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保全采取措施起算时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1 16:03:14 399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起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的,财产保全措施是从法院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开始计算的,采取保全措施后,申请人要在30天内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财产保全的措施有哪些

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具体如下:

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2、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3、人民法院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和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由人民法院予以变卖,保存价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7: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车祸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事故车辆能采取保全措施吗
    一、车祸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二、事故车辆能采取保全措施吗根据诉讼程序的有关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责任人与财产保全的被申请人、与民事诉讼程序中的被告、与执行程序中的被执行人一般应当是相对应的、一致的,所以受害人在申请财产保全的时候首先要正确理解诉讼程序中各阶段当事人与民事责任人的相互关系,才能正确判断事故车辆是否与案件有关,也才能判断财产保全的目的是否正确。如果事故车辆的所有权人,即车主是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责任人
    2023-02-15
    199人看过
  • 诉前申请法院要采取哪些临时措施
    人民法院处理前款申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至第九十六条和第九十九条的规定。【释义】本条是关于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就可能对其造成重大损害的即发侵权行为可以在起诉前申请法院采取临时措施的规定。一、本条是在本次专利法修改中新增加的规定,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专利权的保护,并与TRIPS协议的有关规定相衔接。依照本条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法院采取的临时措施有两项:一是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即申请法院责令停止申请人认为是侵犯其权利的行为;二是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查封、扣押侵权产品等。其中关于当事人在起诉前可以申请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的问题,在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中已有规定,在本条中只是增加了当事人可以在诉前申请法院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规定。二、依照本条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临时措施的,应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2023-04-27
    391人看过
  • 采取强制措施后多长时间不起诉可以撤案
    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如果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就要撤销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第一百八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对涉嫌数罪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不起诉。根据前款规定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公安
    2023-02-28
    216人看过
  • 对一审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续保或者采取新措施怎样处理
    1、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对第一审人民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予以续保或者采取新的保全措施的,可以自行实施,也可以委托第一审人民法院实施。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对第一审人民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予以续保或者采取新的保全措施的,可以自行实施,也可以委托第一审人民法院实施。再审人民法院裁定对原保全措施予以续保或者采取新的保全措施的,可以自行实施,也可以委托原审人民法院或者执行法院实施。一、房产查封怎么解除如果要解封被查封的房产,一是原告申请解除,二是提供现金担保,就是讲同等数额的现金交给法院,三是原告撤诉,案件审结,四是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起诉或者是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一)保全错误的;(二)申请人撤回保
    2023-06-23
    429人看过
  • 车辆保全后可采取什么措施
    车辆保全后可采取的措施是查封、冻结、扣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财产保全的措施包括查封、冻结、扣押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一、财产保全的时间是多久?财产保全是分为两种: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够加以执行和完成。查封期限届满,如果没有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的效力将消失。二、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
    2023-03-19
    236人看过
  • 财产保全应当采取什么措施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三、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的担保有哪些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特点:(1)财产保全担保属于单方法律行为。(2)向人民法院提供。(3)需法院审查认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四、财产保全期限为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动产查封、扣押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续行保全期限不得超过第一次保全期限的二分之一的限制性规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
    2023-02-26
    497人看过
  • 采取证据保全的措施有哪些?
    人民法院裁定证据保全后,对不同的证据应采取不同的保全措施。但是,对于证据的种类,《仲裁法》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在仲裁活动中,对哪些证据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仍然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来确定证据保全的范围,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因为根据《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只有人民法院才有权对证据采取保全措施,其他单位与个人都没有这种权力,必须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2023-06-06
    315人看过
  • 否采对事故车辆能取保全措施,车祸诉前保全需要的材料
    一、否采对事故车辆能取保全措施依照人民法院受理财产保全案件的法定条件来分析,当事人提出申请和提供担保一般都能做到,事故车辆似乎也是与案件有关的财物,受害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目的,自以为也是为了防止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避免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事故车辆好象都能采取诉讼保全措施。问题的关键:一是受害人能否找对责任人;二是事故车辆的所有权人,即车主是否承担责任。根据诉讼程序的有关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责任人与财产保全的被申请人、与民事诉讼程序中的被告、与执行程序中的被执行人一般应当是相对应的、一致的,所以受害人在申请财产保全的时候首先要正确理解诉讼程序中各阶段当事人与民事责任人的相互关系,才能正确判断事故车辆是否与案件有关,也才能判断财产保全的目的是否正确。如果事故车辆的所有权人,即车主是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责任人,那么该车主在诉讼中才会被列为被
    2023-03-02
    61人看过
  • 如何采取起诉欠款的措施?
