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不受理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有一定的主管范围,超出主管范围,人民法院即没有审判权。对当事人之间因宅基地而引发的纠纷,只要一方当事人提出争议,双方宅基地使用证存在着界限不明确或界限重合或双方均无宅基地使用证的情形就属于权属不清,双方协商不成,必须由人民政府处理,由政府作出确权决定。享有权属依据的一方当事人未经政府确权,不能以对方当事人侵权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也不能直接处理。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宅基地权属都没有什么争议,享有宅基地权属依据的一方当事人认为对方侵犯自己宅基地权属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作为侵权民事案件受理。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含义
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范围一般包括居住生活用地、四旁绿化用地、其他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其具体特征包括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一户一宅”制等。
三、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围
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又称法院对民事案件的主管,是指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审理和解决纠纷的范围。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它首先涉及到民事案件的识别标准是什么,还涉及到与其他机构、机关处理民事诉讼的权限分工。从理论上讲,民事案件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标准:
(1)纠纷发生在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
(2)纠纷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这是指在发生纠纷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平等关系;
(3)争议的内容是有关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权利义务之争。
-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法院能够受理吗?法院受理后如何处理
462人看过
-
超过30年的宅基地纠纷法院如何处理(宅基地纠纷法院不受理)?
383人看过
-
宅基地纠纷不能直接由法院受理
299人看过
-
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的房产纠纷
67人看过
-
宅基地纠纷处理法律依据
488人看过
-
宅基地建房是否违法不属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
468人看过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占有和使用,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以供居住的用益物权。 宅基地... 更多>
-
法院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受理范围?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7人民法院受理以下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受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范围(一)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权属、、案件;(二)申请诉前停止侵犯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行为,申请诉前、诉前证据保全案件;(三)其他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
-
法院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以及受理法院地山东在线咨询 2021-04-13诉讼法院的管辖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
-
土地使用权争议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20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审理范围。故可以与邻居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行政机关收到争议案件后,一般先组织双方调解处理,调解不成则依据“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原则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如果政府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后,邻居不履行,还是不可以提起侵权之诉,但可以向政府提出申请执行。当然,如果对行政机关的土地使用权争议处理决定不服,
-
-
法院和人民法院在著作权纠纷中受理的范围一般包括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2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作权民事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下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一)作权及与作权有关的权益所有权、侵权及合同纠纷案件;(二)申请诉前停止侵犯作权、与作权有关的权益,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三)其他与作权有关的权益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