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广告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登记费收支等问题的通知[失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7:13:56 90 人看过

失效日期:2004-6-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南京市、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企业法人登记费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规定》(工商企字〔1988〕第279号)已于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一日起执行,过去有关企业登记收费的规定同时废止。为做好广告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登记费收支管理等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登记收费标准的通知》(工商办字〔1988〕第90号)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广告经营单位登记收费问题的通知》〔(86)工商72号〕所规定的开支范围及经费管理办法,均比照工商企字〔1988〕第27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类广告公司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年度检验收费标准按照工商企字〔1988〕第27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办理变更登记、进行年度检验收费标准仍按(86)工商7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取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开业登记费、变更登记费按全额收入的10%,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取的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广告经营许可证费、变更登记费、年度检验费,按全额收入的20%,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上两项收费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暂不上缴)。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逐级留缴比例,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拟定,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四、本通知自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一日起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08: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个体工商户相关文章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军队审计事务所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文号:工商企字[2001]第2号发布日期:2001-1-2执行日期:2001-1-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与解放军审计署协商,现就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审计事务所(以下简称军队审计事务所)登记注册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军队单位新设审计事务所须经解放军审计署批准,依照《注册会计师法》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注册;已经设立的审计(会计)事务所须经解放军审计署批准后,方能办理重新登记。二、军队审计事务所办理登记时,其名称应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三、军队审计事务所由军队有关单位投资设立,可不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改制为有限公司或合伙企业。四、军队审计事务所只办理军队内部审计业务,其经营范围按《注册会计师法》核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2023-06-07
    202人看过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得为经济合同提供担保的通知[失效]
    失效日期:1998120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近年来,个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要求,为经济合同提供了担保。我局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经济合同负有监督管理的职责,不能为经济合同提供担保。为此,特作如下通知: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得以机关的名义为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签订的经济合同提供担保,不得对因经济合同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已经作了担保的,要立即纠正。
    2023-06-09
    487人看过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收缴商标印花税具体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文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税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的(89)国税地字第113号文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于2月26日发出了补充通知。通知规定代收印花税票款从1990年5月1日实行,现对具体办法说明如下:一、从1990年5月1日起凡申请商标注册的,在缴纳规费的同时,应缴纳伍元印花税票款。二、1990年5月1日以后注册的商标(《商标公告》总字第286期起)需追缴印花税票款。商标局在下发《商标注册证》时,附印花税款清单。请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下发《商标注册证》时向商标注册人追缴伍元印花税票款。此项税票款每季度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上缴一次。
    2023-05-03
    419人看过
  • 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武警部队军办企业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武警部队军办企业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01-22公通字〔1991〕第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加强武警部队军办企业的登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件》(以下简称《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结合武警部队的实际,现对武警部队军办企业登记管理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一、凡由武警部队投资设立和管理的从事商品生产或向社会提供服务的企业、联营企业以及企业集团和非公司性的中心(以下统称军办企业),均按《条例》及其《施行细则》和本通知,经武警部队审批机关批准,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二、武警部队军办企业是全民所有制经济实体,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武警部队军办企业为弥补正常经费不足,将利润上交主管单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武警部队
