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的案由如何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20:12:46 266 人看过

行政诉讼案由的确定:

1、行政作为类案件案由的结构为:管理范围+具体行政行为种类;

2、不作为案件的确定方法是:以“诉”作为此类案件案由的第一个构成要素;以行政主体的类别作为第二个构成要素;

3、单独提起行政赔偿案件的案由的确定方法为:行政管理范围+行政赔偿。

一、欠款起诉案由怎么写

欠款起诉案由怎么写:(1)拖欠只是事实,不是法律关系。房租、销售费、伙食费、服务费、咨询费和工资都可以拖欠;(2)如何确定债务的原因,根据债务判断的依据,如买卖未付,即买卖合同纠纷;(3)诉因的确定是合议庭或者独任法官的职责范围,不属于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的责任。当事人可以选择请求权的依据,但不能确定案由。因此,合议庭或者独任法官应当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请求权,依照诉因的规定,主动“认定”案件的性质,确定适当的诉因。

二、申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赔偿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赔偿实施办法》的规定,申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赔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赔偿请求人必须是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侵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可以作为赔偿请求人;受侵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作为赔偿请求人。

(二)有明确的赔偿义务人,且赔偿义务人之一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三)有具体的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四)具体行政行为已被依法确认为违法。

(五)在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内。

三、债务纠纷案由怎么写?

欠款纠纷管辖权的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管辖规定如下:

1、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5、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当事人确定好了欠款纠纷管辖权的法院管辖权,就需要为诉讼准备好相应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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