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20:12:30 321 人看过

为他人谋取利益”旨在说明国家工作人员收受的财物与其职务之间具有对价关系,大概有六种类型;在我国刑法规定受贿罪的成立要求有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要件,而刑法理论上对这一要件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存在着种种不同的主张,主要有旧客观要件说和新客观要件说;文章在对这种种主张进行分析后认为,无论采取哪一种主张,都会造成一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者逃脱受贿罪的刑事责任。因此,应从刑法的规定中完全除去这一要件。【关键词】: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为他人谋取利益类型构成要件我国《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第38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也就是说,根据这2条的规定,为他人谋取利用、”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构成受贿犯罪的必要要件之一。一、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内容旧客观要件说认为,所谓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指受贿人为行贿人谋取某种非法的或者合法的利益,这是受贿人与行贿人之间的一个交换条件[1]。依这种观点来看,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已经实现,并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如果公务员收受了财物,实际上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则不构成受贿罪。新客观要件说认为,为他人谋取利益只是受贿人的一种许诺,而不是要求客观上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结果。[2]依这种观点,如果行为人收受了财物,且承诺将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受贿罪即成立,而不论是否真正实施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以及他人是否获得利益。旧客观要件说与新客观要件说都存在不能令人满意之处。受贿罪的法益是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国家工作人员在非法收受财物之前或者之后许诺为他人谋取利益,不仅在客观上形成了职务行为与财物相交换的约定,使所许诺的职务行为与对方的财物形成对价关系,同时使人们产生以下认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是可以收买的,只要给予财物就可以为自己谋取利益。这本身就使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受到了侵犯,并非待实施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后,才使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受到侵犯。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许诺本身就是一种行为,所以符合刑法将为他人谋取利益规定为客观要件的表述;为他人谋取利益只是一种许诺,不要求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具体行为与结果。而这种许诺既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暗示的。当他人主动行贿并提出为自己谋取利益的请托后,国家工作人员虽然没有明确作出肯定回答,但不予拒绝时,就应当认为是一种暗示的许诺。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人已经认识到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文可以收买,并丧失了对职务行为不可收买性的信赖,因而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已经荡然无存了;只有当国家工作人员拒绝贿赂时,才维护了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许诺既可以是直接对行贿人作出,也可以通过第三者转达给行贿人。因为不管是直接许诺还是间接许诺,都使得财物与国家工作人员所许诺的职务行为之间形成明显的对价关系,从而使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受到侵害。许诺既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虚假的,所谓虚假许诺,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具有为他人谋取利于的职权或职权条件,在他人有求于自己的职务行为时,并不打算为他人谋取利益,却又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仍然给人们认为职务行为是可以收买的印象,导致人们丧失了对职务行为不可收买性的信赖。当然,虚假许诺构成受贿罪是有条件的:其一,收受财物后作虚假许诺,成立受贿罪。在这种情况下,客观上约定了以其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已经受到侵犯。其二,事先作虚假许诺并要求他人交付财物的,则是索取贿赂或者诈骗罪,不属于收受贿赂的问题。其三,许诺的内容与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有关联。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根本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职权与职务条件,却谎称为他人谋取利益,原则上构成诈骗罪。其四,许诺行为导致财物与所承诺的职务行为之间形成了对价关系,使财物成为国家工作人员所承诺的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不正当报酬。但是,只要他人有求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时,国家工作人员做了明示或者暗示的,就应当认定财物与所承诺的职务行为之间具有对价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1: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第三者相关文章
  • 索取型受贿罪应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要件/李素平
    索取型受贿罪应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要件修武县人民检察院李素平我国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是违法的,却故意为之。犯罪的目的,是取得他人的财物。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就其犯罪构成而言,受贿罪在客观上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行为人主动索要财物,即索取型受贿罪;一是行为人被动接受财物而为行贿人谋取利益,即收受型受贿罪。索取型受贿罪与收受型受贿罪的唯一区别就是收受型受贿罪必须是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必备要件。而索取型受贿罪则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
    2023-06-11
    421人看过
  • 贪污罪中索贿是否必须为他人谋取经济利益?
