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案件与不起诉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7:41:23 435 人看过

一、撤销案件与不起诉的区别是什么?

不起诉和撤销案件是两种形式不同但法律后果基本相同的程序处理决定。做出不起诉决定和撤销决定后,都意味着程序上终止了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追究。因而适用的条件和对象基本相同,但是这两种处理仍然有一些不同之处:

(1)适用阶段不同。撤销案件只能适用于侦查阶段,不起诉则是在审查起诉阶段适用。

(2)适用对象不同。撤销案件只能由有权立案的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可以适用于自己立案侦查的案件,也可以适用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3)使用的主体范围不同。不起诉只能由人民检察院决定,撤销案件既可以有人民检察院作出,也可以由公安机关作出。

(4)意义不完全相同。撤销案件具有明显的纠错性质,不起诉则具有不能追究、从宽处理和纠错的三种属性。

二、如何区分撤案和免于起诉

1.撤销案件是指侦查机关对立案侦查的案件,发现具有某种法定情形,或者经过侦查否定了原来的立案根据,所采取的诉讼行为。中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2.中国的人民检察院对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免除刑罚的被告人所作出的不提请人民法院审判而终结诉讼的处理决定。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和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均可作出免予起诉的决定。

因此两者概念不同,可通过这个区别。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12: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什么是自诉案件什么是公诉案件区别
    一、公诉转自诉案件的条件是什么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二、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以下八种情形:(一)故意伤害案;(二)非法侵入住宅案;(三)侵犯通信自由案;(四)重婚案;(五)遗弃案;(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七)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八)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二、自诉案件的范围如下:(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具体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包括: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暴力干
    2023-03-13
    263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撤销权区分是什么?
    1、两者的本质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本质是新诉,是对第三人实体权益的救济并且是第一次救济。案外人执行异议是特别救济程序。2、两者适格主体范围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格主体是“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请求权的第三人,并且第三人必须是原审诉讼案件外的第三人。案外人执行异议的主体,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案外人申请再审之诉的主体主要是指物权人但不限于物权中的所有权人。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第三人撤销之诉被告是怎样的?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人民法院应当将该第三人列为原告,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当事人列为被
    2023-06-28
    466人看过
  • 上诉改判、撤销与变更的区别
    上诉改判、撤销与变更有哪些区别判决变更是指法院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时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行政机关变更行政行为。里的“判决变更”是指判决原行政机关对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进行变更,而非法院直接对行政处罚予以变更。改判是很明确的法院更改原来所作的判决。改判不只是在行政诉讼中出现,其它诉讼也是存在改判的,判决变更则是针对行政诉讼。撤销判决是对判决予以撤销或发回再审。《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民事二审判决中的变更和改判一样吗变更不等于改判的,民事二审判决书经过审理,做出最终处理决定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部分改判;3.全部改判;4.增加新的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23-06-14
    384人看过
  • 终止侦查和撤销案件有什么区别
    1、二者的定义存在区别。(1)撤销案件是指侦查机关对立案侦查的案件,发现具有某种法定情形,或者经过侦查否定了原来的立案根据,所采取的诉讼行为。(2)终止侦查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审判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时终结案件的诉讼活动。2、二者的执行结果存在区别。(1)终止侦查:终止侦查,说明经公安机关侦查,没有证据证明该人有犯罪事实,已排除涉案嫌疑,但有证据证明该案件有犯罪事实的存在。终止侦查,只是侦查结束,不代表没有责任或者有罪。(2)撤销案件:案件撤销就是不查且无罪或者无责任。3、二者的执行流程存在区别。(1)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2)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对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终止侦
    2023-02-13
    278人看过
  •  要约取消与要约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要约的撤回时间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有所差异,而撤销应当是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后,发出承诺通知之前。要约的撤回没有限制,而撤销受到限制。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表明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同时已经做了准备工作的不可撤销。二者效力不同,撤回导致要约不生效,撤销导致要约失效。要约的撤回时间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有所差异。而撤销应当是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后,发出承诺通知之前。2、二者的限制不同,要约的撤回没有什么限制,而撤销受到限制,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表明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同时已经做了准备工作的不可撤销。3、二者效力不同,撤回导致要约不生效,撤销导致要约失效。 要 约 撤 回 与 撤 销 的 差 异 : 要 约 撤 回 未 限 制 , 撤 销 受 限 制要约的撤回和撤销是民法典中关于要约的重要规定。要约的撤回是
