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合同必须书面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1 15:11:41 299 人看过

没有书面的合伙协议,但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个人合伙情况进行了核准登记的,又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的,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一、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纳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出资,需要评估价格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评估办法,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二、公司怎样退出合伙人?

一、依据您们当初签订的合伙协议履行,通常按投资比例分配利润或退还投资资金。要看合伙企业现在还有多少财产,按比例退还。二、合伙企业退伙,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按合伙时的出资比例对实际合伙财产进行分割。三、如果有借贷合同在先,或者可以有证据证明是附带有借贷合同而且双方实际执行的就是借贷合同,是可以认定为假股真债,那么是需要还本付息的。如果是真的股权投资的话,那么也是可以要求其他股东回购,但是很难直接要求公司退款,因为有偷逃资金的、偷逃税金的嫌疑,除非事先有约定由投资前的原股东用公司的钱回购。四、合伙财产归合伙企业及全体合伙人出资人所有,退伙和解散,都要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可以协商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或者将合伙企业变更为个体户,但是要对合伙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

三、个人合伙和合伙企业的区别

个人合伙关系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条文调整,而合伙企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范

1、个人合伙可以订立口头的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必须书面的合伙协议;2、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可以使用该合伙企业的字号,个体工商户不可以设立分支机构;3、个人合伙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合伙企业存在有限合伙人;4、诉讼主体资格:个人合伙的诉讼主体资格:应当以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5、个人合伙不能依法进行破产,而合伙企业可以依据《企业破产法》进入破产程序。6、个人合伙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没有规定是否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合伙企业法则规定:“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17: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伙合同相关文章
  • 合同解除通知必须书面么
    一、合同解除通知必须书面么如果合同当事人就解除合同的相关事项协商一致的,口头可以解除合同,并且口头解除合同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合同解除可以以口头方式提出,但是证明力有一定的问题或难度。最好有书证,只有证人很难能让法院确信债务的真实性。《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二、民法典对解除合同情形的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了合同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的情形:(
    2023-04-12
    247人看过
  • 构成合同诈骗罪要求必须有书面合同吗
    一、构成合同诈骗罪要求必须有书面合同吗合同诈骗罪并不要求必须有署名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签订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或者其他形式,所以构成合同诈骗罪并不要求必须有书面形式的合同,口头合同或者其他形式的合同也可以构成合同诈骗罪。只要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且骗取数额较大就会构成合同诈骗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
    2024-01-25
    354人看过
  • 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吗书面都有哪些形式
    订立合同不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024-05-01
    401人看过
  • 必须以书面方式订立租赁合同吗
    一、必须以书面方式订立租赁合同吗1、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必须以书面方式订立租赁合同。2、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是否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租赁合同,但为了更加有效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建议采取书面形式明确租赁内容,避免产生纠纷。3、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二、承租人是否可以对租赁物进行转租1、承租人必须经过承租人同意,才可以对租赁物进行转租。2、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3、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八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
    2023-06-14
    288人看过
  • 字体著作权转让书必须是书面合同吗?
    著作权转让合同并非必须是书面形式。当事人转让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软件转让如果不签订书面合同,则一律无效。但对于其他著作权,法律中并未明文规定必须签订书面合同。著作权可以转让,但是只有其中的发行、复制等财产权利可以转让。著作人身权不可以转让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著作权人可以转让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广播权等财产权。而人身权具有特定性,故一般不得进行转让。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但是人身权不能转让,著作权转让的权利范围只能限于财产权。著作权转让著作人身权是基于作者创作作品的行为而产生的权利,世上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作品,每一个作品都反映了作者不同的思想和人格。如果人身权成为著作权转让的对象,会产生大量欺世盗名的作品,高水平作者的署名可能商品化。一、著作权转让要注意什么?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让,也就是说,无论转让出版权
    2023-06-20
    146人看过
  • 必须要有书面商品房预售合同吗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在实践中,商品房预售合同一般采取标准合同的形式,具体条款由预售方事先拟定,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情况;预售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及支付办法、期限;交付房屋的日期;违约责任及免责条件;纠纷的解决方式等。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为预约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在成立之时;房屋并不存在或尚未建成,所以带有“预售”的字样,但商品房预售合同绝不是预约合同。因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售方与预购方关于房屋的座落与面积、价款的交付方式与期限、房屋的交付期限、房屋的质量、违约责任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双方无须将来另行订立一个房屋买卖合同,即可以按照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规定直接履行,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达到双方的交易目的。明确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预约合同,在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如果将商品房预售合同看成是预约合同,那么,一方面,预售方与预购方必须在将来再
    2023-07-09
    344人看过
  • 房屋赠与协议必须是书面合同吗
    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赠与合同必须为书面形式,所以一般情况下并不要求赠与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但是特殊情况下,譬如赠与房屋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房屋赠与的定义及其特殊属性1、房屋赠与的定义: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属于自已所有的房屋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2、由于房屋的特殊性,使得该赠与除具有一般赠与合同的基本属性外,还具有以下几个特殊属性:(1)要式性。房地产转让的,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这里的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方式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因此,赠与房屋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2)如须办理过户应公证。受赠人应持“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没有相关公证文件,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拒绝办理。(3)如赠与房
    2023-06-14
    172人看过
  • 合同是否必须签署书面协议?
    订立合同的形式不需要书面,当事人可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订立合同。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书面形式是合同、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能有形表达内容的形式。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可以有形地表达所包含的内容,并可以随时检索所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哪些形式订立合同可以采用的方式有以下五种,分别是:1、口头形式,当事人口头协商达成协议;2、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3、公证形式,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由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4、批准形式,有些合同须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5、登记形式,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将合同提交国家登记主管机关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
    2023-07-07
    455人看过
  • 租赁合同书面形式是否必须
    一、租赁合同书面形式是否必须租赁合同不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是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取决于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如果未采用书面形式导致无法确定租赁期间,则该份租赁合同将被视为无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反之,六个月以下的,也可以订立口头合同。原因在于一般这种合同租赁物价值不大,租金较少,租赁关系结束的快,证据不易失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二、租赁合同有效条件是什么1.承租人和出租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3.租赁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4.满足当事人约定的生效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
    2024-01-15
    86人看过
  • 必须书面签订的合同有哪些
    我国法律严格规定了某些类型的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首先是借款合同,该合同仅在当事人另行约定的情况下方可例外;其次是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合同,若当事人未能以书面形式订立则被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此外还包括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最后包括物业服务合同等也要求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024-05-02
    219人看过
  • 为什么必须签书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在市场经济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一般是通过一种特殊的现代契约制度——劳动合同的来加以确认和形成的。实践中,有些有人单位出于规避劳动法或是为了节约成本的目的,不愿意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致使发生劳动争议后,双方权利义务无从依据,甚至造成劳动者因为无法证明劳动关系存在而不能获得法律救济,使劳动者权益受损,而书面劳动合同有利于证明双方劳动法律关系的存在。(2)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定权利义务的依据。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便于双主根据劳动合同载明的内容,行使各自的权利和履行义务。而口头合同会造成权利义务不清晰,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往往拿不出维护自己权益的证据。(3)劳动合同是劳动行政部门行使劳动监察权的法律依据。由于实践中用人单位以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方法规避劳动法,法律如果不将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作为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律义务,劳动行政部门在行使劳动
    2023-04-22
    209人看过
  • 合同诈骗罪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才会构成吗
    合同诈骗罪并不要求必须有署名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签订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或者其他形式,所以构成合同诈骗罪并不要求必须有书面形式的合同,口头合同或者其他形式的合同也可以构成合同诈骗罪。只要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且骗取数额较大就会构成合同诈骗罪。一、抵押车辆是否构成诈骗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诈骗罪有其特殊行为方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对方当事人产生错觉,信以为真,“自愿”地签订或履行合同,从而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时,使用的是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证件等信息,其租赁车辆的意思表示和租赁合同本身的目的相符。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用欺诈手段骗取租赁公司的财物,即其最终目的不是利用
    2023-06-26
    106人看过
  • 承揽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吗,定作人的义务
    一、承揽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吗签订承揽合同时,没有规定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签订,当事人可以口头约定,但实践中,一般以书面形式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主要内容】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二、定作人的义务(1)合同约定由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应按约定提供材料。(2)定作人因怠
    2023-04-18
    159人看过
  • 合伙经营必须是由合伙人共同合作的吗
    合伙是一种共同经营、共同劳动的关系,在共同出资的前提下,各合伙人均应直接以自己的行为参与合伙经营,这是合伙在经营方式上的重要特征。如公民之间没有在共同需要、共同目的和共同利益之下的共同劳动与共同经营,便不构成合伙关系。例如一公民将其房屋出租给某甲,某甲以此房屋为出资与某乙合伙开办一饮食店,则某甲与某乙为合伙人,而该公民不参与饮食店的经营,只收取租金,便与某甲、从乙之间不存入合伙关系,而仅有与某甲之间的租赁关系。入股与入伙是较为相似的,但合伙的这一特征也已使二者明显地区别开来。入股也是出资,此与入伙无二致;但入股者仅以股票持有人的身份收取股息,而并不参与股份组织(公司)的经营活动,入股人追求的经济目的仅限于股息收入,而不关心股份组织(公司)的经营效益。并且,入股人对股份组织(公司)的权利一般是按照他享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来决定,所以有所谓大股东与小股东之分,而在合伙组织中,合伙人的出资仅决定其
    2023-08-04
    353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合同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为实现共同经济目的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分利润,共担风险的协议。 它除须遵循合同行为的一般规则外,还受到法律对合伙关系的特殊限制,即合伙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合伙财产共有原则,合伙人相互代理原则和无限连... 更多>

