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帮信罪立案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12 10:48:25
417 人看过
湖北省帮信罪立案标准如下:
1、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以上的;
2、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以上的;
3、违法所得一万以上的。
其他构成帮信罪的行为包括:
1、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2、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3、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4、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5张(个)以上的;
5、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20张以上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盗窃罪湖北的立案标准
314人看过
-
盗窃罪立案标准湖南省
272人看过
-
2021年湖北省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344人看过
-
湖北省关于诈骗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201人看过
-
湖北省对高利转贷罪的立案标准规定内容
211人看过
-
侵占罪河北省的立案标准
167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湖北省安徽省高院盗窃案件立案标准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07湖北省高院盗窃案件立案标准如下: 一、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国务院和省政府确定的贫困县(市)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国务院和省政府确定的贫困县(市)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
-
-
湖北省最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7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由此可见,立案的标准有三条: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