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是劳动职工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给予保障的一种保险制度。为了提高工伤保险的申报效率,青岛市有关部门出台新规定,工伤保险五工作日内核发。
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为让参保群众方便快捷地享受社会保障,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市直参保职工的相关一次性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实行一次申报、按周核发的业务流程。
考虑到工伤和生育职工的特殊性,市人社局从“便民利民、温暖人心”的角度,规定由相关险种待遇核定窗口一口对外,一次性受理待遇申请材料和申领人银行账户,并在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完成待遇核定与支付准备工作,基金结算窗口同时开展待遇复核与发放信息汇总工作,通过银行将相关工伤或生育保险待遇一次性发放到申领人银行账户上。
目前,在五个工作日内核发的工伤保险待遇有4种,分别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亡职工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周核发的生育保险待遇主要是3种:异地生育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生育医疗费和配偶无工作单位男职工的生育医疗补助金。
-
青岛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441人看过
-
在青岛打工如何报停工伤保险
374人看过
-
青岛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五险一金吗
133人看过
-
青岛工伤保险网上查询系统
115人看过
-
青岛工伤保险企业怎么分类
91人看过
-
青岛工伤保险待遇有差别吗?
158人看过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
青岛市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北京在线咨询 2023-04-12一、青岛市工伤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青岛市工伤工资待遇应该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报销。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
-
工伤工资如何发放?是否可按青岛市最低工资发放?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6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 1、《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二)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福利待遇。 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保险若
-
青岛工伤保险理赔程序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8青岛工伤保险赔偿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不申报,个人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报,需提交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医院病历、医生诊断证明书等。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以后,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依据的标准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3、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1)医疗待遇:报
-
青岛生育保险待遇发放标准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31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征求意见稿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十一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在协议医疗服务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即个人不需要支付费用;对于急诊、抢救的,可在非协议医疗服务机构就医(第十三条)。规定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
青岛产假工资多久发放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2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 2、如 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 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 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