    起诉欠款的方法如下:1、提起诉讼,清楚地写出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然后列出诉讼请求,最后清楚地写出事情的来龙去脉;2、将起诉书和证据复印件到当地法院备案部门备案;3、法院将向被告提供起诉状和举证通知,向起诉人提供举证通知,和被告的答辩状;4、法院确定开庭的日期。业主起诉物业的方法是什么业主要起诉物业的,首先需要写好起诉状,然后要向物业公司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同时要先法院提交上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起诉后法院会在七天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如果法院决定立案的,原告业主需要缴纳诉讼费,然后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参加诉讼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023-07-06
    312人看过
  • 全州采取措施加强环境保护
    全州县通过开通环境保护热线电话、信访直通车等措施,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及时处理环境污染问题,取得了明显实效。该县环保局开通并向社会公布了环境保护热线电话。对老百姓打来的举报电话,对于其反映的环境问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及时了解并处理相关问题。去年9月2日,龙水镇AA村委BB村村民反映饮用水源受到污染。县环保局、畜牧水产局和龙水镇政府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了解到距村庄1.5公里的养猪场、村后的BB水库养鱼场和养鸭场可能是污染源。环保部门当即进行处理,并指导村民采取水质恢复措施。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环境问题越来越多,县环保局开通信访直通车,积极调处环境信访案件,及时化解环境信访不稳定因素,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去年9月30日,龙水镇有村民反映水库出现死鱼现象,县环保局会同畜牧水产、卫生防疫等部门和龙水镇政府工作人员当天赶赴现场对相关污染源进行调查,对水质进
    2023-04-24
    379人看过
  • 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在何时解除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为使其判决、裁定能顺利得以执行,根据当事人一方的申请或依职权对另一方当事人所有的一定范围内的财产所采取的限制财产所有人行使财产权利的一种诉讼保全措施。财产保全主要有诉讼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两种。诉讼财产保全是指民事争议已经进入诉讼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是指民事争议还未进入诉讼程序,但相关民事争议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在起诉前以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为要件、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作出裁定并按程序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对于财产保全措施的时限,目前法律尚无明确规定,但从相关立法精神分析,无论是诉前财产保全
    2023-06-06
    163人看过
  • 对于存在对诉前财产保全异议,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在当事人对诉前财产保全出现异议的时候,被保全人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具体而言即向作出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提起异议,而所谓的诉前财产保全指的是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因此当事人在对诉前财产保全的决定产生异议的时候,可以根据上述规定来进行权益的维护。诉前财产保全对方没钱怎么办可以先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房产已经抵押出去了,法院也就不能进行保全,只能通过法院查询知道房产的状况。如果法院不能保全,你就不起诉了。因为法院要求诉前保全措施,应当保全后半个月内起诉。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与诉前财产保全有关的民事争议必须有给付内容。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应是有给付内容的,
    2023-07-01
    404人看过
  • 财产保全对债权采取保全措施可以吗?
    财产保全对债权采取保全措施可以,在诉讼中,只要债权人发现债务人的有关行为可能损害到自己债权的实现的,在符合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下,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对于债权人来说,申请财产保全以后,还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积极的采取措施,否则可能影响自己权利的实现。一、财产保全债权的措施有哪些?1、查封。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进行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或者异地封存。该措施适用于不动产或者不宜移动的其他财物。一经查封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擅自移动或处分,即使是其他法院也不得将已经查封的财物借口是其他案件的抵押物、留置物或者另案的标的物,判决归本案以外的当事人。2、扣押。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场所予以扣押,在一定期限内不允许被申请人动用和处分。该措施主要适用于便于移动的较为贵重的财物。对被扣押的财物应进行异地保管或者由法院直接保管,任何人及有关单位及法
    2023-06-24
    261人看过
  • 采取合同保全措施应当在哪个期间提出?
    合同的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合同根本没有成立生效,或已被解除或被宣告无效、被撤销,不能采取保全措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一、代位权执行法律依据有哪些代位权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
    2023-03-11
    160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涉外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经过多长时间不起诉,..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涉外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仲裁所采取的诉前保全措施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11条规定:“在国内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仲裁诉前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被申请保全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
    • 诉讼前可否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5
      1、可以。 2、某些民事争议发生后,如果不立即采取限制债务人转移或者处分财产的措施,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就难以得到保障,而债权人又不能马上提起诉讼。 3、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9
      诉前保全申请人可以向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受理该案件,仍应当符合有关级别管辖的规定。 申请人向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如果其诉讼标的金额超过了该院级别管辖的权限,则应当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上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申请仲裁前如何采取保全措施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2
      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如果是仲裁过程中,可以向仲裁委递交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