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4 11:31:33 171 人看过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4、连带债务人数人的破产案件均被受理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5、债务人破产涉及保证人的债务清偿。

(1)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求偿申报权)。

(2)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预先申报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6、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可申报的债权以实际损失为限,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

7、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8、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

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债权人如何进行破产债权申报?

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应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未收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应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如果未按期申报债权,可以视为其放弃债权...

债权人如何进行破产债权申报?

收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应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未收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应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如果未按期申报债权,可以视为其放弃债权。债权申报期满后,在清算结束前,债权人申报债权,并提出其延期申报的理由,则清算组可根据其理由是否充分决定是否接受其债权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申报书中明确提出其债权内容、数额、债权成立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并提出有关证明材料,如合同书等,以便清算组进行审核,为清偿债务作准备。

破产案件中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

一、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

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二、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

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

三、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四、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企业破产债权申报需要提供的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1条规定,信用社申报债权需要向清算组提供以下材料:

1、信用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5、借款借据、借款合同、判决书、裁定书;

6、债权申报书。

其中债权申报书应当写明借款的经过、判决执行情况、目前拖欠本息费用情况等事项。

如何向破产企业申报债权

债权人行使破产参加权,向法院或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要求参加破产清偿的诉讼活动。申报债权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首要环节。债权虽客观存在,但仍须通过申报形式提出行使权利的请求,才可能在破产程序中得到偿还。即使是已开始执行程序的债权,如因破产程序开始而被中止,也应当履行申报程序,债权人不得以法院或破产管理人已知其债权存在为由不作申报。债权的申报可由债权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申报时应说明债权数额及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材料。很多国家破产法规定,债权人应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中国则规定向法院申报。各国法律通常规定,债权申报在破产宣告后进行,在开始和解程序时,也规定有债权申报程序。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债权申报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进行。债权申报定有期限,有的国家为固定期限,有的国家则规定为弹性期间,由法院视案情在期间内确定。中国法律规定,以通知书形式送达的已知债权人申报期为收到通知后1个月,以公告形式送达的债权人申报期为公告之日起3个月。对逾期未申报的债权,有的国家规定,在破产程序中不予清偿,有的国家规定,债权人仍可补报,但需自行承担债权调查费用,对以前所进行的诉讼活动也不得再提出异议,在分配除斥期间内仍未申报的方不予清偿。中国法律规定,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破产债权申报书

申报人: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被申报人:________公司(破产企业)

申报债权数额:人民币____万元

申报的事实和理由:

____年__月__日,申报人与被申报人签订_________合同。申报人依约完全履行了合同,但被申报人严重违约,至今只履行一部分,绝大部分没有履行。至____年__月__日,共欠申报人人民币本金____万元,利息____万元,共计____万元。其中,被申报人于____年__月__日的还款已经扣除。

申报人计息依据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申报人计息公式是:___________。如果被申报人破产,申报人将追加申报日至破产宣告日期间的利息。

特此申报。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人民法院)

申报人:______公司

债权申报法律制度

1.债权申报的概念

债权申报是指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依法定程序主张并证明其债权,以便参加破产程序的法律行为。

2.债权申报的程序

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对于申报的债权,应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申报的债权,须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方为确定。

3.逾期未报的后果

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76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相关阅读:

破产债权申报方式、期限等问题

债权申报期限范围方式等知识

不及时债权申报有什么后果

破产债权申报的范围有哪些?

债权人如何进行破产债权申报?