    贪污罪中索贿需要为他人谋利。索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他人索要或勒索并收受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中国对贪污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
    2023-07-08
    216人看过
  • 受贿罪是指个人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作为自己的谋取利益或者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犯本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受贿罪的量刑问题与贪污罪基本相同。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具体确定行为人的刑罚。1、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个人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l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3、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矛刑事处罚,由其所在
    2023-08-11
    463人看过
  • 非国家公职人员为他人谋取利益属于受贿吗?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接受亲朋好友的一般礼节性馈赠,而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朋好友谋取利益的,不成立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一、非国家公职人员受贿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本罪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根据刑法通说,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有关法律对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职务活动作了规范,建立起一套明确的管理制度。相关人员受贿罪则是对这套管理制度的直
    2023-03-22
    296人看过
  • 怎么认定刑法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13条分两款规定了受贿犯罪构成要件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理解和认定问题。第13条第一款列举了三种应当认定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情形,解决了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难题。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一)实际或者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二)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的;(三)履职时未被请托,但事后基于该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该款规定系根据2003年《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下称《纪要》)和实践经验作出。其中,第(一)、(二)项源于《纪要》。根据《纪要》规定,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的行为,只要实施其一即可认定。第(一)项核心内容是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即可认定为他人谋取利益,至于是否着手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为他人
    2023-02-19
    144人看过
  • 索贿罪能不能为他人谋利?
    索贿不需要为他人谋利。索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他人索要或勒索并收受财物。多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一、行贿罪与索贿罪的区别是什么行贿罪与索贿罪的区别是实施行为人不同。行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公务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索贿是指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他人索要或勒索并收受财物。二、照顾型收受财物是否构成犯罪可能构成受贿罪,具体还是要看案件实际情况。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第二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
    2023-04-03
    468人看过
  • 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如何理解
    对于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的理解应该理解为,犯罪人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主观目的即可,而不需要具有具体的危害结果。因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许诺本身就是一种行为,而这种非法的利益是违法国家规定的,这里的法律规定应当是广义的有国家拘束力的行为规范。据此具有非法意图就可以理解为,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就可以进行定罪处罚。一、收受礼金怎么算违纪收受礼金是否违规没有具体的数额界定,但有情节界定,如下:违规收受礼金与受贿违纪的界定:1、主观意愿不同。受贿违纪有两种主观意愿表现形式,既包含行贿人以各种方式主动进行收买腐蚀而受贿人被动接受他人财物,又包括主动故意索取。收受礼金违纪只有被动违纪收受这一种主观意愿表现形式。2、侵犯客体不同。受贿违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侵犯的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3、客观表现不同。受贿违纪
    2023-03-10
    361人看过
  • 为何“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会被视为犯罪行为?
    对于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的理解应该理解为,犯罪人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主观目的即可,而不需要具有具体的危害结果。因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许诺本身就是一种行为,而这种非法的利益是违法国家规定的,这里的法律规定应当是广义的有国家拘束力的行为规范。据此具有非法意图就可以理解为,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就可以进行定罪处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含义是什么我国《刑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是行贿罪。同时对什么是“谋取不正当利益”作出了明确解释:是指行贿人谋取的利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或者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为自己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根据以上规定可知,“谋取不正当利益”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谋取的利益本身不合法或不符合政策规定,即内容不正当,如意图获取法律禁止的利益;二是虽然利益本身正当,但行为人要求国家工作人员通过不正当的手
    2023-07-01
    446人看过
  • 是否需要受贿来谋取正当利益?