    2023-06-09
    473人看过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贸部关于举办来华经济技术展览会等经营广告审批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文号:工商广字[1988]第2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外经济贸易厅(委、局):为加强对举办来华经济技术展览会等活动的管理,对外经济贸易部制定发布了《举办来华经济技术展览会等审批管理办法》[(88)外经贸进出五字第603号文]。近来,在举办来华经济技术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以下简称来华展览会)中,发现一些无广告经营权的公司或单位非法经营来华广告业务;一些公司虽有广告经营权,但超经营范围承办展览广告业务,给广告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为了防止再度出现上述情况,现就举办来华展览会期间经营广告审批办法通知如下:有举办来华展览会经营权而无广告经营权或有广告经营权但经营范围中不含展览广告业务项目的单位(公司),在举办来华展览会期间,利用展出场地、会刊、画册等媒介或形式为非参展企业设
    2023-06-05
    430人看过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严格核定企业经济性质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严格核定企业经济性质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1997〕第1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年来,随着企业制度改革的深入,围绕企业产权归属和经济性质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司法机关、纪检机关或当事人往往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的经济性质予以重新核定。在这方面,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配合司法机关、纪检机关,为维护公有制经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做了不少工作,较好地发挥了登记把关作用。但在登记注册以及对经济性质的重新认定工作中也存在定性不准、把关不严等问题,有的还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后果。为了做好企业经济性持核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经济性持的核定关系到公有制经济的保护和发展,关系到企业改革的顺利推进,也关系到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一工作的政治意义,并从维护社会安定的高度,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不可随意核定,以防止国
    2023-06-09
    231人看过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发布违法广告但未收取广告费案如何认定问题的答复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对人民文学出版社发布违法广告但未收取广告费案应如何认定的请示》〔京工商文字(1999)19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广告主委托发布广告的,广告发布者依法享有收取广告发布费的权利。广告发布者在某项特定的广告发布活动中,主动放弃或者由于客观原因没有得到广告费,或者以其它形式折抵广告费时,其广告费金额可以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查处广告违法案件中如何确认广告费金额的通知》第四条来认定。
    2023-04-24
    177人看过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批准企业经营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有何内容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批准企业经营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内容是什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批准企业经营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已经失效p>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1)全民所有制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五)私营企业(六)其他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企业
    2023-05-07
    417人看过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来我国合作开发和承包工程的外国公司注册登记问题的通知
    工商局各省、市、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适应我国对外经济合作发展的需要,来我国合作开发和承包各种工程的外国公司注册登记问题亟待解决,现参照中外合资企业的注册登记办法,暂作以下规定:一、凡来我国合作开发和承包工程的外国公司,包括与中国总公司签订合同的外国总承包者(以下简称外国合同者)以及实施作业、提供服务的外国分承包者(以下简称外国承包者),按本规定进行注册登记。二、外国合同者应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办理注册登记时需要提交以下文件:(1)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的批准文件;(2)外国合同者与中国总公司签订的合同;(3)外国合同者的合法开业、资本信用证明;(4)外国合同者董事长签署的登记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包括:经营范围、驻华主要人员名单、职务、简历);(5)外国承包者的名单、承包工程项目、内容、驻华主要人员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外国合同者注册登记后,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
    2023-06-09
    303人看过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营业执照印制价格的通知[失效]
    失效日期:1992-7-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一年来,印制营业执照用纸、塑料原料及塑料薄膜的价格不断上涨,150克铜版纸从4,000元/吨上涨到6,000元/吨,塑料原料从5,000元/吨上涨到7,000元/吨,塑料薄膜从2,000元/吨上涨到4,000元/吨。此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增加了国徽图案,生产工艺要求高,生产成本也随之增大。为保证营业执照印制质量,防止偷工减料,粗制滥造,使生产企业有合理的利润,现决定对一九八七年我局指定的定点企业印制营业执照的出厂价格(每套最高限价2.80元)作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营业执照印制价格(含执照包装、汽车短途运输和铁路慢件运输费用)如下:项目调整价(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0.48~0.5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0.38~0.40法人执照(副本)塑料封皮1.20~1.25营业执照0.38~0.40营业执照(副本)0.