    #合伙合同
    相关咨询
    • 个人合伙必须以书面形式成立合伙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2
      合伙人既可以订立书面协议,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成立个人合伙。通过口头协议成立个人合伙的,其认定较为特殊,即“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 书面合同必须用合同专用章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17
      不是。签订书面合同时,采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任一均可。盖章只是签订合同的方式之一,不要求一定要用合同专用章,也可以是公司公章。
    • 订立书面合同必须盖章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订立书面合同是否必须盖章1、如果一方当事人已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应认定合同成立。这说明法律上认可先履行后补签合同的这种情况。此时当然不能从补签书面合同签字盖章时算合同成立,而应从实际履行对方接受时算起。2、如果一方未履行主要义务或对方拒绝接受履行的,应认定合同不成立。3、合同中约定合同自签字和盖章后成立,如果只是签了字或只是盖了章,合同是否成立还应考虑实际履行情况,不应纠缠于形式
    • 订金必须要有书面合同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2-11
      不是。定金条款是不是要以书面的形式订立,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应该要以书面的形式订立。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
    • 质押合同上必须要写书面合同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01
      (一)质押合同应采书面形式。 (二)明晰担保债权。 质押合同是从合同,其效力附属于主合同即债权合同。因此,债权合同中主债权的具体内容直接关系到质押合同所担保的范围,乃至质押权实现的可操作性。质押合同必须明确其所担保的债权: 1、债权人和债务人(即质押权人和出质人)、 2、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3、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 4、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等。 这些信息越是详尽越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权益,避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