    2023-10-11
    313人看过
  • 虚假诉讼与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的关系是什么?
    当双方当事人判决生效的内容对第三人不利,而其又因为非自身原因没有参加诉讼时,就可以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诉讼实践中存在大量虚假诉讼,当事人恶意串通骗取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损害案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纵观民事诉讼的全过程,在诉讼进行中有第三人的制度,在执行中有第三人执行异议的制度,但对于裁判生效后至执行前这一阶段缺少对第三人的救济机制。另外,在我国再审程序启动十分困难,其正当性也备受争议,第三人很难通过再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虚假诉讼的频频发生和当前制度的救济无力使得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设置成为必然。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虚假诉讼一般包含以下要素:以规避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双方当事人存在恶意串通;虚构事实;借用合法的民事程序;侵害国家利益
    2023-04-19
    440人看过
  • 什么是撤销案件?
    撤销案件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已经侦查的案件,因为存在法定的情形依法予以撤销,终止诉讼。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报请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对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公安机关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审判过程中,因公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裁定驳回,诉讼程序即告终止,人民法院应将案件注销。但这与《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的撤销案件并不相同,应加以区别。一、公安局立案后能撤销吗可以。立案之后撤案就是刑事案件的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
    2023-06-25
    435人看过
  • 撤销已经提起的公诉案件
    公诉案件,不可以撤诉。公诉案件的诉讼权属于国家,不属于被害人,被害人只有在公诉机关非法不起诉的情况下,拥有补充诉讼权。所谓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什么是公诉案件本文主要介绍了什么是公诉案件,在我国,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告不理是人民法院处理案件的一条基本原则。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除了以上情况,都是公诉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
    2023-07-03
    227人看过
  • 公诉案件的撤回起诉的主体是什么
    一、刑诉法撤回起诉的主体是什么?刑诉法撤回起诉的主体是一方的当事人。广义上理解,撤回起诉是指当事人(机关)向审判机关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基于一定的原因和意志,通过一定形式的意思表示,由审判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准许(或推定)诉讼主体收回诉请、放弃诉讼的行为。在民事诉讼程序中的撤回起诉,简称撤诉,也称撤销起诉,其主体是起诉的一方当事人。而在公诉案件中撤回起诉,是指公诉案件起诉到法院之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或不能将被告人定罪的情形,检察机关依法决定撤回起诉请求的诉讼活动。撤诉权是专属于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权,是一种程序权力,目前法律规定的撤回起诉的时限范围规定在“提起公诉后至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如果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回起诉,实质上意味着一个按照无罪推定原则认定被告人无罪的结果,这与我国刑事立法精神并无冲突。因此,撤回起诉是一种刑事诉讼过滤机制和诉讼程序补救机制,与公诉机制共同彰
    2023-02-07
    458人看过
  • 自诉案件撤销起诉的规定是怎样的
    自诉案件撤销起诉的,应在宣告判决前提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一、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二、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的区别有哪些?(一)案件来源不同。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而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二)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公诉案件中犯罪行为的性质一
    2023-02-06
    117人看过
  • 不起诉与免予刑事处罚的区别是什么
    一、不起诉与免予刑事处罚的区别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或不适宜提起公诉所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免予刑事处罚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二、决定不起诉的程序《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案件,经检察长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是法规对法定不起诉所作的规定。同时,《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9条规定了酌定不起诉的程序: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表明,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案件和存疑不起诉的案件,由审查起诉部门将案件审查意见书报请检察长决定,对于酌定不起诉的案件,由审查起诉部门将案件审查意见书报检察委员会决定。人
    2023-04-12
    54人看过
  • 不同撤销权的区别
