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劳动者要注意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21:52:54 254 人看过

1、什么企业可以外派员工?

(1)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的企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

(2)取得《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的企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

企业只有具备这两种资格证书中的一种,才能向境外外派劳务人员,否则就为非法外派。

2、劳动者出国打工前要注意什么?

(1)首先要查看劳务公司的企业资质,只有符合上述两种情况的企业才有资格外派员工,其次是要注意该企业的工商执照是否在对外经营劳务的范围内。

(2)出国前要签订三个合同,一个是劳务公司和外国的用工企业之间的《劳务合作合同》;再一个是务工人员和劳务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第三个合同就是劳务工人员跟外国雇主签订的《雇佣合同》。

(3)即使是外派到国外工作也要遵守中国的法律。其劳动合同、劳动时间等均要符合中国的法律要求。

3、劳动关系如何确定?

在国外工作的员工,通常续约劳动合同时无法当场签订续签劳动合同的协议等文件,用人单位会选择以邮件或其他方式与劳动者洽谈相关事宜,劳动者也会以短信或其他方式回复。这些短信息、电子邮件等都能成为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5日 03: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劳务派遣劳动者的义务有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62条的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劳动条件是指劳动者完成劳动任务的必要条件;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而采取的有效措施。以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虽然不是劳务派遣合同的订立者,但是,其是劳务派遣中对被派遣劳动者的使用者,其应当依据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和国家的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工作要求指被派遣劳动者从事何种工作、从事这种工作要达到的目的、从事这种工作有什么要求等等。劳动报酬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工资和其他报酬。以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工作要求,以便其正确从事劳动;以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以其了解其劳
    2023-03-26
    450人看过
  • 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哪些证据
    劳动者在劳动争议发生前就应该注意保留有关证据。主要的证据包括:(1)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的收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等;(2)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3)来源于有关神会机构,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寄出举报材料等的邮局回执;(4)来源于劳动保障部门的证据,如劳动保障部门告知投诉受理结果或查处结果的通知书。一、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
    2023-03-24
    168人看过
  • 劳动者赔偿损失的法律规定,劳动者赔偿损失需要注意什么
    劳动者赔偿损失的法律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除此之外还有其他法律也有作说明。劳动者赔偿损失需要注意赔偿项目是否明确、意思表示是否明晰、是否具有工伤认定书等。一、劳动者赔偿损失的法律规定劳动者赔偿损失的法律在工伤保险条例当中有所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二、劳动者赔偿损失需要注意什么劳动者赔偿损失需要注意以下方面的内容:1.赔偿项目是否明确。工伤赔偿的项目繁杂,所以在赔偿协议中对一次性伤残赔偿补助金、一次性劳动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年限的补偿金、医疗费、护理费等等赔偿项目都要认真核实,约定清楚,都须逐一写清,若表达
    2023-06-04
    408人看过
  • 劳动者辞职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
    一、劳动者辞职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这种解除权不需要单位的同意,只要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了单位,到期后双方的劳动合同就可以解除。操作注意事项:1、注意合同中有无双方所约定的提前通知金和脱密期的规定,如有约定,员工提前通知的时间就应当依照双方合同中所约定的提前通知期,而不再是三十日了。2、书面通知书最好一式两份,要求单位签收后个人留存一份。如果单位不签收,建议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单位寄一份,留存寄出的签收凭证,寄出凭证单上要写清寄出的是“离职申请书”。3、在通知期内应正常上班。4、积极办理交接手续,注意留存证据。5、向单位索要离职证明书,不给的,单位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二、劳动者被迫辞职企业补偿吗经济补偿金是《劳动合同法》中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补偿费用,原则上劳动者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是无法取得经济补偿金的,但如果出现“被迫辞职
    2023-04-17
    458人看过
  • 劳动者的权利有哪些,劳动者就职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劳动者的权利有哪些劳动者的权利有: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2.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3.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4.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5.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6.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7.劳动者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8.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9.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二、劳动者就职有什么注意事项劳动者就职需要要注意的事项有:1.劳动者应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或者入职后,了解自身岗位的职责和考核标准。2.对单位要求本人签字的规章制度或岗位职责说明书以及各种考核标准最好留有备份,以便于自已判断是否能胜任本职工作。3.无论用人单位因何种原因为劳动者调整工作岗位,当要求劳动者签字确认时,劳动者在书面确认前应当要注意,如有不同意见应及时提出,否则签字后将视为劳动者对变更工作岗位的认可。4.劳动者若对用人单位以其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有争议的,可
