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存在三种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1:31:16 443 人看过

(一)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相等。这被称为足额保险。如果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受到损失,被保险人可以得到与实际损失价值相等的保险金赔偿。

(二)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这被称为超额保险。超额保险直接违反财产保险坚持的损失补偿规则,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超额保险,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无效,被保险人不能获得额外利益,但保险人应将超过部分(即其未承担保险责任的部分)对应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三)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这被称为不足额保险。这种情况下采用比例赔偿的方式赔付保险金,即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比如,保险价值10万元,保险金额6万元,若保险标的发生全部损失,保险人的赔偿责任就是保险金额的数额即6万元;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如损失5万元,则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3/5)承担3万元的赔偿责任。

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

按照保险标的分类,保险合同可分为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

1、财产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的经济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通常又可分为财产损失保险合同、责任保险合同、信用保险合同等。

2、人身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又可分为人寿保险合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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