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关系的补偿金如何计税?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09:42:51 328 人看过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当中一般来说都是处于弱势的一方,所以说一般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方想要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话,那么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金的,当然还可能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在支付了这些费用之后劳动者收到相应的费用也是需要考虑缴税的问题的,那么终止劳动关系的补偿金如何计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第一条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京地税个[1999]685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经济补偿金指:企业在改组、改制、减员增效过程中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支付给被解聘职工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以及因其他原因被雇主辞退或自行辞退个人领取的经济补偿金或退职费(指不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退职费)。”

同时(财税[2001]157号)第二条规定:“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因此计税前有两部分可以扣除:

一是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

二是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扣除上述两项后的余额,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第二条的规定计算。

具体计税方法的规定(国税发[1999]178号)是:“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

:上述通知针对的补偿收入是指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那么因终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向员工支付的经济补偿是否按上述规定执行呢?

在《经济日报: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解答个税热点问题现金发放差旅费应缴个税》中可以看到关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而取得经济补偿金需缴个税问题的回复是:“上述所说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由此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金,由于双方的劳务合同关系已经终结,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不符合相关政策,实际上不应界定为补偿金,应按照规定计征个税。”

因此从现有意见来看,对于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来说,并不能享受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部分,就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3日 15: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住房公积金相关文章
  • 如何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一、如何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在3日内向劳动者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直接送达给劳动者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共同居住成年直系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信日期为送达日期。劳动者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采取公告送达,通过市地级以上新闻媒介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劳动者转为失业的,用人单位应在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和档案移交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者失业后,应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二、个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通知书XXXXXXXX公司:本人XXX,于XXXX年XX月XX日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至今已在单位工作了XX个月。现由于原因(用人单位的用工或管理行为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
    2023-04-29
    273人看过
  • 终止劳务关系能补偿吗
    终止劳务协议没有赔偿。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等,故不存在赔偿金。终止劳务协议是否有补偿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看,一般按民事诉讼的规定进行调解确定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一、解除劳务关系有经济补偿金吗解除劳务关系没有经济补偿金,劳务关系属于民事管辖范畴,其适用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是劳务关系,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合同,将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是否支付违约金,要看劳务合同的约定。二、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主要存在以下五方面的区别:(一)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
    2023-03-27
    497人看过
  • 如何编写劳动关系终止协议
    解除劳动关系协议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地址:身份证号码:乙方、乙方、乙方、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的原则,诚实守信,协商一致,并已充分协商。双方就终止劳动关系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I.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劳动关系自年月日起终止。在相互理解、相互迁就的基础上,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共计人民币元(大写)III。经济补偿由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终止,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赔偿金额的违约金Vi。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VII。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乙方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
    2023-05-07
    484人看过
  • 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劳动关系何时终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终止: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二、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三、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一、居委会属于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吗?居委会属于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居委会属于依法成立的组织,具有用工主体资格,属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单位拒绝开工作证明合法吗不合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依法应签署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三种:1、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2023-03-17
    445人看过
  • 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支付
    2005年4月,王某进入某某机电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工作(以下简称公司),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每月以现金方式向王某发放基本工资为1000元,住房补贴500元。2007年12月20日,公司通过民主程序制定了《员工手册》,《员工手册》其中有一条规定,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视为自动离职。2007年12月22日,公司要求王某签订劳动合同,但是遭到王某拒绝。公司当即根据《员工手册》的规定,书面通知王某因其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自动离职,双方劳动关系于2007年12月22日解除。王某于是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提出了以下几项申诉请求:1、要求公司补缴自2005年4月至2007年12月的综合保险;2、要求公司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替代通知金1500元;3、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9000元。在庭审中,仲裁委要求公司出具最近2年的工资签收单记录,但是公司没有保管好这些签收
    2023-06-25
    396人看过
  • 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时劳动合同到期有没有补偿金
    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时劳动合同到期也有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一、公司在哪些情形下终止劳动关系没有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
    2023-02-26
    331人看过
  • 劳动关系终止和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分别是什么
