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合同诈骗怎么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0:41:47 122 人看过

司法实践对合同诈骗的认定是: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主观上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客体是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客观上表现为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情形。

一、德州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一)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二)主观方面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三)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即既侵犯了合同他方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秩序。(四)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超市欠债构成合同诈骗么

超市欠债不一定构成合同诈骗,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为: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客观行为是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三、低价销售会构成合同诈骗吗

只有满足了合同诈骗构成要件才会构成。

客体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主体

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13: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诈骗相关文章
  • 什么是,实践中是怎么认定贷款诈骗罪的?
    一、什么是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二、实践中是怎么认定贷款诈骗罪的(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贷款是指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虚构事实,是指编造客观上不存在的事实,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信任;所谓隐瞒真相,是指有意掩盖客观存在的某些事实,使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产生错觉。行为人诈骗贷款所使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编造引进资金
    2023-02-20
    437人看过
  • 贷款诈骗司法实践中的执行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1)贷款后携带贷款潜逃的;(2)未将贷款按用途使用而是挥霍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3)使用贷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4)改变贷款用途将贷款用于高风险的经济活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5)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改变贷款用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6)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等等情形。其次,诈骗贷款必须达到数额较大。至于何谓数额较大有待于有权机关作出解释。
    2023-04-23
    87人看过
  • 司法实践中分包的认定
    分包在建筑工程实践和司法实践中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因此要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分包,首先要有一定的建筑工程实践经验。例如,在建筑工程实践中,承包人(总包人)往往将建筑工程公司分为承包人(总包人)项目经理部下设的土方一队和隧道一队,承包人(总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工程合同建筑工程公司将所有承包的施工任务移交给建筑工程公司进行施工,属于分包还是内部承包?根据笔者代理建设工程和在建筑企业工作的经验,这种情况通常属于分包行为。究其原因,项目经理部土石方一队、隧道一队的施工队伍,虽然表面上主要是由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土石方一队组成,但属于总承包以外的其他施工单位,第一土方工程队和第一隧道队的设立不属于承包人(总承包人),也不以承包人(总承包人)的名义在工商登记注册。也就是说,它在法律上没有成为承包人(总承包人)的内部组织。实践中,往往要看土方一队和隧道一队的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不是以承包人(总包)的名义登记的。也就
    2023-05-07
    255人看过
  •  合同诈骗罪研究:从认定到审判实践
    合同诈骗罪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定罪标准包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数额达到二万元及以上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合同诈骗的定罪标准: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数额达到二万元及以上的,将受到立案追诉。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合 同 诈 骗 定 罪 标 准 是 什 么 ?合同诈骗定罪标准是指在合同纠纷中,如何判断一方当事人是否具有故意和行为,从而构成合同诈骗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诈手段订立合同,或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以欺诈手段取得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2023-09-12
    379人看过
  •  保险诈骗罪司法实践:如何认定与裁判?
    保险诈骗罪包括四种情况:一是骗取较大数额保险金,二是虚构保险标的,三是编造虚假的保险事故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四是故意造成财产损失或被保险人人身损害的保险事故。以上情况均可被视为保险诈骗罪。以下情况可被视为保险诈骗罪:1.行为人进行保险诈骗活动,骗取的保险金数额达到较大标准;2.行为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3.行为人编造虚假的保险事故原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夸大损失的程度;4.行为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或被保险人人身损害的保险事故。 保险诈骗罪的处罚措施有哪些?保险诈骗罪是指在保险合同中,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使用虚假、欺骗等手段,使保险公司遭受损失的行为。对于保险诈骗罪,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作出了规定,其处罚措施包括:1. 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的一种刑罚,即限制其人身自由,但不剥夺其政治权利。2. 拘役:拘役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短期人身自由,强制其参加劳动的刑罚。3. 有期徒刑:有期徒刑
    2023-08-27
    94人看过
  • 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界定
    合同诈骗罪的含义,我国刑法第224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既包括国家的合同管理制度,还包括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刑法所列举的五种情形:1、虚构单位名义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即虚假主体;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即虚假担保;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即以履行小额合同引诱诈骗;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款、贷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即携款逃匿诈骗;5、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民事欺诈主要是指行为人为了用于经营,借以夸大履行能力等欺诈行为以诱使对方当事人陷入认识错误并与其订立合同,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只希望通过实施欺诈行为获取对方的一定经济利益
