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支持使用电子社保卡进行扫码支付和医保报销。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医保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可以从医保基金中支付。
石家庄市支持使用电子社保卡进行扫码支付,同时也可以通过扫码来报销医保费用。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哪 些 情 况 下 医 保 可 以 在 协 议 医 疗 机 构 扫 码 支 付 ?
根据《关于医保支付扫码的通知》医保发〔2020〕33号,医保可以在协议医疗机构扫码支付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
1. 医保已开通扫码支付功能的协议医疗机构;
2. 医保参保人员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扫码支付;
3. 医保参保人员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线下支付,且医疗机构支持医保电子凭证进行支付;
4. 医保参保人员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线下支付,且医疗机构支持医保电子凭证进行支付,同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医保在协议医疗机构扫码支付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医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石家庄市支持使用电子社保卡进行扫码支付和医保费用报销,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相关标准时可以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医保在协议医疗机构扫码支付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医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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