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赔偿道路交通肇事人身损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09:40:29 430 人看过

道路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一、湖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明细表213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其所有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二、侵害健康权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侵权责任纠纷赔偿有哪些

侵权责任纠纷的赔偿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6日 17: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道路交通损害赔偿中致人伤残的赔偿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一、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法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两方当
    2023-03-16
    260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交通费赔偿
    1、交通费一般以送医院就诊,检查治疗和转院治疗过程实际的交通费结合交通条件而定。主要包括必要的车船费,抬搬费,急救费等,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支付。2、交通费赔偿标准,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的最低标准计算,乘坐公共交通车辆、火车硬座,轮船三等舱以下的普通交通工具。3、特殊情况,应该与对方当事人商量同意,并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批准,根据需要可乘坐出租车、飞机、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4、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2023-06-03
    132人看过
  • 北京道路交通肇事险怎么赔偿?
    北京市交通肇事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营养费可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的支出凭证来确定。一、单方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上述外,还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除以上费用外,还增加: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二、车祸轻伤二级一般会怎么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轻伤二级的伤害,需要做伤残等级评定,有伤残等级的和无伤残等级的赔偿项目不一样。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
    2023-06-25
    305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如何处理?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大家一定要采用合法的途径进行处理事故,不能采用过激的方法,这样非但不利于解决问题,还会升级矛盾,甚至有可能触犯法律。那么合法的索赔途径有什么呢?主要有两个方式,一个就是和解,另一个就是诉讼。和解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私了”是通过跟对方协商的方式解决赔偿,如果您通过这种方式解决,一定要注意跟对方签订书面的和解协议,不然,所有的口头承诺都有可能成为“空谈”;另一个方法就是诉讼,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打官司”,需要去法院立案、开庭,最终按照法院下发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执行。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如何处理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关于双方的赔偿协议需要注意一下几个方面:一看协议签订时是否将可能出现残疾的因素考虑在内。遭受交通事故并造成身体损害后果,可能构成伤残,应当为交通事故赔偿协议考虑的内容。二看协议约定的赔偿款中是否已从某个角度考虑了将来可能出现新伤情的因素。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有些侵害人为了避
    2023-08-04
    79人看过
  • 起诉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需要多久
    一、起诉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需要多久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
    2024-01-31
    265人看过
  • 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
    一、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交通肇事行为是否等于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行为不等于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
    2024-02-09
    53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早在2000年作出的“关于印发《关于民事案件审理的几点具体意见》的通知中针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就提出了“律师费在性质上属于财产利益,原则上可作为损失。”一、法律援助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7条:“法律援助人员
    2023-03-18
    67人看过
  • 历年黑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数据
    黑龙江省公安交通管理局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文件黑公交〔2009〕131号关于转发2009年全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数据的通知各交警支队,县、市交警大队:现将省统计局发布的2008年全省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城镇居民人均支配收入、农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等数据转发给你们,请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时参照执行。黑龙江省公安交通管理局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二○○九年四月十五日2008年全省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行业平均工资(元)农、林、牧、渔业10077采矿业27925制造业2133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28865建筑业19810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23135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37844批发和零售业19480住宿和餐饮业18223金融业37573房地产业1913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9469科学研究技术
    2023-06-03
    335人看过
  • 甘肃省2015年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人身损害情况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甘肃省公安厅已于2015年4月29日印发甘公办发[2015]50号文件,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的计算标准如下:一、居民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04/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736元/年二、居民支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507元/年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272/年三、职工平均工资:46960元/年四、各行业年人均工资:(一)农、林、牧、渔业:31950元/年(二)采矿业:64881元/年(三)制造业:49442元/年(四)电力、煤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58916元/年(五)建筑业:37176元/年(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6236元/年(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45628元/年(八)批发和零售业:35765元/年(九)住宿和餐饮业:29387元/年(十)金融业:52334元/年(十一)房地产业:40042元/年(
