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纠纷处理中需要注意的关键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02 15:50:29 52 人看过

本文介绍了在考虑行使探望权时需要注意的几个方面,包括支持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可行性原则和伦理性原则。其中,支持性原则强调探望权应有利于子女的发展;必要性原则则强调探望对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具有实际必要性;可行性原则则要求考虑探望权的实施可能性;伦理性原则则强调探望权的行使应符合伦理道德。此外,还应兼顾考虑被探望子女的年龄及意愿。

在考虑行使探望权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支持性原则:一方行使探望权时,需要确保自身品质、性格、能力、职业、社会关系以及对被探望子女的人身健康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2.必要性原则:在考虑探望权时,应确保探望对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具有实际必要性。

3.可行性原则:行使探望权需要考虑探望的实施可能性,例如:探望权的行使是否会影响到子女的生活、学习,以及探望的地点、时间等。

4.伦理性原则:在行使探望权时,应尊重被探望子女的权益和利益,确保探望权的行使符合伦理道德。

2.稳定性原则。由于未成年人正处于人生中主要的学习和心理趋向成熟的阶段,因此,探望权的行使应考虑被探望子女的生活、学习及情绪、心理的稳定。

此外,还应兼顾考虑被探望子女的年龄及意愿。

行 使 探 望 权 需 要 注 意 哪 些 原 则 ?

探望权是指在离婚或者夫妻关系终止后,非婚生父或母对婚生父或母和其共同子女行使的探望权利。在行使探望权时,需要注意以下原则:

1. 尊重子女的意愿:子女有权利选择与父母哪一方共同生活,非婚生父或母不得强制要求子女跟随其生活。

2. 不影响子女的生活:非婚生父或母不得影响子女的正常生活,如不经允许擅自到子女家中探望、干扰子女的生活等。

3. 子女有监护人的情况下,非婚生父或母不得干涉子女的监护权,如不得擅自取消子女与监护人的关系等。

4. 非婚生父或母与子女的权利和义务:非婚生父或母与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应当与婚生父或母相同,如共同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教育费用等。

5. 不影响子女的姓氏:非婚生父或母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子女的姓氏,如不得要求子女以非婚生父或母的姓氏称呼等。

6. 尊重子女的个体差异:非婚生父或母应当尊重子女的个体差异,如性别、年龄、性格等,不得歧视或者侵犯子女的权益。

综上所述,在行使探望权时,非婚生父或母应当遵守上述原则,尊重子女的意愿,不干扰子女的生活,与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应当相同,不侵犯子女的姓氏,尊重子女的个体差异。