    2023-06-29
    333人看过
  • 劳动者意外致死享有什么社会保险
    工伤保险对意外死亡进行了相应的赔偿。补偿金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业死亡补助金。工伤保险只能用于工伤期间的事故赔偿。一、买了社保身故怎么赔偿在缴纳社保后发生死亡是不予赔偿,但是缴纳的有养老保险的由养老保险的,会发放丧葬费和抚恤金。因工死亡的,如果且缴纳的有工伤保险,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二、煤矿工意外死亡如何赔偿煤矿工意外死亡的赔偿,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023-03-30
    464人看过
  • 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两者有什么区别
    1.法律适用不同:劳务外包适用合同的相关规定,崇尚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法无禁止即自由;劳务派遣则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属于社会法范畴,带有一定的公法性质。2、管理权限不同:劳务外包中,从事外包劳务的劳动者由承包人直接管理,发包人不得直接对其进行管理;劳务派遣中的劳动者,主要由用工单位直接管理,用工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适用于被派遣劳动者。3、风险的承担不同:劳务外包中,承包人招用劳动者的用工风险与发包人无关;劳务派遣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结果不负责任,成败的风险由用工单位承担。4、资质要求不同:劳务外包中的承包人一般都没有特别的经营资质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获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法人实体。5、财务处理不同:在劳务外包活动中,承包人在发包人支付的外包费用中向从事劳务外包工作的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纳入用工单位工资总额的统计范围。
    2023-02-21
    360人看过
  • 劳动者要注意入职不签劳动合同的问题
    职工:入职多年不签约辞职被迫签合同入职时公司不签合同,员工为了保住工作,一般不会跟单位计较。离职时,一些员工面对单位补签合同的要求,第一反应就是拒绝。这种许多单位早就想好的对策,让劳动者的权益屡受侵害。手段一:以扣工资为条件威胁员工补合同。司机赵某两年前入职货运公司时,公司没跟他签合同。他讲,公司管理不规范,司机们都没合同。今年8月,赵某提出辞职。一说不干了,公司竟拿出一份合同让我签,合同上的日期是2010年2月。老板说,要是不签,就要扣两个月工资。赵某告诉记者,原本公司说为了保证车辆和货物安全,一直都是压着一个月工资。在他提出离职时,当月的工资没结算,老板就以此为条件让他补签合同。赵某左右为难,不签就要少拿工资;可签了,还能索赔双倍工资吗?手段二:以不开离职证明威胁员工补合同。白某在公司工作一年多了,公司一直没有跟他签合同。上个月,白某表示要离职,希望公司开具一份《离职证明》。公司接到他
    2023-06-09
    425人看过
  • 劳动者变更工资需要注意哪些
    劳动合同变更需要注意: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私企需要签劳动合同吗私营企业需要签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劳动合同中可以增加变更协议吗劳动合同中可以增加变更协议,但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三、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能否变更《劳动合同法》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
    2023-03-26
    132人看过
  • 劳动者提起劳动诉讼的条件,劳动者维权时需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劳动者提起劳动诉讼的条件,劳动者维权时需注意的问题是什么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提起劳动纠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起诉是与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因此,相互形成劳动法律关系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政和劳动者,都可以作为起诉人提起劳动纠纷诉讼。劳动者在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相一致时,由劳动者个人作为当事人一方参加诉讼。当事人因故不能起诉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他人员则无权起诉。(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明确被诉人即对方当事人。如果原告不知道是谁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则会出现无人应诉的情况,也无法进行诉讼,人民法院也无从审理。在明确劳动争议诉讼被告的同时,应当指出,原告不得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劳动行政部门作为劳
    2023-04-11
    241人看过
  • 所有境外投资者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怎样寻找创业模式创办一个公司,创业者首先要有一个构想和一定的理想,然后再从构想开始,考虑怎么样组成一个团队,怎样把这个公司发展成为一个完整的公司,怎样预见公司的发展前景,确定公司的发展方向。怎样确立创业目标赚钱是重要的目标,但并不是惟一的目标,因为创业本身应该有理念,理念会带动很多新的产品创意和实践冲动。怎样制订创业原则在创立公司的时候,你不应该一直想着什么时候能收到成果。今天还没有赚钱,明天会不会赚钱?面对非常艰苦的工作,你会感到不愉快。第一次创业,创业者赚钱的期望会比较高,第二次创业就不会这样了。但每一次创业都需要用热情去支撑。怎样规划创业步骤这是一个循环的过程。首先要看创意从哪里来?怎么会有这个创意?资金怎么找?怎么组织一个团队?产品的市场行销怎么做?这个产品做完了,你会不会还想做?如此周而复始。怎样创造创业条件创业时,不一定要有一个很重大的发明,重要的是你所做的东西,在市场上会不会
    2023-02-12
    200人看过
  • 劳动者被公司裁员需要返聘劳动者是什么意思
