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明知是无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出于打击报复、公报私仇等动机,无中生有捏造所谓犯罪事实,并以追究被害人的刑事责任为目的立案、侦查(含强制措施)、起诉、审判的;
(2)对明知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收受他人贿赂,亲自或指使他人伪造证据、隐瞒事实、以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犯罪分子使其不受立案侦查(含强制措施)、起诉、审判的。
徇私枉法罪是什么概念
徇私枉法罪的概念是: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五)徇私枉法案(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对明知是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
2、对明知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
3、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使罪重的人受较轻的追诉,或者使罪轻的人受较重的追诉的;
4、在立案后,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应当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中断侦查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实际放任不管,以及违法撤销、变更强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的;
5、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裁定,即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
6、其他徇私枉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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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枉法罪情节严重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该规定根据情节不同把徇私枉法罪的法定刑分为三个档次,然而由于对“情节严重”、“情节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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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枉法罪情节严重的认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3情节严重,一般是指犯罪动机、手段恶劣,造成了严重政治影响和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等。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犯罪动机、手段十分恶劣,因被冤枉追诉、判刑致使被害人的人身、精神受到严重损害或者死亡,因包庇重大案犯,使其消遥法外并继续为非作歹,引起社会公愤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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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枉法二次情节严重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61.严重。 2.所谓“情节严重”,通常是指不止一次徇私枉法;案发后拒不认罪的等等。 3.“情节特别严重”,通常是指向徇私枉法做法导致重大冤、假、错案的;有意包庇重大犯罪分子的;包庇多名犯罪分子的;导致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的。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徇私枉法罪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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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枉法罪情节严重量刑标准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06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徇私枉法罪可以与受贿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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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枉法罪的情节严重认定标准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28徇私枉法罪情节严重的具体标准是:第一种: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的;第二种:致使无罪的人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