    一、劳动关系终止相关知识1、什么是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实践中,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2)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3)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4)行政决定、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应当指出的是,劳动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消灭,某些特定的内容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仍然要存续一定时间。2、劳动关系终止的原因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原因,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可能是客观的,也可能是主观的;有时来自劳动关系主体某~方面,有时是双方共同的,或者来自外部环境;有时是某一个关键因素,更多时候是多个因素交织在一起;有些是合法的,有些是不合法的;有些和劳动过程密切相关,有些和劳动过程几乎没有联系,等等。因此,分析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原因事实上往往比较复杂。
    2023-04-29
    357人看过
  • 劳动关系终止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方法有几种
    劳动关系终止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其他。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如何办理离职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关系自动终止,此时已不存在劳动关系,已经是离职状态,不需要再次离职。并且如果是用人单位不续签或者降低劳动合同待遇,劳动者不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赔偿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不要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解除的;2、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的;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解除的;4
    2023-03-18
    457人看过
  •  劳务关系终止后,如何确定赔偿金数额?
    工资发放、保险和公积金的相关规定及违法行为处理方法介绍。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可以要求补发。保险应按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需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公积金缴纳具有强制性,单位不缴纳属于违法行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关于工资发放,应按照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同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260元。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您可以要求补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改变工资发放形式都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全额发放,并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2、关于保险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2023-11-04
    95人看过
  • 劳务关系终止需要补偿吗
    只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造成合同终止的才有经济补偿金,至于劳动合同期满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一、公司解除合同补偿有无补偿金和多少补偿金与自辞、被辞没有直接关系,关键问题要看原因。1、自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1种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2、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被辞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没有提前通知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作为代通金。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劳动者没有过失的情况下无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
    2023-06-28
    458人看过
  • 劳动关系建立到何时终止?
    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用工之日。劳动关系终止有以下情形:1、劳动合同期满;2、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4、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建立阶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前期接洽、协商是双方确立劳动关系的第一步。在劳动合同的订立阶段,由于企业对高管和高级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任职经历的特殊要求,加之该类人员相比普通劳动者有更强的议价能力和特殊身份优势,易引发如下类型的纠纷:(一)提供虚假入职信息获取签约机会在劳动合同订立之初,任何一方的相关信息都将对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真实意
    2023-08-04
    276人看过
  • 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争议的处理问题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而未签订,双方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应当适用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和保护。如用人单位具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三条第2、3、4、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劳动者明示通知用人单位根据该条规定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按照《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反之,如劳动者具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九条第2、3、4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根据该条规定书面告知劳动者理由并即时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一、培训期可以随时辞职吗?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试用期公司可以终止合同,但是要有正当理由。《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
    2023-06-24
    365人看过
  • 劳动关系终止后的赔偿怎么算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一、裁员怎样赔偿用人单位裁员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公司原因辞退员工如何发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如果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
    2023-04-05
    340人看过
  • 劳动关系终止后争议如何处理?
    劳动关系终止后的争议可以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或者去法院提起诉讼。一、别人强占我宅基地怎么解决宅基地被他人侵占的,可以先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可以请求人民政府处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也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自己的土地所有权范围。二、劳务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找谁1、劳动监察大队,不管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员工可以先找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后,会向拒发工资的公司责任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员工工资。2、劳动仲裁委员会,经投诉后没解决的,员工可以找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3、人民法院,经劳动仲裁后没解决的,那么建议可以在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去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到法院起诉的,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三、
    2023-03-11
    361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用于住房的一种资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 更多>

    #住房公积金
    相关咨询
    • 劳动关系终止是否影响劳动关系终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与《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同时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但并非所有方面都是举证责任倒置。是劳动争议发生一年之内,不是劳动关系终止。
    • 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6
      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一、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
    • 经济补偿金要不要终止事实劳动关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3
      按实际情况,只要能证明现在劳动合同关系,同时符合经济补偿的情形的,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 劳动关系终止应按多少月给予补偿金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9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失业金,员工和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14
      失业人员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并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