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和储存枪支和弹药会严重侵犯公共安全,包括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而且对公共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非法制造和储存枪支和弹药所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这包括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是指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
非 法 制 造 储 存 枪 支 弹 药 涉 及 哪 些 客 体 ?
非法制造、储存枪支弹药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而且对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构成了极大威胁。
枪支弹药是一种极具杀伤力和破坏性的武器,其制造、储存和使用需要特殊的许可和条件,否则会带来极大的风险和后果。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从事非法制造、储存枪支弹药的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规定,枪支弹药的制造、销售、购买、运输和使用都受到严格监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从事枪支弹药的制造、销售、购买、运输和使用等活动。同时,该法也对枪支弹药的储存做出了规定,要求枪支弹药的储存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枪支弹药的安全储存。
由于枪支弹药具有极高的杀伤力和破坏力,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非法制造、储存枪支弹药的活动。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枪支弹药的制造、储存和使用对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构成了极大威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非法制造、储存枪支弹药的活动。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的检举强制措施有哪些
143人看过
-
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罪能取保吗
281人看过
-
非法收购、出售、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犯罪主体和客体是什么?
252人看过
-
构成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罪应具备什么条
68人看过
-
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惩罚力度
478人看过
-
非法制造、买卖、储存枪支罪是什么意思
130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什么是非法制造,买卖,邮寄、储存枪支,弹药、弹药罪?山西在线咨询 2021-06-09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枪支、弹药、爆炸物管理的法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刑法》条文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
-
-
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犯罪嫌疑人被捕, 非法制造枪支弹药量刑标准是什么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091、刑法第125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根据你讲的情况,你父亲情节不是很严重,且是由于制作烟花爆竹剩余物品,主观上不存在恶意的危害社会的故意,因此,可以从轻处罚,争取在3年以下量刑甚至缓刑都是有可能的; 3本案已经进入法律程序,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帮你处理相关事宜,了解相关的案情,并根据侦
-
非法制造枪支弹药涉嫌犯罪嫌疑人被捕,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构成犯罪的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1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5月16日,下称《解释》)第二条第一项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5
-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罪司法解释是啥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它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