如果您也有相关法律咨询,请点击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更多精彩请进入债权申报专题

《破产法》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3日 08: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申报相关文章
  • 破产债权人能够申报的债权范围包括
    一、破产债权人能够申报的债权范围包括《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可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包括:(1)无财产担保、有财产担保的债权;(2)未到期的债权;(3)附利息、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4)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5)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因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取得的求偿权;(6)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取得的将来求偿权,但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7)解除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后形成的损害赔偿请求权;(8)债务人的受托人继续处理委托事务产生的债权请求权;(9)票据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产生的债权请求权;(10)破产申请受理前,债务人尚未支付的案件受理费、执行申请费,能够作为破产债权清偿;(11)其他债权。《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
    2024-02-02
    234人看过
  • 债务担保人能够申报债权吗
    一、债务担保人能够申报债权吗债务担保人能够申报债权,债务的担保人在已经按照约定承担了其担保责任之后,能够向债务人追偿,所以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当然能够向债务人申报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一条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二、债权人能够申请债务人破产重整吗债权人能够申请债务人破产重整。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
    2024-01-21
    363人看过
  • 民法典破产申报债权能否进行债权转让
    一、民法典破产申报债权能否进行债权转让民法典对破产债权申报后能不能转让没有作出规定,而债权符合转让条件的,可以依法转让。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
    2023-06-19
    214人看过
  • 债权人未起诉也能够去债权申报吗
    一、债权人未起诉也能够去债权申报吗债权人没有起诉破产企业也能够申报债权,债权人收到债权申报通知后,能够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能够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有限公司破产股东承担债务情形1、股东出资不实。
    2023-04-20
    431人看过
  • 迟延利息能不能进行债权申报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19日之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人民法院可以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一、国家规定利息高于多少不受国家保护按照法律规定,借款利率由当事人约定,具体约定利息不可超过借款合同关系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具体利率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而定。即高于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的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
    2023-03-07
    127人看过
  • 进行申报债权后有什么用?
    一、进行申报债权后有什么用?1、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将丧失《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的所有程序性权利,包括参加债权人会议权利、表决权、异议权、接受分配财产权利等。2、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已分配的财产不对其补充分配。即便其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且债权人还应承担因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相关费用。3、如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期内债权人不得行使任何要求偿债的权利。但债权人并未丧失其要求偿债的实体权利,其仍有权在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4、如债务人进入破产和解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和解协议计划执行期内债权人不得行使任何要求偿债的权利。但债权人并未丧失其要求偿债的实体权利,其仍有权在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按照和解计划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二、债权申报一般应遵守以
    2023-06-01
    95人看过
  • 债权申报后还能进行诉讼吗
    一、债权申报后还能进行诉讼吗可以。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利害关系人如果对破产有争议的,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八条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破产申报债权的规定有哪些1、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
    2023-06-17
    283人看过
  • 债权申报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进行申报呢?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企业破产法》第9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此规定应当解释为,逾期未申报的债权人失去通过破产程序获得清偿的资格。但是,他的民事权利并不因此消灭。在三种情况下,他还可以行使权利:(1)破产程序因债务人具备《企业破产法》第22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而终结;(2)债务人具备《企业破产法》第3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政府部门资助清偿债务或者取得担保),不予宣告破产,破产程序终结;(3)该债权可以在破产程序之外向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
    2023-06-08
    379人看过
  • 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怎样进行分配
    一、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怎样进行分配1、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按以下情形分配清偿:(1)可以在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2)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不能全额清偿,债权人主张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的财产予以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债权人因重大过错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除外。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四条二、破产程序如何申报债权1、根据破产法的一般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不必申报。3、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023-06-16
    448人看过
  • 有债权,可不可以申报哪些债权
    1、以财产支付为内容的请求权支付标的是劳务或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因其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是可以申报的债权。2、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这里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约束的财产。因此,信托财产或者依法不受破产程序约束的财产不是这里所说的债务人财产;以这些财产为赔偿基础的请求权不得申报。3、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至于债权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受理破产案件时视为已到期。必须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三)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四)管理人的名称或者
    2023-08-18
    428人看过
  • 可以够申报的债权有什么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3、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4、连带债务人数人的破产案件均被受理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5、债务人破产涉及保证人的债务清偿。(1)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求偿申报权)。(2)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预先申报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6、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可申报的债权以实际损失为限,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7、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
    2024-04-28
    270人看过
  • 债权人有哪些方式进行债权转让
    首先,我们来探讨支付转让这一类型。当一个公司在进行采购时,它可以选择使用自己手中已持有的第三方所拥有的债权,将其作为货款支付给销售商品的另一方。这样,销售商品的一方虽然收到了应收账款,但实际上收款人并非购买商品的企业,而是原来就与该企业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第三方。这种方式的特点在于债权债务发生期间的交易活动在重组之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过程中并未伴随着新的交易行为的发生。更确切地说,在重组之后所产生的任何交易都只是为了执行先前的重组方案而实施的。采用非货币性资产来偿还债务等。其次,对于债务重组转让来说,这是指有关债权债务关系的各方通过订立协议或者借助其他途径进行商议,旨在达成关于债权转让的决议。相较于上述提及的支付转让类型,这种情况下,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往往在进行重组之前就已经完成,或者转让债权的时候并不必然伴随新的交易活动的出现。换言之,重组之后产生的任何交易,只是为了落实重组既定方案所
    2024-08-07
    390人看过
  • 债权人确保债权能够实现的方法有哪些
    实现的方法:1、债权人应密切关注债务人的动向,判断债务人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的情况。如债务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要及时向人民法院反映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制止,或者变更保全措施,防止标的物失控造成案件难执行。2、债权人应当通过多种渠道掌握债务人的财产状况,扩大保全财产的选择面,根据诉讼请求范围或案件实际,尽可能选择那些价值相对稳定的物品进行保全,以达到财产保全的效果,确保将来判决的有效执行。3、通过人民法院加强对债务人财产的调查核实,防范债务人弄虚作假,转移财产而逃债,确保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能够达到保全效果,顺利实现将来法院裁决的实体权利。提请办案法官完善必要的手续,对被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的保全财产,认真造具清单。及时提请法院做好相关续保工作,如对已冻结的款项要按法律规定及时申请续保冻结等。4、如果不起诉,必须与债务人落实还款计划及有效的措施。在人民法院解
    2023-06-13
    140人看过
  • 债权人会议能够行使哪些职权
    一、债权人会议能够行使哪些职权债权人会议能够行使以下职权:(一)核查债权;(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监督管理人;(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通过重整计划;(七)通过和解协议;(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核查债权;(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监督管理人;(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通过重整计划;(七)通过和解协议;(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债权人会议
    2024-02-06
    55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债权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 更多>

