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退侦了会不会羁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3 09:10:14 471 人看过

不会,监视居住本身就是一种强制措施,只要你不违反监视居住期间的规定,一般不会变更强制措施对你进行羁押。但如果监视居住期限届满,那么根据实际情况,就有可能变更强制措施,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被羁押。

一、监视居住会被撤销吗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应当通知执行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监视居住超过法定期限,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解除监视居住要求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日以内审查决定。经审查认为超过法定期限的,经检察长批准后,解除监视居住;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书面答复申请人。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法律文书和有关材料,核实被监视居住人后,及时指定被监视居住人住处或者居所所在地派出所执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的,执行监视居住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原决定监视居住的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出解除、变更监视居住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原决定机关的决定书解除监视居住。需要解除监视居住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执行机关、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对于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要求公安机关解除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应当释放犯罪嫌疑人、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案件,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十五日前,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8: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羁押相关文章
  • 监视居住发现新罪羁押期限会重新计算吗
    监视居住发现新罪羁押期限会重新计算的。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该在发现之日起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羁押期限,但是并不停止对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而且前后两种或者多种罪名,一般都是会并案同时检查的。一、刑拘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是否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立案侦查(并案),同时,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全案不受补充侦查时限的限制。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2023-03-19
    390人看过
  • 最新监视居住是否属于羁押
    最新监视居住不属于羁押。羁押是指将犯罪嫌疑人移送到看守所收押的情形,而监视居住并不是在看守所执行,所以监护居住不算羁押期限。根据法律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监视居住的算羁押期限吗?监视居住是不算羁押期限的。1、羁押和监视居住是两种不同的刑事强制措施。2、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刑法是规定
    2023-07-28
    493人看过
  • 监视居住何时会影响侦查取证?
    第一,监视居住期间可能会有销毁、伪造证据等行为,干扰证人作证或会进行串供的;第二,可能会引起嫌疑人逃跑、自我伤害的;第三,可能会导致共同作案的人逃避、妨碍侦查机关侦查的;第四,在被执行人住处进行监视居住会有人身危险的;第五,其家属或所在单位的人员和犯罪有关系的。解除监视居住的情形有什么解除监视居住的情形是: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2、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3、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监视居住超过法定期限;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解除监视居住要求的;4、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
    2023-07-02
    401人看过
  • 羁押37天后会退侦吗?
    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最迟放人就是第37天,拘留从第二天算一天。在这期间不放人的,就会逮捕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我国拘留所看人多长时间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0日,加上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7天,所以就是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
    2023-03-10
    320人看过
  • 监视居住和开庭是否需要羁押?
    监视居住开庭是否需要收监由法院来决定。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如果可能判处实刑的,一般会被拘留;如果可以判处缓刑的,一般不收押。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离开住所或者指定居所,监视和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监视居住后批捕后是不是要被收监这种情形会被送入看守所,而不是收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七十九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可见,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取保候
    2023-07-08
    257人看过
  • 监视居住拘役超期羁押怎么办
    监视居住拘役超期羁押应当立即的释放犯罪嫌疑人,而这种超期羁押指的就是在公安机关或者是检察院被采取了相关的限制人身自由措施,超过法律所规定的日期,这种状况之下,对于当事人是造成一定的损害的。所谓超期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称之超期羁押。拘留羁押期限在公安机关最长37天;被捕最长的羁押期限7个月,两者合并一般最长羁押期限即8个月零7天。是否超期羁押要分阶段。一般情况下,在拘留期间羁押,最长期限37天,拘留37天了还没有被检察机关批捕,就得释放,否则就叫超期羁押;如果检察机关批捕后,加上拘留的37天即8个月零7天,检察机关还没有起诉,就得释放,否则叫超期羁押;检察院起诉到法院,一般是两个半月宣判,超过两个半月法定办案期限,还没有结案的,构成超期羁押。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
    2023-02-18
    499人看过
  • 监视居住对扣除羁押期限是多久
    监视居住对扣除羁押期限是多久,应当根据这种情况来判断,如果说是属于在自己的场所监视居住的话,是不需要扣除羁押期限的。羁押期限满监视居住的决定不是会被撤销。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都是可以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一)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二)在监视居住期间,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三)在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
    2023-02-28
    176人看过
  • 怎样会被监视居住?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一、检察院适用监视居住的条件是怎样的检察院适用监视居住的条件: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根据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
    2023-03-10
    119人看过
  • 监视居住会不会等于行政拘留
