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法定免责仅限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常见的不可抗力包括:
1、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自然灾害阻碍了合同履行;
2、政府行为。政府行为必须是指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发生的不可预见的情形。如果运输合同订立后,由于政府颁布了禁运法,合同无法履行;
3、社会形象异常。一些意外事件阻碍了合同的履行,如罢工骚乱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产品侵权法定免责事由有哪些
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领域。
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如果尚处于制造、装配、包装等阶段,尚未投入流通的,即使该产品存在缺陷,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生产者也不承担产品责任。如果产品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行为符合产品责任以外的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的,产品的生产者虽不承担产品责任,但仍然要依侵权行为法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未将产品投入流通是产品的生产者免予承担产品责任的抗辩事由。将产品投入流通包括销售、出租、赠与产品或在产品上设定抵押、质押等形式。
2、在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
产品责任是因产品存在缺陷导致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民事责任,如果在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并不存在,说明产品缺陷的产生完全与产品的生产者无关,根据民法自己责任的精神,生产者自然不应当为他人的行为负责,因此生产者应当免责。
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
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是就整个社会现有的科学技术水平而论的,而不仅仅指生产者的技术水平,如果仅仅因为生产者技术落后导致产品存在缺陷,即使生产者发现不了缺陷的存在,生产者也不能免除责任。“产品投入流通时”是一个重要的时间点,如果这时的科学技术水平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而在产品投入流通后科学技术发展了,产品的缺陷由此被发现,生产者也不承担已经投入流通的产品导致的产品责任。但在产品投入流通后才认识到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防止产品继续流通而给消费者或第三人造成损失;否则,生产者能采取防止措施而不采取的,生产者即有过错,可能要依侵权行为法的一般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在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存在故意时,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也应当免除责任。在举证责任的承担上,产品责任的免责事由,由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
免责事由在侵权责任中的作用——同义
50人看过
-
存在免责事由的合同哪些情形适用免责
466人看过
-
免责事由在合同责任中所指的即为不可抗力
177人看过
-
违约责任中免责事由的判定方法
89人看过
-
免责事由分析:合同违约的责任在谁?
104人看过
-
意外事件能否作为合同免责事由
423人看过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
什么是合同法定免责事由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08合同法定免责事由仅限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常见的不可抗力有: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 2、政府行为。政府行为一定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以后发生,且不能预见的情形。如运输合同订立后,由于政府颁布禁运的法律,使合同不能履行。 3、社会异常形象。一些偶发的事件阻碍合同的履行,如罢工骚乱等。
-
哪些是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3合同免责事由有: 1、法定的免责事由,例如不可抗力,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对违约方可以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2、约定的免责事由,当事人可协商确定免责的情形。
-
民法典合同如何确定免责事由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02《民法典》规定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符合法定有效条件是有效的。法定有效条件有: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约定的免责事由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免责事由无效的情形有: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
-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什么意思,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责条款是否合法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6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就是指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为免除或者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一般有以下特征: (1)免责条款具有约定性。免责条款是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的合同的组成部分。这是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或者履行不完全时免除责任是不同的。当事人可以依据意思自治的原则在合同中约定免责的内容或者范围,比如当事人可以约定“限制赔偿数额”、“免除某种事故发生的责任”等。
-
什么是合同的免责事由,什么情况下免责事由无效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10免责事由,又称免责条件,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对其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