    2023-06-14
    348人看过
  • 如何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委托创作合同
    首先应从委托创作合同的法律性质和所受调整的法律规范入手。委托创作合同属于著作权合同纠纷中的受案类型,是指当事人约定由委托人就特定作品委托他人创作,受托人依约付出智力劳动并完成作品创作,由委托人支付报酬所订立的合同。在司法实践中,委托创作合同纠纷主要争议包括:基于合同约定而产生的创作作品权属问题;基于合同履行而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我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中的相应条款仅对委托创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做出规定,但是,当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涉及作品验收、价款给付、违约责任等问题时,上述法律对此缺乏明确的调整依据,因此需要从上位法即《民法典》中寻找适用的法律规范。由于我国《民法典》分则中的有名合同并未涉及委托创作的相应规定,因此从《民法典》的角度来说委托创作合同应属于无名合同,但仍可根据合同类推原则,做出《民法典》法律规范的准确适用。委托创作合同与承揽合同具有共同法律特征,可以适用承揽合同的相应法律
    2023-06-26
    372人看过
  • 假币罪与诈骗罪在司法实践中的界定
    使用假币罪与诈骗罪的区别:1、犯罪对象不同,诈骗罪是骗取他人财产的行为,假币罪是伪造和侵犯国家货币流通管理制度;2、诈骗方式不同,诈骗罪是非法占有,假币罪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3、犯罪对象不同。诈骗罪是骗取个人或者团体财产,假币罪是扰乱国家货币相关秩序的行为。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罪与走私假币罪的区别是什么行为人如果出于走私的故意或与走私犯罪分子共谋实施本罪行为的,则又牵连触犯了走私假币罪,此时,应择一重罪即走私假币罪从重处罚。根据走私行为的性质,下列行为,即使为金融工作人员所为,亦应按走私假币罪处罚:(1)直接向走私犯罪分子非法购买国家禁止进出口的伪造的货币的;(2)在内海、领海购买国家禁止进出口的伪造的货币的;(3)与走私伪造的货币的犯罪分子共谋,为其将伪造的货币换取真币的;等等。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的行为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的违法犯罪的行为,这种行为将会对我国的公共经济财产造成非常
    2023-07-11
    444人看过
  • 合同诈骗立案与司法实践:对法律规定的探讨
    合同当事人如果涉嫌合同诈骗,公安机关立案后,应当进行侦查,通过传唤、询问等方式,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在办案过程中,公安机关出于办案需要,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合同诈骗侦查期间可以抓人吗可以。公安机关进行经济侦查期间,如果符合条件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等的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2023-07-22
    297人看过
  • 司法实践中合同欺诈与民事欺诈的具体界定
    我国刑法第224条明确规定了合同诈骗罪的含义,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诈骗对方财产。侵权客体不仅包括国家合同管理制度,还包括合同另一方的财产所有权。该行为主要表现在刑法所列的五种情形:一,。虚构单位名称或以他人名义签订合同,即虚假主体;(二)虚假担保,是指对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进行担保;3、对方无实际履约能力,通过先履行小合同或部分履行小合同,诱使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即通过履行小合同,诱使对方欺诈;4.在收到对方付款、贷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跑、藏匿,即用金钱逃跑、诈骗的;(五)以其他方式骗取对方财产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民事欺诈主要是指行为人夸大自己的行为能力和其他欺诈行为,以诱使对方陷入错误理解并与其订立合同。合同诈骗罪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只是希望通过实施诈骗来获取对方一定的经济利益,在实践中如何区分合同诈骗罪与民事诈骗罪。笔者认为
    2023-05-07
    150人看过
  • 共同犯罪中故意认定的司法实践
    共同犯罪故意是指共同犯罪分子通过自己联系,认识到自己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危害社会,决心参与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希望或者让这种结果发生,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特殊共犯的共同犯罪故意认定特殊主体构成的犯罪,一般主体是否可以与特殊主体一起构成共同犯罪,存在一定的争议。比如根据1988年《关于惩处贪污贿赂的补充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可以构成贪污罪与受贿罪的共犯。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但对于受贿罪却未作此特殊规定,故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可否构成受贿罪共犯,学界就有肯定与否定的论争。特殊主体与非特殊主体构成共同犯罪的在司法实践中不乏案例,我国对贪污罪就作了明确的注意规定,国外立法中
    2023-07-02
    156人看过
  • 司法实践中强奸罪未遂怎样认定
    (一)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这是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根本标志。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各种具体犯罪行为中的某种犯罪行为。这种行为不是简单的客观行为,而是主客观相统一的行为,它是在犯罪分子主观心理状态支配下实施的刑法所规定的具体犯罪行为。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犯罪行为的千差万别,如何正确认定“着手”对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一般说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按照《刑法分则》有关条文规定的客观要件进行具体分析,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1、被告行为必须实际接触或接近犯罪对象。2、被告行为必须对犯罪的直接客体造成了直接威胁。3、实行的行为必须能够直接引起危害后果的发生。4、实行的行为必须是在行为人的犯罪意志支配下进行的,并且能够反映其犯罪意志。(二)犯罪没有得逞。这是犯罪未遂的又一要件,它是区别于犯罪既遂的重要标志,它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1、是法定的犯罪结果没有发
    2023-04-02
    496人看过
  • 司法实践中对事实婚姻如何认定
    (一)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双方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二)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前,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三)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
    2023-06-12
    118人看过
  • 合同诈骗未遂罪行的刑罚及司法实践
    合同诈骗未遂判刑,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并在此基础上从轻或减轻处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诈骗未遂属不属于欺诈诈骗未遂属于欺诈。与欺诈既遂、欺诈未遂犯相比,只要参与欺诈犯罪,即使没有钱,只要达到严重的标准,也属于欺诈,但可以比照欺诈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欺诈手段非法集资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非法集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
    2023-08-16
    12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诈骗也属于诈骗罪的一种,我国法律规定了定罪数额,只有数额达到较大(3000元以上)才成立诈骗罪,法院才会定罪处罚,诈骗数额有三个标准,数额较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三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 更多>

