步实施勒索财物行为可以说行为人预定的犯罪过程并没有结束,犯罪嫌疑人主动停止犯罪,这种情况认为是犯罪中止,不仅符合中止的主观要求,而且也符合成立中止的时间要求。因此,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绑架行为以后,自动放弃继续勒索行为,结束控制被害人处于的不法状态,应当以中止犯论处。一、绑架罪的量刑标准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对于“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
    2023-03-20
    418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不属于挪用公款罪
    一、区分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的界限首先,并非所有的挪用公款行为都构成犯罪。因此,认定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界限的关键,是看该挪用公款行为,是否属于法定的挪用公款罪范围。具体来说,是看该行为是否属于下列法定的挪用公款而构成犯罪的行为范围,除此范围之外的其他挪用公款行为,应视为挪用公款的一般违法行为。一、下列挪用公款行为属于构成挪用公款罪的行为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2.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
    2023-03-09
    156人看过
  • 不属于犯罪既遂的是哪些情况,犯罪既遂处罚原则
    一、不属于犯罪既遂的是哪些情况除结果、行为以及危险犯、即时犯四种情况之外的都不属于犯罪既遂,具体的情况如下:1、结果犯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就不齐备。结果犯的结果,是指有形的、可以计量的具体危害结果,是与犯罪的性质相一致的结果。这类常见的犯罪很多,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等。故意杀人罪的犯罪结果就是他人死亡,如果发生了死亡结果,就是犯罪既遂,如果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发生死亡结果,就是犯罪未遂。2、行为犯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
    2023-06-23
    422人看过
  • 不属于遗产范围的有哪些情况
    不属于遗产范围:1、给予受害者一定数额的抚恤金和其他生活津贴,以支持和赡养受害者的家属;2、人身保险金;3、其他,不包括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中应属于他人所有的财产、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前已赠与他人的财产、不包括被继承人的财产使用权。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一、死亡保险金是否属于遗产死亡保险金不属于死者遗留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公民的合法收入如下:(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而死亡保险金是对死者家属的一种精神赔偿,故死亡保险金不算做
    2023-04-10
    279人看过
  • 合同中属于合同犯罪有哪些情形
    签订以下情形的合同属于合同犯罪:一、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二、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一、工程诈骗保证金的特点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如果收取保证金方在签订工程合同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诈手段,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可依法追究其合同诈骗罪刑事责任。二、合同诈骗的主体能是公司吗合同诈骗的主体是属于一般主体,合同的主体可以是单位、企业也可以是自然人,即可以是公司。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三、骗取投标保证金属于什么罪在招
    2023-06-27
    477人看过
  • 属于生产销售劣药罪共犯的情形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共同犯罪论处:(一)提供资金、贷款、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的;(二)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或者运输、储存、保管、邮寄、网络销售渠道等便利条件的;(三)提供生产技术或者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的;(四)提供广告宣传等帮助行为的。一、生产、销售劣药罪构成特征有哪些?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体方面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体方面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
    2023-06-22
    444人看过
  • 夫妻共同买房属于哪一种财产?有哪些情况?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出资购买的房子,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共有,当事人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夫妻婚后购买房产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不论是夫妻俩谁名字,都算共同财产。《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的规定。所以婚后买房,不管房产证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只要没有双方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产权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
    2023-07-07
    25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况不构成共同犯罪, 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1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根据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几种情况根据上述对共同犯罪构成特征的分析,可知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二人以上的共同过失行为造成一个危害结果的,不构成共同犯罪。 2、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害行为造成某种危害结果,但有的是出于故意,有的是出于过失,不构成共同犯罪。 3、无罪过帮助他人实施故意犯罪的,不构成共同犯罪。
    • 共同犯罪的概念是什么,哪些情形不属于共同犯罪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26
      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据《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犯罪主体上,共同犯罪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以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单位。 (二)客观方面上,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三)主观方面上,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才能构成共同犯罪。下列的几种情形
    •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都有哪些不构成共犯的情况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2-22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有二个:一个是属于故意犯罪。 2、要有共同犯罪的故意。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形也可以有二个: 1、不属于故意犯罪。 2、没有共同犯罪的主观故意。
    • 共同犯罪中自己不认为犯罪情况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5
      共同过失犯罪行为,即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属于共犯,只需根据个人的过失犯罪情况分别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即可。故意加过失的情形,二人以上实施共同的危害行为,但罪过形式不同,即一人为故意犯罪,一人为过失犯罪,虽然两人的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但不属于共同犯罪。
    • 共同抢劫犯罪哪些属于加重情节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28
      行为人共同构成抢劫犯罪的,《刑法》所规定的加重情节共有: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以及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