    一、监视居住会不会等于行政拘留监视居住不等于行政拘留。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是临时性措施。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不是阶段性的措施,是最终处理结果。《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二、行政拘留会不会留案底行政
    2023-12-31
    256人看过
  • 累犯监视居住期间会不会逮捕
    一、累犯监视居住期间会不会逮捕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在监视居住期间又犯新罪的,予以逮捕。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六条被监视居住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请批准逮捕:(一)涉嫌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二)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干扰证人作证、串供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工作正常进行的;(三)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四)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的;(五)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的;(六)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或者通信,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或者通信的;(七)经传讯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情节严重的,或者经两次以上传讯不到案的。二、哪些人可以监视居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
    2023-04-26
    445人看过
  • 延长羁押之后还会退侦吗?
    一、延长羁押之后还会退侦吗?延长羁押之后,根据实际情况,是可以作出退侦决定的,延长羁押与退侦没有直接关系。《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68条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
    2023-06-03
    431人看过
  • 监视居住会安装监控吗
    可以进行电子监控,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一、监视居住期间能出省吗监视居住期间,不能出省。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的场所一般有两种:1、一种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2、另外一种是指定的场所,如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场所指定为宾馆等场所。二、对被监视居住人可以装监控么合法么可以进行电子监控,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2023-04-11
    146人看过
  • 监视居住不去报到会怎样
    一、监视居住不去报到会怎样在执行监视居住之后,若受访者未按照通知到达指定地点,公安部门可采取合法措施将其传唤至指定地点。不过,当公安部门决定传唤无需强制监禁的嫌疑人时,若当事人未能提供合法理由而缺席会议,公安部门亦有权力通过拘传方式将其带到指定地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二、监视居住不能刑事拘留吗监视居住乃属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常用于针对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可独立适用附加刑责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诸人,亦包括身患重疾、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阶段的女性。在此期限内,对应对象的行动会有所受限,然而他们仍然有权在其居所或是其他特许地点自由居住。若在此期间内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或试图逃避调查事宜,司法机关均有权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刑事拘留的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024-07-07
    313人看过
  •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会不会要扣押身份证
    一、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会不会要扣押身份证取保候审不需要扣押身份证,但有可能需要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和驾驶证交由执行机关保存。但监视居住则需要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二、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区别有什么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不同。从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上看,取保候审要比监视居住较为轻缓。对于被取保候审者,刑事诉讼法要求其履行一些带有不妨碍诉讼性质的义务,并禁止他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和县。但被监视居住者所受的限制就大得多,他们除了不得妨碍诉讼进行以外,还不得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离开自己的住处或指定的居所,也不得随便会见他人。2.限制人身自由期限长短不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六个月。3.适用条件不同。监视居住分成普通监视居住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两种不同的执行方式,不过,对犯罪嫌疑人指定居所监
    2024-02-26
    166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羁押
    词条

    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更多>

    #羁押
    相关咨询
    • 监视居住的押金退不退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
      如果在监视居住期限内你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依法应当退还。
    • 监视居住算否处理羁押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4
      1、刑拘37天应当从刑事拘留算。 2、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都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分别有不同的适用条件,其起算的时间及期间亦不相同。监视居住相对轻一些,仅仅是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离开指定场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而刑事拘留则是要将嫌疑人、被告人羁押于看守所内,完全剥夺其人身自由。 3、对于公安机关巨大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时间和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时间的总和。
    • 羁押与监视居住的区别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1
      按实际情况,看守所保释出来应该是指看守所取保候审出来。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
    • 监视居住退侦后还能被监视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6-27
      不会,监视居住本身就是一种强制措施,只要你不违反监视居住期间的规定,一般不会变更强制措施对你进行羁押。但如果监视居住期限届满,那么根据实际情况,就有可能变更强制措施,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被羁押。
    • 监视居住一年能不顶羁押期限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3
      1、监视居住不能折抵羁押期限。 2、因为,羁押的期限不属于刑期、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 3、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4、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