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一房二卖有哪些特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4 09:21:16 93 人看过

1、在前后两个房屋买卖合同中,房地产开发商存在违约或欺诈,而第一买受人一般无过错,第二买受人可能是被欺诈,也可能存在主观恶意。

2、房地产一房二卖的行为必然导致买受人利益受损,一方买受人的债权得不到实现。

3、商品房的一房二卖的主体是特定的,即销售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的一房二卖中,要出售房屋的是房地产开发商,而受让方则可以是任何自然人、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

4、商品房一房二卖中房地产开发商与不同买受人签订的两个合同中,标的是具有特定性的物,是以同一房屋为标的签订的两个买卖合同,同时存在两个债权,但不能并存两个物权,这才会引起房屋所有权的归属纠纷。

5、商品房的第二次买卖是在先买人签订买卖合同之后,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之前发生的,如果先买人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也就依法取得了对房屋的所有权,房地产开发企业若又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不构成一房二卖。

一、商品房一房二卖有什么后果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品房一房二卖的行为对第一购房人构成了恶意违约,对第二购房人则构成欺诈。它不但使得一方买房人的合同不能得到履行,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利益,同时也违反了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加大了商品房交易的风险,严重地影响了市场秩序。诚实信用是我国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开发商的这种恶意违约或欺诈行为是对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的一种破坏。这种有意地对合同的任意违背,会使得市场交易变得不安全起来,必将使房产业受到影响,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例如上海市某一房地产开发商与该地居民甲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到期办理房产证并付清余款,但是在约定期限到达日甲某发现该房地产开发商后来又与另一居民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由此居民甲和乙对该房屋产权归属产生纠纷。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地产公司如果为居民乙办理房产证,对甲就构成恶意违约,如果为甲办理房产证,则对居民乙则构成欺诈,不管房地产开发商作何选择,都会使得一房购房者的利益受到侵害,对房屋交易安全产生怀疑,影响购房者对房地产市场的信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18: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地产开发相关文章
  • 什么是商品房的一房二卖,有什么后果?
    一、商品房一房二卖有哪些特征1、在前后两个房屋买卖合同中,房地产开发商存在违约或欺诈,而第一买受人一般无过错,第二买受人可能是被欺诈,也可能存在主观恶意。2、房地产一房二卖的行为必然导致买受人利益受损,一方买受人的债权得不到实现。3、商品房的一房二卖的主体是特定的,即销售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的一房二卖中,要出售房屋的是房地产开发商,而受让方则可以是任何自然人、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4、商品房一房二卖中房地产开发商与不同买受人签订的两个合同中,标的是具有特定性的物,是以同一房屋为标的签订的两个买卖合同,同时存在两个债权,但不能并存两个物权,这才会引起房屋所有权的归属纠纷。5、商品房的第二次买卖是在先买人签订买卖合同之后,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之前发生的,如果先买人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也就依法取得了对房屋的所有权,房地产开发企业若又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不构成一房二卖。二、商品房一房二卖
    2023-06-02
    411人看过
  • 如何解决一房二卖商品房的纠纷
    如何解决商品房一房二卖纠纷。出卖人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签订合同后,履行了对后一个买受人的合同义务,办理了房地产转让登记手续。在本案中,两份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合同中的买受人实际上已经取得了房屋,因为此时后一份合同已经履行,两个买受人享有的债权性质不同。后一位买受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因为他的债权已经得到满足,所以他有权以房屋的权利为基础主张物权,而前一位买受人只能主张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转移,出卖人不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说,出卖人没有出售自己的房屋,因此后一种合同无效。如果合同因未经授权的处置而无效,卖方应赔偿买方。在二次销售一套房屋时,二次销售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第二次买卖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出卖人仍享有房屋权利,第二次买卖的买受人未取得房屋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两份销售合同的效力并不因其先后顺序而有所不同。在实践中,我们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合理处理。在“一
    2023-05-02
    385人看过
  • 商品房一房二卖纠纷要怎么解决
    一、商品房一房二卖纠纷要怎么解决1、两买受人均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在此种纠纷中所买卖的标的房屋的所有权仍归出卖人所有,两买受人均不能取得所有权。这时两买受人与出卖人之间均为债权债务关系。基于债权平等原则,两买人地位是平等无先后顺序的,即是说出卖人可选择其中任一一人与其办理过户手续。但在审判实践中,法院一般存在以下的处理原则:(1)出卖人已将产权证书移转给买受人保管、交由中介公司就特定的转让合同委托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或已经在登记机关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在此种情况下审判机关一般会认为出卖了已选择了履行该份转让合同,该合同的履行应优先于另一转让合同。(2)在不存在第(1)种情况下则应当审查买受人行使请求权时间上的先后。2、出卖人与其中一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的。如前一买受人未办理产权,而后一买受人办理了产权的,在此种情况下两房屋买卖合同均为有效合同,但并不管买受人与出卖人所签定合同的先后顺序来确定该房
    2023-06-18
    287人看过
  • 一房二卖的房屋归属有哪些
