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物灭失如果是质权人没有妥善保管的原因则质权人应当赔偿,因为质权人对质押物负有保管义务,但是如果质押物的灭失是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原因则质权人不需要赔偿。
一、民法典规定质权人可以擅自转让质权吗
质权人不能擅自转让质权,质权人只有经过出质人同意才能转让质权,否则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四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质押和抵押有什么区别
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项财产的占有,是最具债权性的担保。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财产的占有权转让给债权人,质押与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对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物是不转移的,抵押人仍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物改变质押物占有形式的,质权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
三、股权质权效力如何
股权质权的效力是指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质权对质押股权上存在的其他权利的限制和影响力。
1、对所担保债权范围的效力。股权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一般由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主要包括:主债权、利息、迟延利息、实行质权的费用及违约金。
2、对质物的效力。股权质权对质物的效力范围,一般应包括:
(2)孳息。即出质股权所生之利益。主要指股息、红利、公司的盈余公配等。
3、对质权人的效力。股权质权对质权人的效力,是指股权质押合同对质权人所生之权利和义务。、
首先,股权质权人所享有的权利,一般应包括:
(1)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可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受偿。
(2)物上代位权。因出质股权灭失或其他原因而得有赔偿金或代替物时,质权及于该赔偿金或代替物。
(3)质权保全权。质权保全权,又被称为预行拍卖质物权。是指因质物有败坏之虞,或其价值有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害及质权人的权利时,质权人得预行处分质物,以所得价金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代充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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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人灭失怎么赔偿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41、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4、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5、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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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物灭失后这个质权还存在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31质押这种担保方式是出质人以质物作为质权人债权的担保,质权的标的物是质物,也就是说,质权建立在质物上,质物灭失的,质权无所依存,也随之消灭。质物全部灭失时,质权全部消灭,部分灭失时,质押存在于质物剩余部分。因质物灭失所得赔偿金,依照物上代位原则,应当作为出质财产。此处的“赔偿金”应作广义解释,不仅指第三人毁损质物的赔偿金,也包括质物的保险金,征用补偿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