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产问题
法院在处理因同居关系而产生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案件时,一般会按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个人财产处理;不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2、子女抚养问题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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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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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同居而产生的纠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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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同居而产生纠纷,应该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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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何处理同居子女抚养纠纷?——原则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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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如何处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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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情侣财产分割:公平分配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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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权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解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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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产生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同居关系中子女抚养的问题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61、94年之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你们一直没有办理结婚证,不属于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只是属于同居关系。 2、因同居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应当怎样处理? 1、财产分割问题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子女抚养问题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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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同居而产生的纠纷有哪些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08因同居而产生纠纷的处理:解除同居关系由男女双方协商解除,不需要办任何手续。同居关系的财产,如果是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配,或者是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如果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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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财产约定的话,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法院的处理原则和子女的抚养权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08没有财产约定的话,财产的分割法院的处理原则是:1、男女平等原则;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一般情况是平分。 子女的抚养: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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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抚养子女而产生的债务该如何处理安徽在线咨询 2023-05-11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外祖父母、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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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产生的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纠纷两者的关系是否属于同居关系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06答:您的朋友虽然与其女友在未结婚的情况下生了一个女儿,但因其双方未到婚姻登记处办理法定的结婚登记手续,故双方不存在夫妻关系,双方应属同居关系。另外,其女友已于2006年3月份与其分手,并分了家产(该家产是否指其俩在同居时的共同财产?),双方同居关系已经解除。因此,您朋友与其女友的纠纷应属于同居期间财产、非婚生子女抚养的处理事宜,如同居期间财产已作分配,一般不会再另作处理。 至于非婚生女儿的抚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