    (一)若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二)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其中一份合同已将标的物房屋交付。(三)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那一方),那么已经登记的一方取得了房屋的产权。一、一旦遇见了“一房多卖”的情况,需要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房屋产权:1、卖方是否实际将房屋交付给买方如果卖方已经将房屋实际交付给买方,且买方已实际使用了该房屋,表明卖方履行了合同,应考虑支持买方的实际履行请求;2、买方是否已全额支付房款如果买方已支付了全部房款,表明买方已全部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同样应当考虑买方的实际履行请求;3、是否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备案等相关手续如果买方已办理或正在办理房屋产权备案等相关手续,表明买方强烈希望取得该房屋的产权,并为过
    2023-06-26
    281人看过
  • 买卖二手房商品房房主所需承担的税费有哪些
    买房卖房要交税,这个相比大家都已经不陌生了。税费计算标准也分为了买方所承担的税费,和卖方所承担的税费。而在二手商品的买卖中,卖房房主要承担多少税费,哪些项目的税费,如何计算的呢: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买卖双方征收的各类税费,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教育费附加等。对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宅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为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05%(2009年至今暂免);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普通住宅的契税为2%,高档商品房契税为4%。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方和卖方都需要承担的不同的税费,二手房交易中征收交易税的本意是为了限制买卖交易,抑制房地产产业过热。结果是增加了买房人的购房负担,也增加了国家的税收收入。实际交易中,卖家经常将税费转嫁到买家身上。营业税(税
    2023-05-04
    298人看过
  • 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各项特征
    商品房买卖合同特征如下。1、行政干预强烈,国家对房地产行政监管较为严格,因为土地房屋类不动产对国计民生影响大并且其价值巨大,;2、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成立条件;3、标的物呈现的形态复杂,交易的房屋既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也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而且还包括小区的公用设备、设施的使用权或所有权。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不动产买卖合同的主要类型,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交易的房屋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还包括建筑物和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2、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成立条件。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行政干预强烈。由于土地房屋类不动产价值巨大
    2023-07-08
    370人看过
  • 汕尾二手房买卖有什么特征
    1、二手房交易中的二手房必须是现房。业主在购买一手房时则可能是现房,也可能是期房,但是二手房交易不能为期房,只能是现房。2、二手房必须是已经取得房地产证的房产。3、二手房是出卖人合法的并且可以完全自由支配的房产。实际有出现过自己并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却隐瞒对方进行恶意出让的案例,也有的是房屋本身并不具备出让条件,最终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一、汕尾购买二手房的流程1、签合同: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定金协议》,并收取定金,在签署协议时需要注意携带房本、产权人身份证,签约时需要卖方所有产权人到场,不能到场需要提供委托书。2、审核环节:买方需要做资质审核确定有购房资格,卖方需要做房屋核验确保房屋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可正常上市交易,两项可同时进行。3、网签:买卖双方去房产所在地的"住建委"出合同或者委托当地正规中介公司代为办理。4、资金监管:卖家在银行开户,买方将钱打入卖家账户,银行暂时
    2023-02-24
    416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再转让有哪些行为特征
    商品房预售合同再转让的行为特征1、预售合同债权转让无须事先征得出卖人同意。2、买受人没有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前提下所进行的权利义务转让,事先应征得出卖人同意。3、买受人没有履行预售合同的任何义务时,买受人无权转让该预售合同,即预售合同中不存在债务转让。相关内容“”预售商品房再转让的风险及防范措施(一)在房地产预售过程中存在诸多风险,为明确几种交易环节所出现的问题,把以下现象共同商榷。1、警惕预售宣传陷阱,一些不法房地产商及恶意炒房者在办理转让手续时,一般都许诺所预售房屋有优美的环境、高尚的品位、完美的配套设施、周全的物业管理。受让人接收所购的房屋后才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大相径庭,配套迟迟难以落实,物业管理更是质价不符。受让人为此讨“说法”时,房地产商往往以合同中对此并未约定或已合同再转让为由推卸责任。因此,受让人在决定预购商品房前,一定要认真阅读房地产商提供的售楼书、广告等材料,了解买受人为什么
    2023-03-15
    246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有什么特征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特点有:预售合同的适用对象是期房;预售合同要求开发企业已投入的工程建设资金达到总投资的25%以上且已经确定施工具体计划和竣工时间;预售合同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预售合同是附加期限的交易行为。一、商品房预售和现售有什么区别商品房现售与商品房预售主要差异在于,商品房预售要求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而商品房现售要求已通过竣工验收,预售合同签订以后,可能出现某种原因会导致商品房无法建成或交付。或建成后的商品房存在各种质量瑕疵,因而买房人无法实际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预售对买房人而言存在更大的风险。二、现在还允许卖期房吗允许。期房是指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作为期房。没有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是不能进行转让的。由于期房尚未交付,因此不能取得国家颁发的房产证。但是预售合同可以转让。期房是指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作为期房
    2023-06-21
    250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费用包括哪些,买卖商品房要哪些费用
