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上;2)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1名以上、生产技术人员1名以上;3)有必要的灭菌、接种、培养、贮存等设备和场所,有必要的质量检验仪器和设施;4)栽培种生产场地的环境卫生及其他条件符合农业部《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要求。
二、办理材料
申请者是单位的,所有申请文件及资料应加盖申请者公章;申请者为个人的,所有申请文件和资料应由申请者本人签名。原件备查。
原件核对。
原件核对。
原件核对。
原件核对。
原件核对。
原件核对。
申请者是单位的,所有申请文件及资料应加盖申请者公章;申请者为个人的,所有申请文件和资料应由申请者本人签名。。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母种和原种的生产经营许可申请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实地核查,作出审查结论;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签署审核意见,经审符合颁证条件要求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报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县综合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母种和原种的生产经营许可申请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实地核查,作出审查结论;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签署审核意见,经审符合颁证条件要求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报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县综合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德庆县德庆大道综合服务中心大楼
五、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德庆县农业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正)》(2016年)
第九十三条草种、烟草种、中药材种、食用菌菌种的种质资源管理和选育、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参照本法执行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2015年第1号修订)》(2017年)
第十四条母种和原种《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报农业部备案。栽培种《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报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
-
-
-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具体内容有什么?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11申请《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二)注册资本证明材料;(三)菌种检验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四)仪器设备和设施清单及产权证明,主要仪器设备的照片;(五)菌种生产经营场所照片及产权证明;(六)品种特性介绍;(七)菌种生产经营质量保证制度。申请母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品种为授权品种的,还应当提供品种权人(品种选
-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29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国家为了保证食品生产卫生安全由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颁发的法定证件,拥有此证的企业才能允许进行食品生产、经营。办理流程如下: 1、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报告; 2、申请企业所属地市级卫生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3、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申请企业卫生管理组织架构名单; 5、申请企业所属各类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6、申请企业食品生产主要设备清单; 7、申请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