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收据应有谁承担举证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8 10:03:25 376 人看过

收据要具有证明力,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收据本身是真实的,为当事人主张的制作者所作的,而不是伪造的,即形式上的证明力;二是收据表达的内容真实可靠,与待证事实有关联性,能证明待证事实,即实质上的证明力。

本案原告否认收据为其所写,仅在形式上否认了其证明力,造成该收据是由原告出具的还是伪造的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即证据来源不明确,而证据来源属于证据三性之一,其证明责任应由提供证据方承担,故本案应由被告对其提供的收款收据的真实性继续进行举证,以排除证据的瑕疵,获取证据的证明力,而不应由原告对该证据来源是否合法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原告对该收据实质上的证明力进行否认,则原告应对其否认的事实提供足够的反驳证据。

当然,原告自行申请法院委托鉴定及自行委托鉴定也未尝不可,但本案不能分配原告承担举证责任,据此根据负举证责任一方当事人不能说明理由而举出相互矛盾的鉴定结论证据,可视为对该问题未举证或举证不能,从而直接认定被告举出的收款收据的证明力。

三联收款收据怎么写

三联收据,也就是有三联的收据。三联收款收据一般可以这样写:1、写清楚客户的名称;2、誊写三联收款收据的时间;3、写清楚货号;4、写清楚名称以及规格;5、誊写三联收款收据的单位;6、写清楚数量;7、单价;8、金额;9、合计金额;10、填票,收款人,会计以及收款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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