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不判刑的适用范围探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10:23:46 405 人看过

刑事诉讼中对于上诉不加刑规定的范围主要是上诉不加刑原则只适用于只有被告人或其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进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而如果是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在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同时人民检察院也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也提出上诉的,则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法律对此的具体规定还包括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

上诉不加刑指的是什么

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在作出新的判决时,不得对被告人判处重于原判的刑罚的一项原则。

上诉不加刑的“不加刑”包括;

1.同种刑种不得在量上增加;2.不得改变刑罚的执行方法,如将缓刑改为实刑,延长缓刑考验期,将死刑缓期执行改为立即执行等;3.不得在主刑上增加附加刑;4,不得改判较重的刑种,如将拘役6个月改为有期徒刑6个月;5.不得加重数罪并罚案件的宣告刑;6.不得加重共同犯罪案件中未提起上诉和未被提起抗诉的被告人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上诉不加刑及其限制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5日 22: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目前,各国刑事诉讼法对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适用范围,一般包括以下几点:1、由被告人独立提起,或者他的代理人、辩护人提起,或者检察官为被告人利益提起上诉的案件;2、实行两审终审制的,是指第二审。实行三审终审制的,包括第二审和第三审;3、经第二审或第三审审理,裁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4、未上诉的共同被告人。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含义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的一项审判原则。其具体含义是:1、上诉是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不论上诉理由是否得当,都不能以被告人不服判决或态度不好而在二审判决中加重原判刑罚。2、仅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二审法院审理后确认应按刑事诉讼法第189条第2款进行改判时,即使原判量刑畸轻,也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3、仅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二审法院审理后确认应按刑事诉讼法地189条第3款之规定直接改判或发回重审的,在事实查明后,如
    2023-04-21
    300人看过
  • 刑事和解的条件和使用范围探讨
    刑事和解应该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犯罪嫌疑人或加害人须认罪;和解出于双方自愿;一般而言,被害人自愿必不可少,但绝大多数情况下也要求加害人的自愿;刑事和解适用的案件条件。适用范围从案件条件来看,可以包括部分法定刑在三年以上的案件以及部分法律规定可以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犯罪情节恶劣、严重侵犯国家和公共利益的重大案件、累犯及应当数罪并罚的案件,不适用和解,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从适用对象来看,可以为未成年人以及成年人中的过失犯、初犯、偶犯。不适用刑事和解的条件1、行为人系累犯,或在服刑、缓刑、劳动教养和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故意犯罪的;2、行为人多次犯罪的;3、因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导致的,涉枪、持械、雇凶或受黑恶势力操纵引发的案件;4、其他不宜适用和解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二十六条:”和解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案件的基本事实和主要证据;(二)犯罪嫌疑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
    2023-06-30
    296人看过
  • 上诉不加刑原则如何适用,适用范围有哪些
    上诉不加刑原则适用被告、被告法定代理人、辩护人以及近亲属,但是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案件上诉不受该原则限制。上诉不加刑适用范围包括被告方上诉引起的二审的案件。一、上诉不加刑原则如何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适用于被告人和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起的上诉案件以及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或者自诉案件自诉人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判决时,不受该原则的限制,这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款所规定的上诉不加刑原则的例外情况。二、上诉不加刑适用范围有哪些上诉不加刑适用范围:1.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2.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既有被告人一方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同样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
    2023-06-05
    478人看过
  • 探讨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及其应用范围
    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首先,虽然犯罪分子对被害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行为,但是损伤不大,情节较轻的。其次,对犯罪分子的追究已经超过了法定规定期限的情况。再次,案件发生后没有进行报案,没有人追究,那么就不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最后,如果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了,那么就没有再追究的实际意义,也就不会追究刑事责任。故意伤害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有哪些在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并赔偿到位后,受害方同意不追究的,大部分情况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即使追究判缓刑的可能性也比较大。依照《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但同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定是犯罪的案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办理,双方当事人可以调解处理。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应当遵循迅速调查取证,及时采取措施,规范准确鉴定,严格依法处理的原则。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
    2023-06-30
    476人看过
  • 刑事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探析
    首先,《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第二百一十五条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在西方国家,迅速审判一直是诉讼制度的理想,许多国家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的刑事案件数量占了相当高的比例,因我国刑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的严格限制,对审判效率的提高形成阻滞。为了实现公正与效率这一二十一世纪法院工作的主题,有必
    2023-03-02
    266人看过
  • 刑事申诉适用范围
    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申诉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一、刑事案件申诉被驳回可否继续申诉?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所以当申诉被驳回后,可以继续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到人民检察院申诉。二、不服批准逮捕的
    2023-03-23
    39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探讨我国死刑适用范围是?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7
      关于探讨我国死刑的适用的回答为我国刑法贯彻保留死刑、坚决少杀、防止错杀的政策,适用死刑必须非常慎重,把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范围缩小到最低限度,根据这些原则,死刑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 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行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刑法分则对于可以适用死刑的条文作了严格的限制,如对可以判处死刑的,都规定了“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
    • 上诉不加刑的适用范围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03
      上诉不加刑的适用范围如下: 1、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2、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 既有被告人一方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同样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3、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 4、共同犯罪案件中,
    • 上诉不加刑适用范围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28
      上诉不加刑适用范围: (1)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2)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既有被告人一方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同样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3)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 (4)共同犯罪案件中,
    • 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适用范围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09
      上诉不加刑的适用范围如下: 1、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2、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既有被告人一方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同样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3、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 4、共同犯罪案件中,人
    • 上诉不加刑适用范围”是指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2
      上诉不加刑的适用范围:(1)被告人或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上诉事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2)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被告方面上诉,人民检察提出抗诉或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也不受上诉不加刑的原则的限制。(3)共同犯罪事件,只有一部分被告人上诉的,不能加重上诉被告人的处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处罚(4)共同犯罪事件,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抵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