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条件的探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21:50:23 220 人看过

1、从主体条件看,公司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公司设立合法有效是公司取得独立人格的前提,也是公司人格否认的前提2、股东行为时过错为故意3、从行为方面来看,股东实施了使公司形骸化的行为4、结果要件,公司人格否认应当以债权人遭受损失为前提5、行为与结果有因果关系即股东之行为与债权人受害结果之间有着必然的因果关系,而非偶然。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一般适用场合

1.公司人格形骸化所谓公司人格形骸化实质上是指公司与股东完全混同,使公司成为股东的或另一个公司的另一个自我,或成为其代理机构和工具,以至于形成股东即公司,公司即股东的情况。这在一人公司和母子公司表现得最为明显,其基本表征如下:(1)财产混同,一方面表现在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在实际经营上的混同,另一方面表现在公司与股东或一公司与他公司利益一体化上。如子公司以一种“不公平的方式”运作,母子公司之间的交易利润积累于母公司而损失留存于子公司。这都违背了资本维持和资本不变原则,进而影响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物质基础。(2)业务混同,即一公司完全为另一公司的利益需要为准而进行的交易活动、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等。使交易方无法分清是公司还是股东的交易行为,从而剥夺了公司的利益机会。

(3)组织机构混同,如“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人员的兼任,无视公司的法律形式不召开股东会议等。

(4)人格混同。如子公司一直被视为母公司的一部分,如“分部”或“地区办事处”,而不是一个子公司。控制与被控制是母子公司关系的基本特征,它意味着法人股东不会放弃对公司财产的直接支配权。就是实质上来说,子公司之于母公司即为股东为法人而非自然人的一人公司。

2.资本显著不足公司以资本作为其对外事务的最低担保,与债权人的利益密切相关。因此资本显著不足往往是揭开公司面纱的因素。那么如何判断公司的资本不足?现代各国对公司注册的最低资本额都规定的比较低,在英美国家甚至未作出规定,显然不能以公司注册的最低资本额。应以公司设立或新业务开展时的注册资本为准。股东的出资必须符合公司经营事业、规模或经营风险的最低要求。公司资本应与其经营的事业和隐含的风险或经营规模相比较,明显不足时,才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这样才能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的理念。但是并不是所有资本不足的情况都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只有当债权人因股东的欺诈行为而受到损失时,才适用该法理。若债权人与股东交易时知悉或应当知悉公司资本不足仍与其交易,债权人不能就此损失要求适用该法理。因为债权人可以事先要求股东提供担保而分担风险。3.利用公司人格规避合同义务。此行为,大致又可分为以下三种:(1)当事人为回避契约上特定的不作为义务(如竞业禁止)而设立新公司或利用旧公司掩盖起真实行为。

(2)“脱壳经营”即股东为逃避原公司巨额债务而抽逃资金或解散该公司或宣告该公司破产,再以原设备、场所、人员及相同经营目的而另设一公司的行为。对此应将新设的公司人格予以否认,视新设的公司与原公司为同一个法律主体,二者共同对债权人负连带责任。

