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务侵占罪到检察院了能不能撤诉
如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均可视为无需再进行刑事责任追究,若是此前已经展开了追究,则应该立即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取消审判活动或宣告其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且对社会危害程度并不严重,从而不能被认定为罪犯;
(二)犯罪行为经过法定追诉时效后,不再具有追溯力;
(三)根据特赦令,该犯罪行为已经获得免于刑罚的宽恕;
(四)依据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行为,但并未有人提出控告或者控告已经撤回;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死亡;
(六)其他法律明确规定可以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挪用资金罪与职务犯罪罪的区别
1.犯罪客体方面有所区别:挪用公款罪侵犯的主要是公司、企业或其它性质团体的资金使用权;而职务侵占罪的客体则是这些单位的资金所有权。
在犯罪对象上,挪用公款罪的对象仅限于公司、企业或其它性质团体的资金;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则不仅包括货币形态的资金和有价证券等,同时也涵盖了实物形态的公司财产,例如物资、设备等。
2.犯罪客观表现形式存在差异:挪用公款罪通常表现为公司、企业或其它性质团体的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擅自将本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或者借予他人,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尚未偿还,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是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性活动,或者从事非法活动的行为;而职务侵占罪则表现为,公司、企业或其它性质团体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3.犯罪主观心态方面亦有所不同:挪用公款罪的行为人的主要目的在于非法获取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并无长期非法占有之意图,而是计划在使用完毕之后予以归还;而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主要目的在于非法获取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而非仅仅是暂时使用。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
在检察院被职务侵占能撤诉吗
71人看过
-
职务侵占案件是否可以撤诉,涉及到检察院吗?
284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是不是不受检察院批捕?
242人看过
-
职务侵占是否能到法院诉讼
181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到检察院判决时间是多久
363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检察院介入怎么办
163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检察院不公诉, 职务侵占罪可以在审判的阶段不起诉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03可以通过检察院的不起诉将案件终结在起诉阶段,而不进入法院的审判阶段。《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
-
庆阳检察院什么是职务侵占罪新疆在线咨询 2023-10-20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
职务侵占罪可以移送检察院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6职务侵占罪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就能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适用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
我犯了职务侵占罪会被检察院批捕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07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将被批捕。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批准逮捕是检察机关的权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
合川区职务侵占罪被逮捕前能不能做什么检察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07(一)【积极退赃】行为人应当将取得的财物归还给被害人,财物已经灭失无法归还或者原物有损的,应当积极照价进行赔偿,以免引起更大的纠纷。 (二)【积极配合】若是被害人已经采取了报警措施,建议行为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案件调查,如实回答案件相关问题,对于与本案无关的问题,可以拒绝回答。 (三)【坦白案情】在交代案情时,行为人可以说明案件发生后采取了哪些积极措施去挽回被害人的损失。 (四)【诉讼权利】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