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证据的定义及其应用案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20:25:36 348 人看过

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够单独直接说明案件主要事实,必须与其它证据联系起来才能说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如下:

1、应当注意在运用间接证据证明案件事实,必须有足够的数量,使证据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锁链;

2、应当注意间接证据所证明的事实与案件本身要有内在的关联;

3、应当注意各个间接证据之间,必须衔接协调一致,都是围绕着案件中的一个主要事实加以证实;

4、应当注意进行综合性的分析研究,既能从正面证实案件的事实真相,又能从反面排除虚假成分。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这是根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是以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还是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方式起证明作用)的不同度证据的划分。

1.直接证据,是指能够独立的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就是以直接方式与案件主要事实相关联的证据。凡是直接证明违法事实是否存在以及当事人是否从事了违法行为的证据,都是直接证据。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是直接的,单独一个直接证据可以不依赖于其他证据,以直接证明的方式对案件的主要事实起到证明作用。在刑事诉讼中,能够直接证明构成犯罪事实的证据,一般都可成为直接证据。如能指认出犯罪人是谁的证人证言,能指认出犯罪人是谁的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能直接指明谁实施了犯罪行为的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等。在民事诉讼中,能够直接证明民事争议事实的证据,一般都属于直接证据。如被告对原告在诉讼中主张的事实所作的承认,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等,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有责(从事了违法行为)陈述、能证明当事人实施违法活动的证人证言、能够直接证明当事人如何从事违法活动的视听资料及某些书证等,一般可以成为直接证据。由于直接证据所证明的问题是有关案件主要事实的情况,所以,从一定的角度看,查证核实直接证据的过程,也就是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过程。

2.间接证据,凡不能单独的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构成一个证据体系,才能共同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是间接证据。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关联关系是以间接方式存在的,也就是必须与其他证据配合起来,并以推论的方式即间接证明的方式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单独一个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它只能证明案件事实中的某一情节片断。如行政诉讼案件中,为了证明当事人非法渠道购进卷烟,当事人邻居出具的证明当事人在案发日借用其运输工具在案发地运输卷烟的证言,即是间接证据。

3.在理解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时,要注意:

分类的根据涉及到的是对案件主要事实起证明作用的证据;

肯定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是直接证据,而否定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也是直接证据;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都可以是原始证据或是传来证据,其划分同证据与是否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无关;

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证明方法简单,无需经过复杂的推理过程;

直接证据也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根据。

间接证据的主要特点是不能独自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因此,任何间接证据都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而且,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关联方式往往是间接的,用于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必须经过逻辑推理。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完全依靠间接证据判明案件真相。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只有被告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陈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印发《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第三十三条规定,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犯罪行为系被告人实施,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

(一)据以定案的间接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二)据以定案的间接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

(三)据以定案的间接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

(四)依据间接证据认定的案件事实,结论是唯一的,足以排除一切合理怀疑;

(五)运用间接证据进行的推理符合逻辑和经验判断。

根据间接证据定案的,判处死刑应当特别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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