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23 04:30:53 103 人看过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41号

《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已经2011年7月7日省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省长郭庚茂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

第一条为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最低工资保障工作的领导。

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最低工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第五条最低工资标准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并确定合理的计件(提成)工资标准和计算办法,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省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

(一)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

(四)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五)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的福利待遇。

第七条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主要参考下列因素:

(一)当地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三)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职工平均工资;

(五)经济发展水平和就业状况;

(六)劳动生产率。

第八条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当在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主要参考下列因素:

(一)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之间的差异。

第九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省辖市市区、县(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生活消费水平的差异,拟定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最低工资标准按照下列程序确定: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最低工资标准方案后,应当与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省工商业联合会进行协商,根据协商意见,拟订最低工资标准方案;

(二)最低工资标准方案应当征求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意见,必要时应当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公开征求意见;

(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充分吸收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意见,对原方案进行修改。确定最低工资标准方案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最低工资标准应当于省人民政府批准后7日内,在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全省性报纸上公布。

第十一条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本规定第七条所规定的相关因素发生变化时应当适时调整。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在最低工资标准公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省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省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试用期内向其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无工作任务期间,应当按照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一)采用全日制用工形式的,按月为周期支付工资;

(二)采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可以按周、日、小时等周期支付工资,但是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应当采用法定货币形式,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替代支付。

第十六条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予以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可以提请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或者投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检查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情况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劳动者工资发放的资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劳动者举报、投诉或者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本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向劳动者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并可以对用人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不受理劳动者举报、投诉或者拒不查处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行为的;

