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土地可以协议出让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7 10:56:30 118 人看过

一、拆迁安置土地可以协议出让吗

关于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合约定是具备效力的。

合同要取得法律认可和保护,须同时满足以下几个基本要求:首先,合同一方或是多方应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其次,签订过程中必须体现出双方的真实意愿,不得有欺诈或者其他不当行为;最后,合同内容不得与其所处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不得违背社会公共道德。

若在拆迁安置房买卖合约缔结后出现了争议,可采取以下三种途径来寻求解决方案:其一、各方充分沟通协调,此办法对于买卖双方来说最为简洁且日常化;其二、如沟通无果,可以借助第三方机构进行协助调解;其三、当协议破裂,并且通过上述手段均未能解决问题时,应当依靠法律武器来捍卫各自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城中村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可以办理继承公证吗

在符合特定条件下,继承安置房的继承人可依法办理继承公证手续。

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人在完成安置房的继承之后,必须前往安置房所在地区的公证书机关申请办理继承公证,且同时上交相应的证明文件资料。

尽管尚未取得房产证,但只要能向公证机构提供有关证明该房产所有权的附加材料,例如拆迁安置协议等,继承人都具备申请继承公证的资格。

需要注意的是,公证机构在受理继承公证申请之时,通常会要求当事人提交真实、合法且充分的证据材料,并且在必要的情况下进一步补充足够的证据内容。

公证机构也会就当事人所申请的公证事宜进行法律意义上的解释以及可能带来的法律结果进行明确告知。

因此,在满足上述要求并遵循公证机构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没有房产证的继承者同样有望成功办理继承公证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n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n(二)意思表示真实;\n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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