(3)当事人利用公司名义进行诈欺以逃避合同义务的行为。4.滥用公司法人格规避法律义务的行为即股东利用新设立公司或既存公司的独立人格,人为改变了强制性法律规范适用的前提,从而达到规避法律义务之目的的行为。如国际避税,母公司在境外设立子公司,使收入从高税区向低税区转移,当收入在低税区纳税后,再将其留滞于该地区。其次,如为凑足股东人数,虚拟股东或虚拟出资,以独资、合资、合作为名,骗取国家的优惠政策。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21: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公司法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
    公司人格否认理论已为世界各国所公认,但在司法实践中,对公司人格否认理论的适用应持谨慎态度。与法人人格制度相比,这一理论毕竟还不是很成熟,因为它是建立在承认整个法人人格制度存在的基础上的。它只是在公司法人制度中起到补充和完善的作用,并不总是对公司法人地位产生影响。因此,这种否定只能是相对的否定。作为一种理论,它必须有其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适用对象必须是公司法人。也就是说,必须是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这是该理论的基础其次,公司人格必须存在滥用。法律加重法人投资者责任的原因,是投资者滥用法人人格使法人丧失独立人格,从而揭示和确认丧失独立人格的法人的地位。判断法人成员的行为是否滥用法人人格,应当判断其行为是否违背了公平正义的理念,是否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良好习惯。到目前为止,英国和德国的立法都对公司人格滥用进行了明确的规制。第三,必须有损害事实。当只有滥用法人资格而
    2023-05-07
    467人看过
  •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的条件如下:1、公司具备合法的独立人格;2、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法律人格的行为;3、造成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之损害;4、滥用公司法人独立人格行为与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公司债务何时由谁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债务在法人人格否认时由滥用权利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公司法人人格独立制度的滥用表现有哪些公司法人人格独立制度滥用的表现:(一)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到位或者甚至达不到公司注册
    2023-03-18
    143人看过
  •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条件是什么
    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条件:1、前提条件:公司已合法取得独立人格。只有合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取得法人资格后,才能对法人人格予以否认。2、行为条件: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法律人格的行为。具体表现在股东不当使用控制权,滥用法人独立人格,存在规避法律和逃避契约义务的违法行为。3、危害后果:造成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之损害。4、因果关系:滥用公司法人独立人格行为与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有限责任公司债务如何承担?对于有限公司的债务,在原则上由公司以公司的财产来承担,股东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但为了维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我国对有限公司规定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时,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而非有限责任。由股东对其个人财产是否与公司财产相分离负举证的责任。二、设立一人公司的法律风险公
    2023-03-28
    488人看过
  • 探究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条件
    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条件如下:1、前提,公司合法取得独立人格,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合法取得法人资格后,才能否认法人人格;2、行为条件,股东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法律人格。股东使用控制权不当,滥用法人独立人格,存在逃避法律和契约义务的违法行为;3、危害后果,对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4、因果关系,滥用公司法人独立人格与损害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论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民事和刑事领域的不同适用论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民事和刑事领域的不同适用牛建国彭传雨摘要: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最早由英美法的判例所创设,我国于2005年修订公司法时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该项制度,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确立对于确保交易安全,保护债权人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因其主要适用于民事领域,所以本文拟从其内涵着手,重点论述其在民事领域的适用;同时由于该制度涉及法人主体资格存在与否的问题,所以与刑事领域的单位犯罪问题有一定
    2023-07-02
    191人看过
  • 公司独立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
    公司独立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情形为,1.主体为已合法取得独立人格的法人;2.主观过错为故意;3.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法律人格的行为;4.造成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之损害并且滥用公司法人独立人格行为与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恶意转移公司财产的救济方式是什么所要货款的一方可以直接要求股东还款,包括直接以股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索款诉讼。1、提起撤销权之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
    2023-03-07
    346人看过
  • 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条件
    1、前提条件:公司已合法i取得独立人格。只有合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取得法人资格后,才能对法人人格予以否认。2、行为条件: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法律人格的行为。具体表现在股东不当使用控制权,滥用法人独立人格,存在规避法律和逃避契约义务的违法行为。3、危害后果:造成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之损害。4、因果关系:滥用公司法人独立人格行为与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当然公司财产足以清偿债务时则不得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此时,股东可以提起股东派生诉讼(也叫代位诉讼、代表诉讼)。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含义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当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该股东即丧失依法享有的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而应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责任追究制度。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并不是公司法人制度的否认,相反其是公司法人制度的补充和
    2023-03-20
    448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条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4
      1、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主体为已合法取得独立人格的法人; 2、主观过错为故意; 3、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法律人格的行为; 4、造成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之损害并且滥用公司法人独立人格行为与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
    •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条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9
      1、从主体条件看,公司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 公司设立合法有效是公司取得独立人格的前提,也是公司人格否认的前提,各国公司法都对公司的合法有效及公司享有独立的人格规定一系列的条件,如要有独立的财产,有章程,有组织机构和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成立等。如果公司欠缺以上条件,其设立就被认为无效,公司不能成立,股东也不会享有因公司人格独立而产生的有限责任制度的保护,公司人格否认也就毫无意义。 2、股
    •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10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有以下条件: 1、前提条件,公司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 2、行为条件,公司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 3、危害后果,股东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15
      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法人人格合法存在,是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基础。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并不是对合法法人合法、有效存在的否定,而是对滥用法人人格行为的否认。 ②股东有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人格行为,是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使用的前提。 ③对债权人利益造成损害。 ④滥用公司人格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⑤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⑥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应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才适用。否则
    •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适用条件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21
      1、从主体条件看,公司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公司设立合法有效是公司取得独立人格的前提,也是公司人格否认的前提2、股东行为时过错为故意3、从行为方面来看,股东实施了使公司形骸化的行为4、结果要件,公司人格否认应当以债权人遭受损失为前提5、行为与结果有因果关系即股东之行为与债权人受害结果之间有着必然的因果关系,而非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