(二)泄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给用人单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1995年6月3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河南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0: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河南省社保基数规定最新动态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全省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以59700元/年(4975元/月)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4925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按照2019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执行(2745元/月),其中长垣市、邓州市、新蔡县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仍按当地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执行,分别为2657元/月、2693元/月和2555元/月。个人社保缴费基数的规定个人社保的缴费费用是要到每年的6月份才能够知道的,因为是要根据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来决定缴纳社保的费用。缴纳社保的时候,是有一个社保基数的,是按照社保基数来选择缴费的模式按照60%-300之间,进行自由的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
    2023-07-05
    213人看过
  • 河南省农村宅基地最低规定的发布
    1、每户宅基地面积不查过:人均耕地1亩以上的平原地区:167平方米;人均耕地一亩以下的平原地区:134平方米;山区、丘陵区:200平方米以下。2、楼层要求:村民自建房不规划三层以上住宅;确实需要建设三层以上或者地下室的,必须经村级组织同意,并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建设。3、开工:村民自建住房未经现场开工查验的,不得开工;同意村民自建住房开工建设的,乡镇政府要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机构进行现场开工查验。面积超标的将禁止建设。沈阳征收住宅房屋最低补偿面积提高到50平方米最低补偿面积提高到50平方米12月25日,记者从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沈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5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提高了补偿标准。新增改扩建房屋不补偿《办法》规定,房屋征收范围一旦确定,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如果再新建、改建和扩建
    2023-07-04
    392人看过
  • 河北省最新契税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本省契税适用税率为百分之四。其中,个人购买普通住房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三。二、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对于成交价格不超过补偿部分的免征契税,超出部分征收契税;对于房屋产权调换或土地使用权置换且不支付价格差额的免征契税,支付价格差额的,对价格差额部分征收契税。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免征契税新契税的新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河北省契税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方案(草
    2023-07-03
    126人看过
  •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河南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布部门: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文号:豫劳社劳资[2007]16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将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650元/月、550元/月、45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7.5元/小时、6.5元/小时、5.5元/小时,从2007年10月1日起实行。现将各省辖市市区、县(市)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发布,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二、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的通知(豫政〔1995〕48号)第三条规定,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以下各项:(一)加班加点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四)企业或雇主
    2023-06-09
    451人看过
  • 河南省婚假最新消息
    法定3天+增加婚假18天+婚检奖励7天=28天,根据新修改的计生条例,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8天,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7天。也就是说:参加婚检的夫妻,都能享受到28天的婚假。2023年最新规定婚假多少天根据法律规定,我国法定婚假一般是三天,各地区有增加的参考各地区的规定。婚假有限期一般规定为6个月必须休完,过期视为放弃。职工在休婚假期间,依法享有正常的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一、婚假工资的计算方式如下: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标准确定;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二、
    2023-07-04
    465人看过
  • 河南省工伤评定标准最新是什么
    一、河南省工伤评定标准最新是什么关于一至四等级别的工伤员工,他们所可以获得的一次性的就业补偿金则是从21个月到27个月不等的本人薪资水平。对于五至十等轻微损伤的工伤员工,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偿金方面,其额度将根据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范围区别处理,顺利的话,可以从6个月到16个月之间不等。至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偿金这部分,其额度则在6个月至56个月之间波动,具体的数值按照不同的工伤级别而定,具体如下:五级为56个月,六级为46个月,七级为36个月,八级为26个月,九级为16个月,最后的十级则为6个月。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那些已经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偿金与伤残就业补偿金的工伤员工,他们的工伤保险关系将会随之终止,工伤保险基金将不会再为他们提供任何工伤待遇。《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按照《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
    2024-04-05
    104人看过
  • 河南省延期交房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在合同双方签署协议之后,如果未明确指出各类原因且由于买方的因素致使卖方有权不予交付房屋,则假如卖方可延期腾出房屋,买方便可依照契约条款向卖方提出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又或者买方也可以依据合同规定向卖方索取因逾期交房而产生的额外租赁费用赔偿。《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4-05-09
    401人看过
  • 福建省最低工资规定(修正)
    根据1998年5月3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规章和省政府规章性文件修订的决定》进行修改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境内所有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以及在用人单位领取报酬的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参照本规定执行。见习、试用期间的劳动者不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单位劳动时间的最低工资数额。第四条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必须符合下列原则:(一)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二)社会公平原则;(三)政府、工会、企业三方民主协商原则。第五条
    2023-05-03
    339人看过
  • 河南郑州2023年平均最低工资
    一、河南郑州2019年平均最低工资河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5495元;郑州市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0486元。郑州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二、工资是什么工资(Wages)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在政治经济学中,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法定最少数额的工资叫最低工资,工资也有税前工资、税后工资、奖励工资等各种划分。在政治经济学中,资本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
    2023-05-29
    405人看过
  • 河南最新晚婚婚假规定
    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丧是每个劳动者都会遇到的情况,劳动者婚期间,给予一定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11月30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三十三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公民晚婚晚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给予适当照顾。河南法定婚假:婚假3天+晚婚假18天=21天法定婚假根据有关规定: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2023-05-01
    377人看过
  • 职工丧葬费2022最新标准河南省
    一、职工丧葬费2022最新标准河南省一次性抚恤金,按下列标准发给:因病或非非因工伤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10个月,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发给;因工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20个月,低于4000元的按4000元发给。亲属抚恤金标准:配偶:每月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职工本人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二、死亡抚恤金的发放程序(一)政策咨询;(二)死亡人员所在单位(部队)或人事部门按死亡性质和审批程序分别出具证明书;(三)直系亲属递交证明书及家属户籍、身份证材料;(四)审核;(五)发给抚恤金。三、关于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调整为:(一)工作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二)离退休人员。计
    2023-03-15
    409人看过
  • 河南省城乡居民申请低保的最新政策
    认定: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成基本条件哪些人可以享受低保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一是户籍状况。低保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申请人须是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条件的,有权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二是家庭收入。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按照统计部门统计口径,以实际核定收入计算。三是家庭财产。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主要包括:现金、存款
    2023-05-29
    125人看过
  • 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
    《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境内各种类型的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以及在上述用人单位工作并领取报酬的职员,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以下简称职工)。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有关部门应子配合。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的“最低工资”是指职工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必须取得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夜餐费;国家、省规定的保险、福利费用;高温、高空,有毒有害、井下以及特别繁重等特殊工种岗位津贴。第五条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第六条最低工资一般按月确定,也可按时、日、周确定。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支付形式的,应进行合理的折算,其数额不得低于按时、口,周、月确定的最低工资。第七条最低工资由各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施行。最低工资公布后,
    2023-05-03
    80人看过
  • 河南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提至1400元
    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14﹞56号),决定从7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按一、二、三类行政区域划分,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400元/月、1250元/月、1100元/月,增幅分别为12.90%、13.63%、14.58%;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3.5元、12元、10.5元,增幅分别为15.38%,15.38%、16.67%。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综合考虑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符合十二五规划目标要求,也与当前经济发展形势相适应,兼顾了企业承受能力和低收入职工共享发展成果的期待,是适时和必要的。最低工资制度是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基本生活的工资制度,是政府调控劳动力市场工资收入分配最直接的政策措施,是提高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最有效的手段。本次调整是为落实国家确定的十二五期间最低工资标准的
    2023-06-10
    21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第20条是怎么规定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11
      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拒不受理劳动者举报、投诉或者拒不查处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二)泄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用人单位的,给用人单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 河南省工伤保险最新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12
      最新的《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于2007年实施。工伤待遇有以下规定:《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支付治疗费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或者视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支付。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将业务发包、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不具备
    • 最低加班工资最新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6
      如果劳动合同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以合同约定工资为计算基数。至于是否按基本工资为计算基数,要看具体的薪资结构。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
    • 河南省丧葬费最新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02
      一、丧葬补助费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所在省辖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 二、一次性抚恤金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20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
    • 河南省焦作市最新产假最低多少天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2-07
      国家法定产假休息98天,符合地方条例规定的可延长产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