    买方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其中契税由市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相关规定请咨询财政局。卖方取得的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具体规定如下:(一)营业税: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的文件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给予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营业税及附加的综合征收率为5.55%,购房起始时间,以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为准。(二)个人所得税:个人出售住房取得的所得,由住房座落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1)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住房原值凭证
    2023-05-02
    184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一般有哪些特征?
    1.原、被告明确,主体适格。2.案件事实和理由以及诉讼请求明确、具体。3.案件属于民事诉讼,管辖法院正确。一、合同纠纷起诉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对起诉条件的规定,合同纠纷的起诉条件应当为:1、原告须为合同的当事人,这是原告以合同纠纷起诉,成为适格当事人的条件;2、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需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才能据此作出裁判;3、有事实和理由,有合理的事实和理由,法院根据事实和理由作出公正的裁判;4、明确的被告;5、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和管辖。二、合同中提起诉讼的条件有什么合同中提起诉讼的条件有:1、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和法院的管辖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
    2023-03-02
    304人看过
  • 商品房一物二卖是违法的吗
    一、商品房一物二卖是违法的吗1、商品房一物二卖是违法的。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及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
    2023-06-12
    160人看过
  • 房产证的特征有哪些房产证有什么特征
    一、房产证的特征有哪些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二、办理房产证需要注意事项?一是要明晰产权,在房地产消费投诉中,因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是最多的,其中产权不明是引发纠纷的焦点。房屋是特殊的财产,所有权权属的确定应以产权证记载为准,因此应在购房
    2023-06-22
    212人看过
  • 存量私房(二手商品房)买卖
    1)业务名称定义存量私房买卖是指房产权利人将产别为私产的存量房房产(二手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所有,后者接受该房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行为。2)业务办理流程此业务为一级办理业务,立等可取。窗口受理审核后开具权属登记受理通知单,申请人持此表单交费后到发证窗口领证。3)负责科室证件交易所4)办公地点(含房间号)双榆树北里甲22号,一层大厅5)咨询电话826182286)受理时限即时7)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8)申请条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双方签署了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过户前先去海淀地税局缴纳契税及营业税。9)申请表单《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10)收缴证件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现场填写不用提前领取;如果买房人为单位则需要加盖公章;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3.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原件(1份),合
    2023-06-10
    200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房地产开发
    相关咨询
    • 一房二卖商品房审批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12
      商品房一房二卖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并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自知道之日起一年内撤销合同,要求卖方返还已支付的购买款项和利息,并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买款项两倍的赔偿责任。
    • 商品房预售是什么?商品房预售哪些特征?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商品房预售是什么房屋预售也称商品房预售,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二、商品房预售有哪些特征1、房屋预售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由于商品房的预售不同于房屋的实质性买卖,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形成。国家因此加
    • 商品房买卖什么意思商品房买卖的特点是什么商品房预售的内容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商品房预售是指什么商品房预售也称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商品房预售具有以下特征:(1)商品房预售是一种附加期限的交易行为。即商品房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一个期限,并把这个期限的到来作为房屋买卖权利
    • 什么是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包含哪些内容,商品房有什么特点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1
      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但不包括公有房屋、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政府对其交易有限制条件的房屋。亲所提到的所谓商品房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品房,属于农民在其宅基
    • 如何解决一房二卖商品房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19
      商品房一房二卖解决如下:一房二卖,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二重买卖。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后,出卖人全面正确履行合同是合同效力最重要的表现,也是出卖人的主要义务。但在一房二卖的情况下,由于标的物的具体性,一般来说,卖方不可能同时履行两份合同,也就是说,卖方在履行一份合同后,必然会违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