    算的,不论是否谋取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都可以算作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斡旋谋取正当利益为什么不构成犯罪斡旋受贿,人们通常称之为“间接受贿”,或“居间受贿”,在我国刑事法律上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它是受贿犯罪行为的一种特殊类型。斡旋受贿是职务犯罪中较为常见多发的一种犯罪行为,也是司法实践中在犯罪认定上较为复杂、存在争议较多的一种犯罪形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2023-07-10
    336人看过
  • 受贿罪谋取利益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呢
    受贿这种罪行,既对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造成了危害,也损害了国家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犯了受贿罪谋取利益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处以5年以下、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何为受贿罪认定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我国《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司法实践中,在受贿罪的认定上如何理解和把握为他人谋取利益”一直存在争论。一、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受贿罪的主观要件还是客观要件依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的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必要条件,但究竟是主观要件还是客观要件却不无争论。主观要件说认为,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中只是行为人的一种主观意图,因此,受贿罪是一种意图犯”(或目的犯”)。客观要件说又可以分为旧客观要件说和新客观要件说
    2023-08-10
    439人看过
  • 实际或者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
    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成立条件之一,仅从条文表述来看,这一受贿罪成立条件更像是对客观行为的描述。因此,在该要件被刑法规定之初,为他人谋取利益理解为客观行为的观点较为流行。根据这种观点,国家工作人员虽然收受了他人的财物,但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不构成受贿罪。这种观点称为客观说。显然,根据这种观点,只有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取利益而收受财物的,才构成受贿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即使收受财物,也不构成受贿罪。可以说,这种观点在一定程度上限缩了受贿罪的范围。值得注意的是,张明楷教授将上述将为他人谋取利益理解为客观行为的观点称为旧客观说,而将其所主张的观点称为新客观说。根据张明楷教授的新客观说,为他人谋取利益仍然是受贿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要素,其内容的最低要求是许诺为他人谋取利益。这种观点将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理解为是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显然是名不副实的。因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
    2023-06-11
    473人看过
  • 在职时为他人谋利离职后收钱的构成受贿罪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十、关于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利,离职后收受财物问题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之前或者之后,约定在其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在离职后收受的,以受贿论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离职前后连续收受请托人财物的,离职前后收受部分均应计入受贿数额。一、受贿罪不起诉是否还能当警察受贿罪不起诉不能在当警察。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从而构成的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受贿罪。但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
    2023-03-09
    335人看过
  • 通过查办受贿人利用职务之便为行贿人谋取利益来充实证据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受贿犯罪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二是利用职务之便,三是为他人谋取利益,三者缺一不可。而查证行为人“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为他人谋取的利益已实现,则应查清行贿人如何提出谋取利益的要求,受贿人如何利用职务予以落实、谋取的是什么具体的利益;二是如果为他人谋取的利益尚未实现,则只要查清双方是否形成了为行贿人谋利的合意,即查清行贿人如何提出要求、受贿人是否答应。这种合意的形成,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暗示的。另外,在很多情况下行贿人在交付财物时往往不明确提出请托事项,受贿人也只是心领神会,甚至是借受贿人生日庆寿、婚丧嫁娶、子女上学和逢年过节之机,以人情往来为名行贿,给区分罪与非罪带来困难。对于这种情况,就一定要下功夫查明送礼人的真实动机和目的,查明收礼人是否知其要求、是否为送礼人谋取了利益。一、贪污的行为表现是怎样的一是索贿。即行
    2023-03-13
    383人看过
  • 经理为谋取公司利益收钱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吗
    是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款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
    2023-06-12
    175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者
    词条

    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会坐牢。... 更多>

    #第三者
    相关咨询
    • 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包括其谋取利益的行为?应该如何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5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只有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才能构成受贿罪。1997年修订刑法时,也有人提出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但没有被立法机关所采纳。当然,从本质上来讲,受贿是一种“权钱交易”行为;受贿人之所以有条件收受贿赂
    • 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 认定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如何掌握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如何理解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的行为。只要具有其中一个阶段的行为,如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时,根据他人提出的具体请托事项,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就具备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而收受其财物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表示,根据《补充规定》第四条第
    • 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认定的标准是哪些啊?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4-04
      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认定的回答: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中对“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解释,不正当利益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内容上违法的利益,二是程序或手段上违法的利益。前者是请托的利益本身违法,后者指利益本身可能不违法,但是获取利益的程序或手段违法。这里所说的违法,包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的规章等。
    •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而受贿行为人是否构成受贿罪该哪些行为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07
      如果利用职务职务上的便利或为其谋取利益,则应认定为受贿犯罪。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
    • 行贿人为谋取利益方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0
      一个最重要的原因,认定行贿罪,必须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受贿罪是没有这个前提的。比如为了早日要到工程款而行贿,受贿者,就是受贿罪;而行贿者,则是无罪的!因为工程款本来就是他自己的,他没有谋取不正当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