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机构不受理法院的申请,案件该怎么样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2-11 00:35:39 124 人看过

一、司法鉴定机构不受理法院的申请,案件该怎么样处理

现在这方面全国没有统一的规定和做法,各省都不一样的.但大多数的省份是可以的.各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受理本院及下级人民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下级人民法院可逐级委托上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只要有理由.申请鉴定,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法院应该允许.

申请人需要明确申请司法鉴定的哪一步出了问题或者是哪一程序不符合规定,在司法鉴定程序的第二步我们可以看出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此时可以根据鉴定材料上的鉴定结果以及退回理由重新准备材料。或者申请人可以和自己的代理律师进行沟通,向其寻求建议和帮助,按照律师给出的建议再按照申请程序进行再申请。

二、司法鉴定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司法鉴定的种类有很多,不同种类的司法鉴定所需的材料的要求也不一样。鉴定所需提供的材料通常为:委托书、身份证、鉴定所需的样本和检材等。下面是委托作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需提供的材料目录:

(一)、鉴定委托书:载明鉴定机构名称,清楚扼要说明委托事项(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职工工伤、有关期限、伤病关系等),简单阐述案情,被鉴定人和/或其代理人的联系方式等。

(二)、案情:若为交通事故,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无责任认定书,则说明事故经过等情况;其他案件,应说明办案部门查明的案情。

(三)、被鉴定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须带有被鉴定人的照片,复印件亦可,用以校对是否为被鉴定人本人,防止冒名顶替,如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保卡等,如为未成年人,则提供户籍材料复印件。

(四)、病历及辅助检查材料:病历包括伤后所有的门诊病历、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等;辅助检查材料包括影像学片(X片、MRI片、CT片等)及检查报告、必要的实验室检查报告(如肌电图、脑电图、视听觉电生理等)。

(五)、重新鉴定的,应该在委托书中注明,并提供原鉴定意见书;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已作损伤程度鉴定的,应提供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书原件或复印件。

(六)、需该机构司法鉴定人员回避的,予以注明。

(七)、应注明委托鉴定材料的名称、数量。

三、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司法鉴定活动,保障司法鉴定质量,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司法部制定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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