探望权是指离婚或夫妻关系终止后,非婚生父或母对婚生父或母和其共同子女行使的探望权利。在行使探望权时,需要注意以下原则:1. 支持性原则:一方行使探望权时,需要确保自身品质、性格、能力、职业、社会关系以及对被探望子女的人身健康发展具有积极影响。2. 必要性原则:在考虑探望权时,应确保探望对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具有实际必要性。3. 可行性原则:行使探望权需要考虑探望的实施可能性,例如:探望权的行使是否会影响到子女的生活、学习,以及探望的地点、时间等。4. 伦理性原则:在行使探望权时,应尊重被探望子女的权益和利益,确保探望权的行使符合伦理道德。此外,还应兼顾考虑被探望子女的年龄及意愿。在行使探望权时,非婚生父或母应当遵守上述原则,尊重子女的意愿,不干扰子女的生活,与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应当相同,不侵犯子女的姓氏,尊重子女的个体差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21: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探望权相关文章
  • 探望权属纠纷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支持性原则。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必须就其人品、性格、能力、职业、社会关系、(再婚后)家庭状况以及与被探望子女的关系等方面,能对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起积极作用。2.稳定性原则。由于未成年人正处于人生中主要的学习和心理趋向成熟的阶段,因此,探望权的行使应考虑被探望子女的生活、学习及情绪、心理的稳定。3.子女的身心愉悦规则。探望权的立法目的在于促进子女的身心健康,而被探望后子女的身心是否愉悦甚至健康,一定程度上就直接影响探望的内容(如探望时间的长短和方式)或探望权的中止与否。一、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探望权吗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权;中止理由消失后,应当恢
    2023-03-30
    284人看过
  • 探讨故意伤害罪审判中需要注意的关键问题
    审理故意伤害罪应注意的问题有:1、对伤情程度介于轻、重伤边缘的案件,在处罚时要慎重;2、凡因打架斗殴或者群众之间因民事纠纷引起械斗而致人死亡的,除行为人有明显的杀人故意,应按故意杀人罪论处外,一般可按故意伤害致死处罚。审理过失致人死亡罪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审理过失致人死亡罪应注意的问题:1、注意区分过于自信的过失杀人与间接故意杀人,间接故意是放任结果的发生,而过于自信的过失是相信自己能避免;2、注意行为人主观上心态是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还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八十九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
    2023-08-15
    181人看过
  • 探望权的履行过程中需要关注哪些问题
    履行探望权时的注意问题就是探望权需要按照双方协议的方式或者法院的判决行使。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探望权的次数应当怎样确定孩子探视权一般一个月有四次,也可以四次以上,具体次数法律并没有作统一规定,司法实践中诉讼离婚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一个月探视两次到四次,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协议解决,约定探视的时间、次数、方式等问题,探视的次数依当事人的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3-07-05
    396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需要注意的关键问题
    如何打行政官司,要注意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是否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以便法庭交代回避权时,能及时正确决定是否申请回避。明确诉讼请求,并充分收集相应的证据材料,以便庭审中认真做好陈述。开庭时携带笔和纸,在法庭上,应记下被告答辩的要点,以便在辩论中,对应该辩驳的内容。如何打行政官司开庭审理,是行政诉讼中的主要阶段。原告做开庭审理的准备,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要注意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是否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以便法庭交代回避权时,能及时正确决定是否申请回避。2、明确诉讼请求,并充分收集相应的证据材料,以便庭审中认真做好陈述。3、开庭时携带笔和纸,在法庭上,应记下被告答辩的要点,以便在辩论中,对应该辩驳的内容,根据事实和法律,运用逐一辩驳,从而维护自己的诉讼请求,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
    2023-07-16
    479人看过
  • 个人债务纠纷处理中需要注意哪些关键点?
    需要注意1、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2、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应该怎样处理个人债务纠纷呢处理个人债务纠纷时要注意发生个人债务纠纷后,为了实现债权最好搜集以下证据:(一)欠条,一般来说,用于讨债的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欠条,它出自借钱一方之手,有对方的签字,作为书证,极具效力。(二)人证,案件审理中,对方可以对己方证据进行质证,为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以及万无一失,找到人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钱时有其他人在场见证,那么可以找到这些人对债权进行证明。(三)对方财产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
    2023-07-17
    453人看过
  • 探望权相关的问题
    一、探望权相关的问题探望权相关的问题有:1.探望权主体范围探望权的主体范围不应局限于父母,其他家庭成员只要履行了自已的义务也有探望的权利。2.探望权行使方式及时间探望权行使方式及时间可首先由当事人自行协议,这是一条途径。在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是在第一条途径行不通的情况下的第二条途径。但具体的探望方式法律未具体规定。3.探望权的实现一是加强法律宣传,提高父母素质,让他们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和认识到尊重他人权利的重要性,并认识到被探望同样是子女的权利。二是设立有关部门,在探望权实现受阻的情况下予协助,让探望权得以实现。二、怎么界定探望权子女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子女探望权的实现可以由父母协商和约定,也可以由法院判决,并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
    2023-04-14
    413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探望权
    词条

    探望权是针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父亲或者母亲,赋予看望孩子的权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父母有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义务,因此对于探望权,父母可以协商,对于探望的时间、方式进行约定,探望权的行使应当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更多>

    #探望权
    相关咨询
    • 探望权纠纷诉讼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30
      1、支持原则。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必须在人品、性格、能力、职业、社会关系、(再婚)家庭状况、与被探望子女的关系等方面对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需要指出的是,与确定抚养关系不同,探望侧重于与未成年子女的精神交流,物质条件不是重要因素。2、稳定原则由于未成年人正处于人生主要的学习和心理成熟阶段,探望权的行使应考虑被探望子女的生活、学习、情绪和心理稳定。3、孩子身心愉悦的规律。探望权的立法目的是促
    • 处理探望权纠纷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6
      1、支持性原则。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必须就其人品、性格、能力、职业、社会关系、(再婚后)家庭状况以及与被探望子女的关系等方面,能对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起积极作用。需要指出的是,与确定抚养关系不同,由于探望侧重的是与未成年子女精神上的交流,因此物质条件并非考虑的重要因素。 2、稳定性原则。由于未成年人正处于人生中主要的学习和心理趋向成熟的阶段,因此,探望权的行使应考虑被探望子女的生活、学习及情绪、心理的
    • 处理探望权纠纷应注意什么问题,有哪些相关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28
      处理探望权纠纷应注意的问题是: 1、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必须就其人品、性格、能力、职业、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核查,必须对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起积极作用; 2、探望权不可以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3、其他注意问题。
    • 探望权行使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2
      1、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体。因此,为满足他们的亲情需要,在协议行使探望权时不妨约定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接送孩子。 2、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 3、离婚后,双方均有可能再另外组成新的家庭,因此,行使探望权,也应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
    • 行使探望权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01
      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因此,为满足他们的亲情需要,在协议行使探望权时不妨约定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接送孩子。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行使探望权,也应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