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人不被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某些相关情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4:03:42 314 人看过

(一)参与普通合伙人的接纳和退出决定(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四)获取有限合伙企业经审计的财务和会计报告

(V)在涉及其自身利益的情况下查阅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账簿和其他财务资料

(6)当有限合伙企业的利益受到侵犯时,向责任合伙人主张权利或提起诉讼

(7)当执行合伙人怠于行使其权利时,敦促其为企业利益行使其权利或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八)依法为企业提供担保

以合伙企业事务为代价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因此,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受到某些限制。修订后的《合伙法》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向合伙企业提供劳务;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相关法律知识

如果有限合伙企业中只剩下有限合伙人,则应解散;如果有限合伙企业中只剩下普通合伙人,如果自然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则应将其转换为普通合伙企业,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依法被宣告死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时,其他合伙人不得要求其退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其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可以依法取得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资格,除非合伙协议中另有约定,否则其应承担因退出前的原因而产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并在退出时从有限合伙企业收回财产,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得到所有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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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3日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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