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法定”拟写入《立法法》修正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7:26:21 331 人看过

据悉,逐条研究代表审议提出的意见后,法律委对修正案草案作出63处修改,其中实质性的修改有27处。其中,全国人大法律委建议税率法定写入草案,大会主席团决定将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草案提请代表团审议。

全国人大法律委对修正案草案作出27处实质修改,较大市立法权限未作扩大

税率的确定到底应不应该写入《立法法》修正案,几天来一直是代表委员和公众关心的问题。昨天,主张明确写入法律的代表们得到好消息:全国人大法律委建议写入草案,大会主席团决定将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草案提请代表团审议。

据悉,逐条研究代表审议提出的意见后,法律委对修正案草案作出63处修改,其中实质性的修改有27处。

根据法律规定,代表团仍然可以对主席团提交的决定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不排除国务院具体调整

全国人大法律委表示,一些代表建议将税收要素中的税率予以明确列举。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这一项的表述修改为: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

按照法律委的解释,税率是税种的基本要素,凡是单行税法都要对税率作出规定,比如企业所得税法,在设立这一税种的同时,规定税率为25%。

此外,明确税率由法律规定,并不排除税收单行法律同时明确由国务院对具体税率作出调整,比如车船税法,在规定税目税额的同时,相应也规定了幅度,并授权国务院或者地方可在幅度内确定具体税额或者调整。

相关条款曾3次变脸

在提请大会审议时,《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规定,税种的开征、停征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由法律规定。

而此前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时的规定更为具体,由法律规定的范围包括:税种、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这比草案第一次提交常委会审议时要具体很多。

不少代表担心,税率法定没有被明确写入法律,将来可能给行政部门随意调整税率留下口子,会伤害民众利益。

在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专门解释,政府征税必须得到人民的认可,这是世界通用的法治原则。在我们国家税收由法律规定,实际上是一直这样规定的。

较大市立法权限没扩大

此次修改《立法法》,一个重大亮点就是扩大了有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数量。

但在代表团审议时,有些代表认为,目前草案设定的立法权限,对一些大城市来说偏小,建议增加立法事项,或者对原来有立法权的49个城市不作限制,实行老城老办法,新城新办法。

对这个问题,法律委也作出解释,目前规定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范围是比较宽的。从目前49个较大的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的领域看,修正案草案规定的范围基本上都可以涵盖。同时,草案规定还考虑了原有49个较大的市的情况,规定其已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继续有效。总体上看,这样规定能适应地方实际需要建议维持修正案草案的规定。

因此,草案的这一条款未作修改。

税率法定

税种的开征、停征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大会审议稿)

改为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草案))

税收要素中税率最重要

施正文:这一修改把税收要素中最重要的税率单独提出来,有积极意义。

税种的核心要素是税率和计税依据,这两者都会对纳税人的赋税负担产生最重要的影响。其中,税率比较固定,一旦法定,政府裁量的空间比较小。

这次修改过程出现波折,表明人大不是走过场,对代表和民间的声音和诉求有回应,这是立法的民主化、公开化和科学化的表现,是法治进步的表现。

至于全国人大法律委昨日表述的并不排除税收单行法律同时明确由国务院对具体税率作出调整,税收法定普及后,税率在原则上应是由法律确定。政府若调整税率,必须经过全国人大的授权,而授权仅是一个补充性的、意外性的行为。

政府调整税率需要人大赋权

3月11日晚,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致函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立法法修正案三稿关于税收法定提出修改建议。

刘剑文:对税率的准确表述,是本次《立法法》修改的最大亮点之一和重大进步。

在这次修改中,对于税收法定有明确表示,而过去的表述是笼统抽象的。从法治的发展过程来看,这已经很不容易了。

此次修改比起三审稿是个重大进步,这个博弈已把政府部门的权力大大限制了。目前税收法定只是要素法定,也就是形式法定,而下一步应追求以公平税负、量能课税为内容的实质法定。

对于并不排除税收单行法律同时明确由国务院对具体税率作出调整,民众不要太担心给国务院调整税率留下了缺口,税收法定后,会给民众财产上的安全感。政府调整税率,依旧要向人大提出建议,需要人大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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