    2023-06-09
    424人看过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寄售经营进口外国酒、啤酒、饮料加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文号:工商市字[1991]第3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寄售进口洋酒、啤酒、饮料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办函<1991>22号)精神,加强对寄售经营进口外国酒、啤酒、饮料的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供应来华外宾的外国酒、啤酒、饮料的寄售业务,由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中粮总公司)统一经营,其他单位一律不得经营。中粮总公司对寄售进口的外国酒、啤酒、饮料,要严格控制销售点和销售对象,认真执行收取外汇的有关规定,不得销售给无寄售经营权的零售单位。二、对口岸收购站要加强管理。收购个人免税携带入境的外国酒、啤酒、饮料的口岸收购站,应本着合理确定、严格控制的原则设立,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发给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未经核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从事收购个人免税携带入境的外国酒、啤
    2023-06-05
    176人看过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执行《关于停止发布含有乱评比、乱排序等内容广告的通知》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关于停止发布含有乱评比、乱排序等内容广告的通知》(工商广字[1999]第247号),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指定产品(商品)的问题对赞助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等大型活动的企业,在广告宣传中不得使用指定产品(商品),可使用×××活动赞助商(商品);对提供赞助商品并在该项活动中使用的,可在其商品广告宣传中使用×××选用商品。二、关于名牌、著名商标的问题禁止在广告中使用中国名牌、地方名牌、著名商标。经地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地方名牌,可在广告中使用×××省名牌、×××市名牌;经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地方著名商标,可在广告中使用×××省(市)著名商标。三、《关于停止发布含有乱评比、乱排序等内容广告的通知》第三条中自2004年3月1日起,是指商品的出厂日期。在2004年3月1日之前出厂的商品,其包装物上含有禁止性内容的,自2004年12月
    2023-04-24
    339人看过
  •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完善市场登记加强市场招商招租和刊登市场广告管理的通知
    各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品交易市场登记管理暂行办法》([1993]13号令)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粤府(1993)79号)发布以来,各地按规定对原有的各类市场进行了补办登记,对新开办的各类市场办理了开办审批和登记注册。但仍有少数市场未进行补办登记,有些市场开办单位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审批,即开工兴建或进行市场的招商招租和刊登市场广告,违反了市场开办审批登记注册的规定。为了加强市场开办的管理,完善市场开办审批和登记注册制度,现将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在动工兴建和开业经营以前未办理开办审批和登记注册的市场,包括已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开办和管理的市场,必须按照规定补办开办审批和登记注册。二、筹建各类市场,组织开办的单位必须在动工兴建以前三十日内按分级管理的规定,到管辖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开办,审批机关受理后在三十日内作出决
    2023-04-24
    421人看过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施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文书(试行)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文号:工商法字〔1998〕第1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几年来,随着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和完善,国家对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的颁布实施,使行政执法完全置于司法监督之下。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而言,目前较为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行政处罚文书不规范、不统一,难以适应行政处罚法的要求,给行政执法造成了一定的难度,客观上增大了随意执法的可能性。为了进一步规范工商行政管理监管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我局制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文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文书(试行)》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正式施行。考虑到有些地方在此之前已经制定并正在使用有关行政执法文书的实际情况,各地原有文书可以继续使用到1
    2023-06-06
    242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且从事工商业经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自然人。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更多>

    #个体工商户
    相关咨询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商标_____等工作。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4
      商标撤销,是指国家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违背商标法及有关限定的做法作出决定或裁定,使原注册商标专用权归于消灭的流程。依照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的限定,基于法定的事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能够决定或裁定撤销注册商标。商标撤销流程 1、解决途径申请撤销持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解决。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解决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哪些企业的登记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以下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管理:(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政府授权机关批准的及其呈报上级审批机关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理;(2)市人民政府或政府授权机关批准的及其呈报上级审批机关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理。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管理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以下企业的登记管理:(1)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或者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由国务院各部门以及科技性社会团体设立的全国性公司和大型企业;(2)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审查同意设立的大型企业集团;(3)国务院授权部门审查同意由国务院各部门设立的经营进出口业务、劳务输出或者对外承包工程的公司。
    • 关于行政处罚中个人工商户主体的问题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4-03
      目前,《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规定了公民、合伙企业、其他合伙组织、农村土地承包人、不具备资格的其他组织等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明确赋予这些个人(组织)诉讼主体资格,对个体工商户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 国家工商局的登记管理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1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二)外商投资的公司; (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公司;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