    撤销权和解除权的区别在以下几处:(1)法定条件不同。合同撤销是,合同签订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欺诈、胁迫等法定事由同解除是,合同签订后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情况发生。(2)解决途径不同。合同撤销的权限在法院,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确认同解除,权限属于自己,由合同双方或单方行使解除权即可,无需法院确认。(3)产生法律效力不同。合同撤销后的效力是归于以往,回到合同签订前的状态同解除则是原则上也归于合同签订前的状态,但当事人也可以按当时情况约定。(4)行使权利的期限不同。撤销权的期限从签订合同到撤销只有1年时间,而且期限不变,没有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或延长除权的期限,没有严格限制,只要合同履行中约定或法定条件出现就可以行使解除权。一、合同撤销需要请律师吗行使合同的撤销权,必须以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至于找不找律师,是诉讼者的自由。一、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情形1、规定以下情形,当事人
    2023-03-04
    436人看过
  • 案外人申请再审与第三人撤销之诉区别包括什么?
    1、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审理期间,法院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裁定再审的,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法院应当裁定将第三人的诉讼请求并入再审程序。但有证据证明原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法院应当先行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裁定中止再审诉讼。2、第三人诉讼请求并入再审程序审理时的处理方式按照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法院应当对第三人的诉讼请求一并审理,所作的判决可以上诉。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法院可以调解,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发回一审法院重审,重审时应当列明第三人。《民事诉讼法》增加了对第三人权益救济的规定。从形式上看,第三人撤销之诉是全新的独立诉讼制度,但就其内容看,以生效裁判错误作为实体条件,与再审的条件一致;从实质上看,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与再审并列的纠错程序。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将第三人撤销之诉规定在第56条,而没有规定在审判监督程序部分,也没有对原《民事
    2023-06-22
    209人看过
  • 驳回与撤销的区别详解
    驳回和撤销的区别有两点。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法定程序裁定予以驳回。承诺撤回是指承诺人在承诺生效前有权取消承诺。是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之后并且在承诺生效之前采取一定的行为将承诺取消,使其失去效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申请有事实根据的,判决该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认定申请没有事实根据的,应当判决予以驳回。拒绝和驳回有区别吗驳回起诉,指人民法院认为原告不是合格的诉讼主体或者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审判的范围而作出的不予审判裁定。驳回起诉要解决的是立案受理后具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问题,它针对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人民法院根据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他的监护人的申请,证实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因已经消除的,应当作出新判决,
    2023-07-03
    16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撤销和不起诉有什么区别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24
      做出不起诉决定和撤销决定后,都意味着程序上终止了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追究。但是这两种处理仍然有一些不同之处:(1)适用阶段不同。撤销案件只能适用于侦查阶段,不起诉则是在审查起诉阶段适用。(2)适用对象不同。撤销案件只能由有权立案的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可以适用于自己立案侦查的案件,也可以适用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3)使用的主体范围不同。不起诉只能由人民检察院决定,撤销案件既可以有人民检察院作
    • 民事案件撤诉与按撤诉处理的区别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4
      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如属原告方,可以按撤诉处理;如属被告方,可以缺席判决。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
    • 民事案件终止诉讼和撤销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05
      1、撤销诉讼后,视为未诉讼,可以再次起诉; 2、终止诉讼后,是诉讼结束,不能已同样的诉讼请求再次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裁定终结诉讼: ①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 ②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 ③一方当事人死亡,诉讼中止满6个月没有继承人参加诉讼; ④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
    • 离婚案中撤诉与一审的区别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4
      在离婚案中撤诉和一审基本没有区别,也就是说,在离婚案中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撤诉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撤诉6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又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因此,一般情况下,撤诉后又起诉的没有时间间隔限制。但离婚案件比较特殊,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 假释的撤销与缓刑的撤销有什么区别?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5
      根据《刑法》的规定,服刑人员被假释后,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又未被发现以前还犯有其他罪,同时能够遵纪守法,那么,在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了。对于“撤销假释”,《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假释的服刑人员,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服刑人员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