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债权是否具有可转让性
民间借贷债权是具有可转让性。债权人可以在不改变债权内容的前提下,将债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法律有禁止转让的债权除外。
《民法典》第545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民间借贷纠纷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民间借贷纠纷的当事人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或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民间借贷起诉多久立案开庭
民间借贷起诉立案开庭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二节 审理前的准备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n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民间借贷中是否存在债权转让的可能性?
100人看过
-
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后是否仍按民间借贷审理
356人看过
-
是否允许在民间借贷中转让债权
387人看过
-
债权转让是否违法民间借贷规定
372人看过
-
民间借贷交易是否支持债权转让?
443人看过
-
民间借贷债权人能够转让债权吗
360人看过
-
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可否在民间登记?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1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可以委托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人需要写一份授权委托书。转让债权时需要注意下列债权不得转让: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
-
债权人是否可以转让其在民间借贷债权的安徽在线咨询 2022-12-16债权转让的前提是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如果民间借贷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可以进行转让。 在转让民间借贷债权时,并不需要征得借款人的同意。所以,借款人拒绝偿还借款给债权受让人的,出借人不必因此受到约束而不敢轻易转让债权。 但是出借人在转让民间借贷时,一定要通知债务人,只要出借人按照法律约定履行了通知义务,这个债权转让就合法有效。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
民间借贷能否办理债权转让?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26民间借贷能债权转让。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然而,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
债权转让是否为民间借贷是否允许有何规定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20债权转让民间借贷是允许的,只要转让的债权不属于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以及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即可,且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
-
如何转让民间借贷债权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141、债权转让是一种权利的让与,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不再享有债权。债权转让有严格的法律限制,合同法明确规定了不能转让的债权类型。 2、债权人是可以将自己的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但法律明确禁止的三种债权类型是不能转让的。分别是合同性质不能转让、合同约定不能转让、法律规定不能转让的。债权人转让自己的债权时虽然无须经过债务人的同意,但是需要通知到债务人,让债务人知道他需要向谁履行债务。 3、不能转让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