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案件的法律怎么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1 18:43:29 209 人看过

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属于特殊地域管辖,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对外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的清算,处理未了结事务从而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

司法实践中,公司解散案件如何计收案件受理费

司法实践中,有多地法院(如上海、山东等)对于公司解散案件以公司注册资本为基础按照财产案件计收案件收费,这种诉讼费收取模式将加重小股东起诉解散公司的成本。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公司解散案件以公司注册资本为基础,按照财产案件计收案件受理费,更加缺乏法理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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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7日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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