    #合同诈骗
    相关咨询
    • 合同诈骗罪在那个司法实践中无罪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16
      不符合诈骗罪的情况就属于无罪。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合同诈骗罪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3、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4、被害人谅解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 集资诈骗罪在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是怎样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22
      集资诈骗罪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客观上均表现为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非法集资,或者在非法集资过程中产生了非法占有他人资金的故意,均构成集资诈骗罪。但是,在处理具体案件时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不能仅凭较大数额的非法集资款不能返还的结果,推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二是行为人将大部分资金用于投资或生产经营活动,而
    • 司法实践中怎样认定租赁合同无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7
      司法实践中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是: 1、因签订合同主体不适格致使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权代理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越权代理人签订又未经追认的房屋租赁合同。 2、因租赁的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致使服务租赁合同无效。 (1)违法违章建筑的租赁合同无效:违法违章建筑物的租赁合同,一般应认定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合法手续的,人民
    • 诈骗罪司法实践中的定罪标准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08
      《刑法》对诈骗罪的定罪标准为:如果行为人诈骗公私财物,并且数额较大的,可构成该罪。对于犯该罪的行为人,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司法实践中怎么分辨信用卡诈骗罪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24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首先伪造信用卡,然后又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在此情况下,行为人伪造信用卡构成伪造、变造金融证罪;行为人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两罪形成牵连关系,应择一重罪进行处罚。根据刑法规定,两罪法定刑相同,应以牵连犯中的结果行为,即以信用卡诈骗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