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深圳市建设局
发布文号:深建法[2003]2号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深圳市深基坑设计与施工规定》等60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我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家庭装修市场管理的通知
(2000年7月10日深建管[2000]17号)
各区建设局,市装饰行业协会,各物业管理单位、家装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家装市场管理,根据《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90号,以下简称《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家居装修从业资格的审批考核及年度审验。凡申请家居装修者,除必须有相对独立及固定的办公场所外,注册资金要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同时必须有不少于3名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培训并颁发上岗证的技术工人。对已经审批成立的企业要加强年度审验,实行动态管理,对那些施工业绩、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守法经营差和消费者投诉多的,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二、坚持先培训后审批的原则。要坚决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家庭居室装修从业要实行“登记注册、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持证上岗”的制度。市建设培训中心和市装饰协会要在计划、师资、培训场地等方面做好准备,充分满足家居装修从业技术人员的培训需要。
三、坚决杜绝家居装修从业审批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凡申请开办家庭装饰装修公司者,必须由申办者本人到市主管部门办理有关申办事宜。
四、市装饰行业协会要切实履行自己职能。除按照《规定》第六条受理家装咨询、协调会员关系外,应组织会员单位加强行业自律,按《规定》第三十二条对投诉及违规会员单位进行调查,并报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五、家装企业在施工中必须重合同、守信誉,依法经营。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第四章对施工及其施工管理的各条规定,施工人员必须坚持持证上岗,并按照《深圳市家庭装饰装修施工规范》实施操作;凡有被投诉并经查实属违反有关规范的,除根据《规定》第七章予以查处之外,由装饰协会将其违规行为及责任人和所在企业记录备案,作为市主管部门年度审验的依据。
六、各物业管理单位严格把关,切实负责。要严格执行《规定》所赋予的职责,加强对进入本住宅区的家居装修队伍管理,还应为正规的家庭装修公司创造较良好的市场环境,要按《规定》收取业主及施工单位押金,不得违规乱收费,一经发现、查实,将按《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处罚。
七、业主应选择正规的施工队伍装修,以便在发生质量或其它纠纷时投诉有门,也便于有关部门调查、调解和处理。
八、各区建设局应加强依法行政,按照《规定》第五条规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家居装修活动进行管理、受理举报、查处违法行为,各区建设局应设立举报电话,并经常开展督查。
九、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综合治理。市执法办、区建设局、市装饰行业协会要在近期对全市家装市场开展执法大检查。检查中可根据市场反映进行抽查,以切实有效地贯彻落实《规定》,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家装市场的健康发展。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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