    #债权申报
    相关咨询
    • 债权人申报债权有哪些,债权人申报债权有哪些要求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27
      债权申报的手续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未过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被视为过期。附加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停止计息。2、附条件.附有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3、债务人支付的员工工资和医疗、残疾补助、赔偿费用、支付的员工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法律、行政法规应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无需申报,管理人员调查后列出清
    • 2022年哪些债权可以进行申报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25
      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为可以申报的债权。 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此处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故信托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不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不是此处所称的债务人财产;以这些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不得申报。 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至
    • 债权申报的期限是多久,如何进行债权申报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2
      债权申报期限是允许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其债权的固定期间。限定债权申报期间,对于破产程序及时、顺利进行是必要的。因为,只有在债权人人数和债权数额业已确定的情况下,才能召开债权人会议和进行清算分配。 债权申报是债权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后依照法定程序主张并证明其债权,以便参加破产程序的法律行为。 债权申报具有以下特征: (1)债权申报是债权人的单方意思表示。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债权人享有申报和不申报的自由。 (2
    • 申报债权债务的申报依据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19
      一、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二、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三、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四、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五、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 特别债权的情形有哪些,特别债权申报,特别债权申报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16
      债权申报的特殊情况如下:1、员工债权;2、利息请求权;3、待定债权;4、连带债权;5、连带债务人的代位权;6、连带债务的债权人;7、履行合同相对人的赔偿请求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条,债权人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