    劳动者被返聘即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因为退休员工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聘用离退休人员不能依据以往的一些法律来予以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一、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工伤争议怎么办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争议按照什么处理: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二、老板拖欠工资没签合同可以怎么办老板拖欠工资没签合同解决方法如下:1、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2、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3、劳动者可以与老板进行协商;4、劳动者可以用其它方式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从而申请劳动仲裁。一、拖欠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超过用人
    2023-04-05
    131人看过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注意什么?
    【答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把握这几个主要方面: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订立劳动合同时,是平等的协商关系,劳动合同中的所有必备条款和协商条款内容都应当是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2、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第一个工作日之前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录用。3、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4、劳动合同文本应当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以及其他合法证件,不得强迫劳动者集资、入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收取劳动者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等。6、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试用期自劳动合同实际履行之日起计算。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为借口不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有对应关系。试用期间工资
    2023-06-10
    465人看过
  • 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的入职审查要注意什么?
    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不注重对劳动者入职审查环节,使入职审查只流于形式,给用人单位用工带来很大风险。对此,作为用人单位的在对待劳动者入职审查时要注意这些内容:一、劳动者入职审查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1)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3)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对于没有或者不严格的入职审查存在的风险分析1.如不严格进行入职审查,劳动者以欺诈手段入职的,可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2.工资损失风险:如果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3.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2023-06-09
    11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应注意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20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劳务派遣中的合同签订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一份完备的派遣合同会大大降低企业在派遣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用:工企业在签订派遣合同时最关键的是注意派遣合同是否“责权明晰”,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第一,明确规定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防止派遣公司不签、迟签劳动合同;第二,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并承担没有依法缴纳的法律责任,防止派遣公司不缴、漏缴社保;第三,派遣公司如果拖欠
    • 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吗?劳动者需要注意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7
      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无效劳动合同的表现形式为:(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如果订立劳动合同时,当事人一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有意制造假象欺骗对方,致使另一方上当受骗,造成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认识和判断,从而同意订立的劳动合同,则属于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威胁手段,指当事人一方用可能实现的危害对方人身或财产安全的行为相要挟,迫使对方违背意愿而与
    • 劳动合同海外外派的规定是?什么意思?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7
      如果是和国内公司签的,合同没到期,单位提出解除,应支付至少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至于海外外派员工劳动合同模板,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
    • 工伤致劳动者影响到劳动能力需要注意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0
      1、职工发生工伤,经职工伤情相对稳定,但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单位或者职工一方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工伤医疗的资料。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有什么要注意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4
      试用期期间劳动者的注意事项: 1、不能口头约定试用期; 2、不能超期约定试用期; 3、不能重复试用; 4、不订单独试用合同; 5、试用期需参加社保; 6、试用期不能随意解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