    2023-07-02
    157人看过
  •  如何确定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的主体?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当事人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且遭受损失的人可作为原告。首先,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侵害的对象划分。具体应包括:行人、乘车人、车辆驾驶人三种。第二类:行人。第三类:乘车人。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当事人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且遭受损失的人可作为原告。首先,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侵害的对象划分。具体应包括:行人、乘车人、车辆驾驶人三种。第二类:行人。是指在道路上行走的人。第三类:乘车人。根据不同的情况具体应包括以下几种乘车人:1、有偿的同乘者。是指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在遭受损害的一方的机动车内的支付交通费的或付出相当于交通费用的乘车人。2、好意同乘者。又可叫做无偿的好意同乘者。所谓好意同乘者,通常是指无偿搭乘他人车辆,或利用他人车辆装载自己货物的人。这里所说的无偿是泛指各种免费利用他人车辆的情况。 机 动 车
    2023-09-17
    412人看过
  • 深圳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城镇标准首次下降
    根据广东省统计局提供的统计数据,我厅制订了《广东省公安机关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标准》,现将该标准印发给你们。从30日零时起至29日24时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涉及误工费等赔偿项目的,均按该标准执行。广东省公安厅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三日附表:广东省公安机关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标准序号项目标准说明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计划单列市深圳24870.21(采用新的统计口径)32009,28665.25.19290.111716.2717699.3562418752.8717422.119987.414336.874202.35834748954263523639615050
    2008-05-06
    162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标准人身损害赔偿争议如何起诉
    一、道路交通事故伤残标准人身损害赔偿争议如何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八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三、交通事故致人残疾损害赔偿争议的起诉材料有哪些?1、起诉书;2、证据材料;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4、如委托他人
    2024-01-28
    143人看过
  • 浅谈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调解难之原因
    2010年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共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类案件1486件,其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013件,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有81件,调解率仅为8%;而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的调解率约为22%,前者远低于后者。经调研发现,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调解难的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事故当事人难寻,庭审时被告常缺席。交通事故发生后,多数当事人在第一时间都忙于急救,仅简单地获得肇事者手机号码、车牌号码,却忽视了获取其居住地址、工作单位等更多详细信息。原告在治疗终结后诉至法院时,许多被告已经难以找寻,法院无法以直接送达或邮寄等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不得不采取公告的方式送达。被告缺席庭审,导致调解工作无法进行。第二,非死即伤,双方当事人敌对情绪严重。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里,受害人非死即伤,原告方情绪较为激动,而事故双方当事人在事故解决过程、伤者治疗过程及赔偿协商过程中也已
    2023-06-08
    268人看过
  • 郑某林诉郑某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3)南民一终字第202号上诉人(原审被告)郑某林,男,生于197*年11月*日,汉族,任内乡县马山口镇郑湾村*组。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郑某成,男,生于196*年6月**日,汉族,住内乡县马山口镇花北村**组。原审被告刘某玉,男,生于196*年3月*日,汉族,住内乡县夏馆镇风鸣街*号。原审被告张某桃,又名张某华,男,生于197*年12月*日,汉族,住内乡县夏馆镇夏馆街西门。上诉人郑某林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内乡县人民法院(2002)内法民初字第219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郑某林及被上诉人郑某成到庭参加了诉讼,原审被告刘某玉、张某桃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认定:2002年8月5日,郑某成乘坐张某桃所有的由刘某玉驾驶的北京福田小货车,车号豫R406**号
    2023-06-08
    339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非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程序一样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4
      非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程序和要求基本一致。二者不同点在于,当事人起诉立案证明事实发生的证据不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出具的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非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由交警出具何种文书,但有一点是出具能够证明案件发生的证明材料,一般为《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的为《非道路交通事故分析意见书》或《非道路交通事故通知书》等。根据《道路交通事
    •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之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及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24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
    •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有何赔偿项目,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4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给予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
    •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赔偿费用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26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赔偿】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人是什么意思,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5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人即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行为或者他人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但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范围包括: (1)交通肇事责任当事人:即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侵权人,包括机动车驾驶员、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从事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 (2)道路交通肇事责任当事人的法定监护人。 (3)道路交通肇事责任当事人所在的单位。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