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新城六号区终止民办义务教育机构(小学、初中)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0:40:28 251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二、办理材料

全体董事会或理事会成员签名或盖章,应有2/3以上董事会或理事会成员同意通过此申请书由申请人用A4纸自行编写,无空白表提供。

如果有在办义务教育机构(小学、初中),应该保证中小学生妥善安置,继续学习

全体董事会或理事会成员签名或盖章,应有2/3以上董事会或理事会成员同意通过

办义务教育机构(小学、初中)自己要求终止的,由办义务教育机构(小学、初中)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办义务教育机构(小学、初中)办学期间资产、债权、债务、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全面清算;2)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本事项暂未挂网)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开发(高新)、清城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1)预审。窗口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不计入承诺时限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预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材料审查,正式受理。预受理后,申请人按自行或邮寄的约定方式向教育部门提交纸质材料,清城区教育局在收到纸质申请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或者完善的材料,出具《补充材料通知书》,无告知视为受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符合法定形式的,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材料接收凭证》。

3.审查。由清城区教育局教育股牵头,在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和申请材料报清城区教育局民办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决定。清城区教育局教育股在3个工作日内将清城区教育局民办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核结果报分管领导复核后决定。

5.作出批复。对批准终止民办义务教育机构(小学、初中)的,清城区教育局在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批复。

6.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教育部门领取办理结果。终止的民办义务教育机构(小学、初中),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注销登记。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经清城区教育局教育股同意后,申请人向清城区教育局提交终止办学申请及申请材料。

2.受理。清城区教育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或者完善的材料,出具《补充材料通知书》,无告知视为受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材料接收凭证》。

3.审查。由清城区教育局教育股牵头,在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和申请材料报清城区教育局民办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决定。清城区教育局教育股在3个工作日内将清城区教育局民办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核结果报分管领导复核后决定。

5.作出批复。对批准终止办学的,清城区教育局在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批复。

6.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教育部门领取办理结果。终止的民办义务教育机构(小学、初中),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注销登记。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清远市新城六号区广清大道113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五、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我省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标准的复函(2007年)

第五十六条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修正)(2017年)

第五十七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终止时,审批机关应当协助学校安排学生继续就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修正)(2017年)

第五十八条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民办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民办学校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修正)(2017年)

第五十九条对民办学校的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应退受教育者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三)偿还其他债务。民办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修正)(2017年)

第六十条终止的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注销登记。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3日 01: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成都市义务教育中心学费管理办法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6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保证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并将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学校和城镇地区薄弱学校。教育费附加主要用于实施义务教育。市人民政府编制预算,应当对农村地区和财力薄弱区、县实施义务教育的经费予以倾
    • 外地小孩就读中山民办学校可以申请义务教育补贴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4
      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中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细我市免费义务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对象包括在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就读并已取得中山学籍的中山市户籍学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
    • 清远清城区产假几号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05
      产假最多休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80天。
    • 教育机构在试用期内换班是否有权中止合同并要求教育局回复教材材料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3
      首先,看教育咨询就够有无权利主要是看其营业范围。这个问题,你可以委托律师去工商局查询该机构的档案,查看其经营范围,如果有办理托班的范围就是合法的,如果没有,就是超经营范围的,是可以向工商局进行投诉查封处罚的。 其次,至于你中止合同,主要是看合同是否对换班能否导致合同解除的相关规定。或是违约责任有无情况变更可以解除合同的规定。建议拿上合同请准也律师帮你审查。当然,一般来说,你说的换班即使合同没有约定
    • 办理教育机构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9
      1、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首先要有一个个人独资企业存在。 2、《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分支机构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还应当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